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英菲
摘要:当前高校对文明寝室建设的探索不够深入和具体,没有充分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基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调查,发现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师生对文明寝室现状认同度形成明显反差;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参与意识薄弱且满意度较低。推行自主治理理念;转变学生角色,强化学生作为文明寝室建设的利益主体;建构“多中心”治理模式,形成党委指导下的第一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形成以学生需求和利益为评判准则的第二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组建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治理网,有助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关键词:自主治理;文明寝室;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9-0024-02
一、引言
加强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加宿舍学习氛围,培育和谐校园文化,陶冶情操,提升大学生精神文明风貌,改变大学生群体“效率低下,精神空虚”的宅在寝室的现状。关于文明寝室建设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寝室文化建设方面展开,王洪秋(2006)的《“文化构建式”大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模式的构筑》、张瑞(2007)的《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可行性研究》、胡智丹(2008)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文明寝室建设的思考》均属此类。袁蕾(2013)《人才培养视野下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的多维分析》对文明寝室建设的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解析;赵杰艺在《普通高校文明寝室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一文中提出建设服务、管理、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朱强在《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指标量化体系研究》中明确了文明寝室的概念,从政治觉悟、制度规范、环境卫生、安全健康、专业思想、文化生活、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对文明寝室的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唐玉燕等(2014)在《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以下沙高教园区为例》建议从转变寝室建设主体和制度落实方式等方面推进寝室文明建设。
上述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研究思路还是局限于行政权力下校方主导的管理模式、量化考核、文化建设等。实证研究相对缺少,对文明寝室建设的师生满意度调查及可行性实践模式的探索不够深入和具体,没有在理论上从公共(行政)管理转向自主治理,没有在治理主体上阐述学生如何参与治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考核忽略了学生的满意度,无法从根本上调动学生积极性。
二、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的调查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首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综合性独立学院。学生生活区与教学区完全独立,称之为“宁波大学学生村”,隶属专门的高教社区居委会。采用全新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文明寝室建设推行社区治理模式具有代表性。学院有学生近1万人,各年级学生人数均衡。在2015年发放调查问卷1900份,回收问卷1856份。其中12级占52.5%,13级占27.0%,14级占20.5%。现有班主任254人,辅导员26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10人,有60名班主任、3名辅导员及5名分管领导参与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师生对文明寝室现状认同度形成明显反差。对当前的寝室文化建设、学风室风、卫生整洁、室友关系,80%以上的学生选择满意或比较满意,70%以上的班主任、辅导员、分管领导选择一般或不满意。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现状与省教育厅制定的《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中所提出的目标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究其原因是上级行政部门与学生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行政部门权力运行不畅,其关于文明寝室建设的工作目标没有被大学生群体理解、接受,内化成自我目标并付诸实践。
2.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参与意识薄弱。60%以上的同学希望学院或学生组织定期检查,62.84%的同学希望一个月检查一次。62.84%的同学明确反对将其纳入“作为能否毕业”的考核项,53.94%表示不会主动参加说明会或座谈会,67.05%的同学不希望学校召开文明寝室建设说明会或座谈会。学生群体是矛盾的,依赖检查却又疲于应付检查。矛盾的根源在于学生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身份。
3.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满意度较低。对宿舍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工作,35%的同学选择一般,27%的同学选择不太满意,11.5%的同学选择不清楚;对涉及学生公共利益的相关事项管理机构的处理方式方法,38%的同学选择一般,20%的同学选择不满意,7%的同学选择不清楚;管理部门是否经常搜集学生意见或建议,35%的同学选择一般,23%的同学选择很少,7%的同学选择不清楚。现有的工作机制是至上而下,管理者发文、检查、督促并考核被管理者,忽略了学生的需求和满意度,降低了学生对政策的认同,削减了学生对文明寝室建设的参与度。
三、自主治理理论视域下推动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的措施
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自主治理理论定义为,高校学生寝室内相互依赖的学生个体,在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树立自主治理理念,建立有序的规范和网络,合作治理寝室内的公共事物,包括卫生、学风、文化、人际关系等,始终维护良好社区环境,获得个体发展、高校教育、社会需求的共同收益。
1.明确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理念:自主治理理念。文明寝室建设单纯依靠上级部门的行政命令或者家长和社会的不满指责却不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必然是本末倒置,收效甚微。高校应推行自主治理理念,让学生明确自身主体角色,并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广大学生成为文明寝室建设的主力。
2.转变学生角色,强化学生作为文明寝室建设的利益主体。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涉及的草原、绿地或公共池塘中的参与者都是经济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合90后大学生特点,文明寝室建设主体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与相关利益挂钩,包括个体利益(学生个体发展利益)和团体利益(寝室利益)。建立奖惩机制,将寝室卫生、学风、安全数据与学生个体入党发展、个体或团队的评优评奖相结合;制定文明寝室建设公约,对不遵守公约,自我监督及自治组织监督无效者将被逐出寝室;学生寝室实行阶梯电收费制等。
3.建构“多中心”治理模式,形成党委指导下的第一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文明寝室建设中,成立由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后勤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家委会等多中心互动协作运行机制,从而形成党委指导,领导重视,师生共同参与,家校互动,学生自治为主,社会力量辅助的多元合作治理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党委是裁判员,对其他各方进行裁决,维护公正公平,形成一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功能定位具有行政和自治相结合的特色。一方面,学校行政权力通过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在大学生群体中得到进一步认同和渗透;另一方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具有自治权。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与要求、政策引导和扶持、家长与社会的呼吁和要求是文明寝室建设的外部变量,学生个体及行为选择、制度、信息、网络是内部变量。构建“多中心”,整合多方力量,明确文明寝室建设的内涵和标准,明析权责,在博弈中走向和谐共治乃至自治。
4.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形成以学生需求和利益为评判准则的第二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从学生满意度调查出发,持续考核文明寝室建设治理成效,倒逼学生社区科学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对各主体方形成第二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拓宽信息传播与反馈渠道,多方了解学生需求和利益。从需求侧出发,学生提出问题、需求,学生处、后勤、物业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按需而为;从供给侧出发,有关部门工作进公寓,提供服务菜单,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外部力量,改善社区生活品质,丰富社区文明建设内涵,扶持学生需求的项目化发展。
5.组建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治理网。集体行动的三个难题是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相互监督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制度的制定、承诺及其兑现、相互监督三者是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着的。自治组织成员内部的核心关系问题是相互信任、有效沟通、共享规范、合作互惠。只有相互信任、有效沟通、利益互惠,才能把分散的个体组织起来,统一思想并形成共同意志,协商参与有序规则的制定,积极维护和自觉监督制度的执行,达成集体行动,完成公共事务的治理。高校须积极探索有效途径提高大学生的大局意识、公共意识、参与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在有效沟通、互信互利、共享规范、合作治理、自我监督与监督他人中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当然,其中必然要经历一个多方博弈和反复修正的过程。
推行自主治理,将这一理念播种在大学生的内心,让每个大学生真正“立”起来。建立自治组织,将权力还给学生主体,通过政策扶持、经费投入、奖惩机制,将分散的个体因为精神理念的启蒙和共同利益的召唤而走向合作治理。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形成以学生需求和利益为评判准则的第二重治理主体平衡机制,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认同度,这种治理方式对高校公共事务的治理具有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洪秋.“文化构建式”大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模式的构筑[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9):163-164.
[2]张瑞.高校文明寝室建设可行性研究[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7,(10):24.
[3]胡智丹.关于加强大学生文明寝室建设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2008,(3):153-154.
[4]袁蕾.人才培养视野下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的多维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2):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