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耀新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文/李耀新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主要学习重点为: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
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就应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截至2014年底,全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习近平指出,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
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应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一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二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察问责。三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四要把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
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应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要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要高度重视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
提高项目参与者(贫困地区、贫困群)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长期可持续性的成功原因。这需要预早识别影响贫困地区、贫困群接受的利益或因项目产生利益的风险因素,以及降低风险的方法。风险缓解方法必须是精准和可行的,特别是视乎项目环境、贫困地区和贫困群的环境和独特因素而制订的。例如,针对农业项目的应急储蓄账户(或基金),以及天气牲畜保险服务,因为天灾、气候、畜病、贫困群自身的病危等均会影响扶贫协助的效力,而如果有这些风险管理机制,则扶贫协助的力度将可持续,而不需要影响扶贫成果,并可较大程度上促进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以及大大增加达至目标的机会。
为了保证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我省务必想办法增加这方面的能力,在扶贫项目设计时,便需要制订好项目退出策略。扶贫项目结束的时机及方式,取决于实施项目相关环境及主要参与者的一系列考虑因素。
退出策略需要与我省扶贫项目的发展战略和具体项目的目标以及目的相互配合,而策略应包括有指导作用的考虑指标,以及触发退出的条件,所以必须有对于系统衡量进展的机制,以及获知若项目支持退出后,该项目、贫困地区、贫困群所建立和留下来的能力是否能持续发展的指标考虑。
然而,重点事实上是考虑“可持续性”,而并非为了“退出”而制定“退出”策略。简言之,“退出”策略是为了促进及配合项目的“可持续性”,亦即扶贫对象的“脱贫”进而达至“可持续脱贫”。
退出策略的制订,事前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关键问题:
第一,如何在扶贫项目最初的规划阶段,考虑及设计得更好,从而有利于最终退出。
第二,如何确定扶贫项目可增强扶贫项目所协助的贫困地区、贫困群的自身整体应变的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重要的是,如何在扶贫项目退出后,此前取得的成果可支持贫困地区、贫困群继续改善下去。
以上问题不但适用于扶贫项目的整体,同样适用于当中的个体(贫困群)。
退出策略应描述项目将如何具体从一个贫困地区、贫困群退出,但同时要确保实现退出后扶贫发展目标不受损害。当中,实际上已需要构建了项目的可持续能力,从而在政府的物资,人员、技术援助或其他支持退出后,项目、贫困地区、贫困群仍可继续发展下去。
一个具效力及可执行的退出策略,必须具备下列要点:
1.作为退出考虑的具体“准则”;
2.可衡量和具体评估“指标”来判断项目的进展是否达至(1)的这些“准则”;
3.明确的“行动步骤”,以达至(2)的“指标”,以及确定哪些单位负责落实这些步骤;
4.定期评估达至退出“准则”的进展的机制,以及在不可预见因素所出现对项目的障碍后的项目修正机制;
5.制定时间表(需保持一定灵活性),具体订定达至“指标”及作出评估的时间。
退出的方式依据不同情况,退出方式可分为“全退”“半退”或“逐步退”。
“全退”,是指将项目的支持由主要协助单位全部转交当地协助单位,以及贫困地区、贫困群自行负责,目标是将全部责任转移到当地贫困地区、贫困群。这种退出策略需要在当地建立健全的管理和技术运作能力,所以在项目筹划时便需要设计及在项目运作时便需建立。这种退出策略的成功机会,取决于当地存量的各种条件及能力,以及当地协助单位、贫困地区、贫困群的积极性及投入程度。
“半退”,是指项目仍要支持,责任及统筹仍在主要协助单位,但因项目运作顺利,已培养了当地协助单位、贫困地区、贫困群的积极性及投入程度,同时早前投入资源已协助当地可自行运作,不需要新增其他协助和指导。但因项目仍有倒退风险,以及当地自行统筹能力未足或当地存量的各种条件及能力未够,所以仍未能全退。
“逐步退”,是指逐渐减少对项目方面的投入或资源,主要是上述“全退”或“半退”的策略实施前的工作。
(作者为省政协委员,首华财经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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