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概述了行政与法律的基本概念,分析论证了两者关系及相互作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阐述了如何处理好行政与法的关系,从而促进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顺利进行,让行政与法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更好的发挥作用,为建设健全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行政;法律;控制;协调
一、行政与法治
《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的释义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行政英文表达administration,《英汉大辞典》对该词的释义除“行政”外,还有“管理”、“执行”、“实施”等意义。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之分。现代社会而言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二、对行政权进行法律控制的必要性
行政权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弱小到强大的演化历程。行政权力的这种不断扩张的趋势,是其最为典型的外部特征之一。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容易导致如下后果:首先,行政权力的扩张与其运行方式的灵活、使其不完全同于其他国家公权力,它与公民个人、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极易造成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害。其次,行政权力的扩张易于造成行政专制、独裁。公权力的滥用,给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再次,权力与腐败具有共生性,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更是为形形色色的权力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现代社会,行政权相当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现代行政权已不再是纯粹的执行管理权,而是包含了越来越多的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在这种将数种集中在一个机关手中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控制和制约机制,权利的滥用将是不可避免。
三、对行政与法律关系认识的误区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处理行政与法律的关系上,存在一些违法的现象,可将其归结为几个方面:①抛开法律而进行的行政。即在执行行政公务时,把法律当作摆设,无视法律的存在,搞家长制,一言堂,凭主观和随意性来进行行政或者凭感情、凭关系办事,这都是违法行为。②躲避法律去行政。在执行公务时,逃避法律或钻法律的空子。③改变或曲解法律而行政。在执行公务时,行政机关表面上看是遵守某一法律,实际上是改变法律的本意,造成事实上的行政违法行为。④以法代政或者以政代法。在执行公务时,用法律法规代替行政,或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法规,把法作为行政的一种手段,保证行政执行的高效率。
四、行政与法律关系的争论
(一)行政与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行政与法都是国家实现管理职能的手段,一方面行政必须依法,另一方面,行政过程中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的完善。同时,法与行政各有其运用范围,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相互不能替代。从逻辑上讲,行政与法并非完全吻合,行政与社会联系的很紧密,它以社会公共事业管理为主要职能;而法律则是人们凭借其理性而设计的一种行为规则,现实生活中总有缺少法律规范调整的区域,即使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也要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行政往往是法律的先声,有关行政管理的一些新情况,通常由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整。
(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
要加强对权力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在行政领域中,行政事务是纷繁复杂的,不同种类的行政事务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需要法律授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用来适合效率上的要求。执法者根据个体差异,综合考虑行政相对人的经济状况、文化水平、社会地位、国家相关的政策等方面行驶自由裁量权,才能切实维护个案的公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五、提高认识正确处理行政与法的关系
现实中的问题反映了人们对行政与法关系认识的不足,要正确处理行政与法的关系,必须提高认识,改变观念,形成正确的观点和处理办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教育、培训的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其次,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一个人人懂法、人人守法 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理想的法治社会。要有效的预防和遏制行政违法行为的根本办法就是从源头做起,改善法律氛围环境,形成有利于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最后,要加大对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我国目前存在一套监督体系,包括人大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等。但是,监督仅仅局限在其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问题上没有深入监督过程中,应突破这个局限,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六、结语
行政国家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法治与民主相伴而生,民主制度一经确立,法治的进程也就同时开始了。必须创制完善的法律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一个国家,当其不仅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而且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这个国家即进入到法治国家时代了。很显然,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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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崔坤(1995—),男,籍贯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本科生。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