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畅
【摘要】麦金太尔的德性正义观丰富了分配正义的内涵,为分配正义的实现提供了除制度外的另一途径,在审视分配正义问题时更要把握好个体德性这一研究视角。
【关键词】麦金太尔 德性正义 现实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麦金太尔德性正义观视阈下的高校学生正义观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14B26)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031-02
一、德性正义观内涵
麦金太尔将正义置于历史之中,在追溯传统的基础上去把握正义与德性、德性与实践、善与权利等各组关系。麦金太尔的德性正义观涵盖了正义规则与正义德性,两者都依靠内在自觉的德性实践去实现。正义就是按照个人道德的优劣与功过来进行社会分配,是每个人应得的本分,麦金太尔的德性正义理论对我们准确把握分配正义的内涵是有启发意义的。
美国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说过:“要看一个社会是否公正,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重的物品——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一个公正的社会以正当的方式分配这些物品,它给予每个人应得的东西”[1]社会正义主要就是体现在分配正义的维护上,分配正义观念是指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合理性的一种价值判断,“是支配人类分配活动的核心价值观念”,[2]分配正义应该拥有德性正义与正义德性双重意蕴。德性正义指的是社会分配应该合符规则,讲究制度,合理合利是其应有之义,德性正义具有普遍适用性。正义德性是指的个人道德应该张弛有度,有礼有节,正义德性具有崇高性。崇高性是要予以确定并持续维护的,虽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至善难以企及,但却有无限接近的可能,并且朝至善的努力应该得到普遍承认进而形成社会层面上的共识。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同构互益,共同作用于正义实践中。
二、德性正义观的实现途径
正义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圭臬,是每个时代都孜孜追求的价值目标。康德曾说:“如果公正和正义沉沦,那么人类就再也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3]进而掌握和践行正义理论对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至关重要。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我国进入了社会发展成果日益丰富的时代,但同时也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社会矛盾增多、生活幸福感不高、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日益凸显等社会问题。我国的社会正义问题已逐渐引人注目,如何在释放改革的红利同时实现社会的分配正义已成为我国发展的核心问题,构建我国的社会正义理论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从麦金太尔思想中可以看出他重视传统,强调正义理论的建构不能割裂历史传统,当传统与现代作为对立面存在的时候,更要看到现代伦理理论和实践的任何意义的展开都离不开传统的内在支撑进而转变对立的局面。麦金太尔的德性正义赋予了传统以永恒,主张以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当今社会正义现状,认为只有了解正义发展的历史,发掘历史所赋予的现代启迪,才能在正义观生成的同时达到正义实践上的一致,社会正义的实现才不会限制于片段式的现实语境内成为与传统割裂的产物。对我们来说建构正义理论时辩证复归古代德性正义之传统有其现实性和可行性,关键是要让传统资源焕发时代新意。
另外,我们还要合理利用西方古典正义理论传统。西方古典传统伦理中的正义资源极其丰富,从至善到规范,由个人至共同体等学派林立、观点纷呈,研究范围之广、尺度之大、影响之深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与分析的。麦金太尔所认为的正义是存在于各种观念之中的,那么对于西方正义资源的优秀成分的汲取就要结合我们现实生活的具体问题,从而实现传统资源现代化。
当前我国的社会正义理论体系正在大力建构中,问题的出现会加速解决之道的产生,要将个人德性的培养与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安排结合起来形成切合中国实际的当代正义观。
科学、全面的当代正义观应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的双重实现。首先,从社会整体方面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在取得这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同时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而作为公平的正义观在社会分配中是不会歧视弱势群体和剥夺他们的合理利益的,而会更加保障他们能够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我们党在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要不断拓展视野、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强调“要推动发展成果更多的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好保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发展平衡,通过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4]其次,从个人角度来说,个人能够通过社会分配正义充分享受和维护个人的正当权利和权益,实现个人发展。
麦金太尔的德性正义观很多方面是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理念和改革践行不谋而合的,为我国社会正义实现的探讨带来了积极的现实教育启示。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桑德尔著,朱慧玲译.公正:该如何是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20
[2]向玉乔.论分配正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3):5-11
[3]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165.
[4]新华每日电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DB/OL].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3-11/16/c_132892941.htm,201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