不敢批评也是渎职

2016-05-30 07:17王溱
商周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陈行甲渎职县委书记

王溱

上世纪80年代,党内民主生活上许多人“红过脸”,“斗过气,有的甚至“咬牙切齿”。书记对委员“毫不留情”,委员对书记“针锋相对”。没有错误、缺点则罢,只要有,不管职务大小,敢于揭短,敢于斗争,是当时党内风气的明显特征。

记得一次因工作关系列席一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副书记无比愤怒地质问书记:单位食堂里为什么时不时出现“小灶”,为什么有特殊待遇,是谁给的权力?后来得知,这家单位经常来领导检查工作,赶上吃饭时间就在食堂里安排。当时没有吃喝风,也没有白吃白喝这一说,不管什么人吃饭都需要交粮票和菜金,但数额有限。如果完全按缴纳的菜金来准备饭菜,肯定很“寒碜”。可能想给领导们留下个好“印象”,书记私下规定,什么级别的领导来了上什么样的饭菜。虽然菜金粮票照样收,但只是象征性的,实际内容早就超出了标准。在今天看来,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又是主要领导拍板决定的,得过且过就是了。然而在当年这被视为“出格,行为,许多人看不惯,也不能容忍。于是便出现了上述一幕。

书记面对质询,脸色有些不好看,但还是作了解释,并做了自我批评。说此事没经过党委集体商量,自己就擅自决定,违背了组织原则。下步改正。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这个单位的“小灶”依旧存在,于是副书记专程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直到上级领导出面干预,“小灶才消失。

很明显这位副书记“得罪”了书记,但他并不以为然。当时他有句话说的迄今记忆犹新:如果我们当领导的不敢批评人,或被别人批评,还配当什么领导?

领导干部敢于批评,是职责的要求,工作的需要。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工作中出现偏差是正常现象,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点毛病也不足为怪。如果这些偏差,毛病,无关大局倒也无所谓,但因此影响了工作,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应该及时提出批评加以纠正。然而,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这种失职行为屡屡发生,却很少有人就此提出异议,更不要说严肃批评了。许多人有这样的体会,向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某个人某项工作存在问题,领导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的甚至反过来做“检举”人的工作,极力把问题遮掩下来。所以在有些地方和单位,几乎没有批评这一说,有的就是不痛不瘁的“打招呼”,“提个醒”。对上如此,对下也是如此。直至成为有些领导干部习以为常的惯性动作,并被看做是一种“精明”的表现。

这样做的目的说到底就一句话:怕得罪人。怕得罪人的并非“胆小”,也并非“心软”,而是私心作怪。一些人还想着在仕途上有所发展,批评人自然得罪人,而得罪人自然影响仕途的升迁。干部部门组织推荐,会失去投票,考察时会有反面意见。即便没有升迁的可能,有些人会考虑解甲归田的后路问题,得罪一个人就会多一个“障碍”,如此一来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领导干部队伍里此种人多了,事业发展会受到影响,歪风邪气自会拥有市场,至于腐败堕落更会甚嚣尘上。道理很简单:失去了强有力的批评,心里不会存有戒心,更不会感到压力和畏『具。和风细雨无异于放纵,轻描淡写等于怂恿,不闻不问被误读为默许。长此下去必然会形成一种可怕也很可悲的官场现象,令人心凉,使人痛心。这实际是另一种形式的渎职。习总书记再三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所作为,敢于作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重新拿起批评这个武器。

当然,真正要批评不但需要勇气,还要有胆量,甚至牺牲精神。最近,以敢言著称的全国百优县委书记、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在全县大会上痛斥工程贪腐现场,并点名批评包括原县委副书记在内的多名官员。陈行甲无疑得罪了点名的所有干部,好在他无所畏惧。正如他所言:我也没想当大官,不会当了全国百优县委书记就收敛锋芒、等待提拔。

听起来似有些“悲壮”,从中也会嗅出艰难的意味。但好在有了这样一些无畏者,相信风气会顺势而转。毕竟,广大领导干部的素质整体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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