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福星
摘要:面对孩子稚嫩的行为,更多的是需要教师的赞美、鼓励、赏识、呵护,但对于多次教育无效者,呵护就要换一种方式——及时矫正。教师要睁大眼睛明辨是非,非常明确地告诉孩子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关键词:班主任;“小偷”;宽容; 惩戒
教育的本质,无论教育工作者用什么教育方法,都是塑造人、培养人的手段过程,最终是被教育者得到内心体验,内化为自觉行为。在学生幼小的心灵种下真善美的种子,成为社会、集体所需要的人才。教师不能为了赏识而盲目表扬,一味说好话,也不能怕影响孩子的心情而降低对他们的要求。如何用心发现学生的点滴进步,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激发他们的学习上进心?需要教师深入地探讨和思索。
宽容是教育永远的主题
宽容的表达需要信任、呵护。忘不了,经典的教育故事。班里有同学丢了钱,老师没有对同学们挨个“清洗”,先是侧面观察,然后在教室门口放了一个刚能伸进拳头的箱子,对同学们说:“甲同学丢了钱,我猜测可能是有人无意拿的,老师相信你。现在我们每个人走出教室前,都把手伸进箱子一次,相信甲同学的钱一定会出现在箱子里。”果不其然,等同学们走完,甲同学的钱如期出现在箱子里……多年后,偷拿钱的学生大学毕业,回来拜访老师:“如果老师当场揭开‘秘密,我会无地自容,正是老师的宽容,保留了我的尊严,我才勤奋学习,以报答老师的呵护之恩。”无独有偶,同样的事件,相反的做法:因为搜一本丢失的字典,一位五年级班主任在班里每个同学的抽屉里翻箱倒柜地寻找,字典确实在乙同学的抽屉里找到了,可乙同学因为背上了“小偷”的包袱,時隔不久就辍学了。第二个例子中,老师真的需要问清楚乙同学为什么拿字典,问清原因后再做决定。就因为老师缺乏恰当的处置艺术,失去了多么好的道德教育的机会,使一个需要了解的、需要矫正的孩子过早地改变了人生轨迹,真是令人扼腕叹息。
在孩子们的童真世界里,对物质的归属性有所认识,但从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又缺乏自制力、可控力。对他人财物或处于好奇,或出于喜欢,会产生将喜欢或需要的东西据为己有的冲动,这并不是人性本质上的大善大恶。如果偷拿东西的同学处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集体关注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大白于天下,此时的他也许正无比惶恐、后悔乃至恐惧。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把孩子的行为定位在可教、可塑阶段,创造出保护孩子不被暴露的环境,以呵护其不被过早地贴上负面标签,唤起学生内心的羞耻感、自尊心,在适当时机,留给犯错学生得到改正错误的机会。最好的教育效果,就是唤起儿童内心的自我觉醒,润物细无声,这是多好的教育境界。
惩戒、矫正是必须的手段
诚然,恰当的教育方式有着无可比拟的力量,在可塑性很强的儿童身上,任何恰当的教育方法都可能出现神奇的效果。不可否认,在社会环境的浸染下,单纯呵护、赏识的教育方式已经不具备代表性和普适意义。还有“屡教不改”的个例。虽教育多次,创造多次机会,力争唤起学生自身良心上的发现,可是效果并不尽然。这时,需要教师及时转变思路、更新方法,当机立断给予学生当头棒喝!及时制止学生的错误行为,避免他们在习惯于教师的“和稀泥”后,持续错误行为,却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在“不良习惯成自然”的路上越滑越远。此时,教师需要及时制止学生的错误行为,教育的要点在于告诉学生:做错了,你就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
在笔者任教的四年级,曾有一学生丙多次拿同学们的财物,小到橡皮,大至同学们几十元的零花钱。这样的事情发生后,笔者对他及时进行教育矫正,但该同学却“屡教不改”,几次教育引导均告无效。“再一再二”,哪能容“再三再四”。当他再一次拿了邻桌两元钱去买零食的路上,笔者把他叫到办公室,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厉声批评他的行为,告诉他,小错的积累必将铸成大错。在对他进行一番教育后,同样答应为他保守秘密。但是,这件事情不能这样结束,在一个课外活动时间,笔者找来丙同学,详细询问、调查他以前的类似行为,把他拿到别人的财物数大致统计了一下。在让丙同学确认后,笔者叫来了他的家长,没有向家长告状,而是和家长沟通了丙同学的情况,让家长看看丙同学的“账单”,最后和家长一起协商了下一步的行动:让丙同学自力更生,通过捡废品或参加劳动的方式筹钱,按照“帐单”上的数据,制定一个还款计划。这样做,是要让丙明白,别人的东西永远都不能拿,拿了就要负责任,错了,就要接受物质及精神上的惩罚。而惩罚也只是一种措施,最终让人不再犯错。
结束语
教育所面对的教育对象是复杂的,有时可以一帆风顺达到预定的教育目标,但更多的时候,需要教育工作者用耐心、智慧,巧妙地处理诸多的教育事件,所以,对于单纯如白纸的孩子,如何擦去留在他们身上的污渍,仅仅靠鼓励、呵护、赏识还远远不够,教师要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