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仓藏族婚姻习俗,是在多民族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互相映照,不断交融,汇聚成色彩缤纷的文化长廊,为我们中华民族的婚俗文化展现出了一幅多彩的历史画面,这是它的特征决定的。作为藏族支系的角仓藏人,在各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交流和融合,创造了丰厚的“骨头”(藏语为日巴,意为狐臭体味。)等级文化,姓氏文化和灿烂的精神文化,奠定了角仓藏族婚俗文化的基石。然而,由于角仓藏族的历史和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宗教信仰、文化价值取向不同,角仓藏族婚俗呈现出浓厚的民族特色,显示出鲜明的地方色彩和时代特征,大大地丰富了中华民族婚俗的内涵。角仓藏人的婚姻择偶方式、婚姻形态、婚姻类型、婚姻程序为人们较为清晰地勾勒出婚姻发展的来龙去脉,这将有助于人们客观、科学地理解和认识角仓藏族“奇特”的婚俗文化,把它们放置于具体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来观照,而不致于戴变色眼镜来片面、离奇地加以曲解。
婚俗本身具有传承性、变异性,是不断变化的。从人类早期的杂婚到后来的群婚、个体婚,每一种婚姻形态的更替,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结果。角仓藏族作为藏族支系的族群也不过如此而已。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立求男女平等,爱情自由、婚姻自主为基础的新的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断推动着人类文明向前迈进。但是,传统婚姻制度的废除,并不意味着传统观念的消亡。直到今日,角仓区域存在“骨头”等级是否干净的传统观念,即是否存在狐臭体味及其体味程度的高低。也就是青海方言中所谓的“身袖”(狐臭体味)是否有问题的现象,以及角仓藏人认为,与周边的其他地区的藏人或异族通婚或发生性关系,“骨头”同样会被受到玷污,还认为“骨头”与生俱来便有高低与贵贱之分,可见这种“骨头”等级传统观念深深地根植于每一个角仓藏人的心中,说明角仓藏人的通婚范围严格地限制于角仓区域内,显然,这不利于整个角仓藏族未来的发展,无疑是角仓藏人今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角仓区域。有些婚姻习俗到今天有可能已成为历史了,这自然也应归功于角仓人对本民族传统婚姻的改革。
角仓藏族婚俗是一面镜子,能看到藏族人不断寻求自我发展的历程。这在角仓婚姻功能的演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即婚姻功能的延续性、文化的传播性和娱乐性。结婚标志着家庭的诞生,同时也就开始了传宗接代为目的的种的繁衍。因此,角仓藏人把婚姻看作人生的一件大事,全社会的成员都以喜悦的心情和饱满的热情投入结婚仪式,尽情地展示,使婚姻带上了很浓的角仓特色的娱乐性。而且,婚礼仪式中,常常集饮食、服饰、歌舞、酒曲为一体,演示角仓藏族的民俗风情和传统文化,不断地向后代传播,并向周边各民族辐射,通过交流来传递角仓藏族婚俗文化。
角仓藏族婚俗文化千姿百态,婚俗本身是流动的,因此,它的内涵并非三言两语所能阐明的。不过,角仓传统婚俗从“骨头”的择偶方式、婚姻形态、婚姻类型以及婚姻的程序等方面加以概说,从而在总体上认识祖先遗留下来的,人们正在不断丰富这份厚实的婚俗文化。同时,这无疑也有助于更多的人理解和认识角仓藏族婚俗文化的“奇特”之处。
角仓藏族婚俗文化有许多优良的传统。新的时代,传统婚俗中的闪亮之处会迸发出更加炽热的火焰,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角仓青年男女,也将会彻底冲破各种陋习,一展生命的风采——婚俗行为。
第一节 婚姻的择偶方式
选择配偶,是婚姻的前奏曲。角仓藏族由于所经历的历史传统和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其思维方式、审美情趣、价值观念、道德风尚等,都区别于其他地域藏族所不具有的特征。形成一整套的角仓藏族婚俗和不成文的婚姻制度。实行“骨头”等级是否干净是角仓青年男女缔结婚姻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不仅严格禁止跨异族通婚,而且婚姻常常被限制在角仓藏族区域之内,角仓以外的其他藏族同胞也被列为禁止通婚之中。角仓藏人的“骨头”等级观念非常严格,很多人在它面前望而却步,因此,择偶的方式自然而然跟“骨头”等级观念联系在一起。但总的来说,角仓藏族婚俗的择偶方式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型:封闭式和开放式。
一、封闭式择偶,主要来源于角仓藏族传统的“骨头”等级封建家长制和买卖婚姻。在角仓区域,青年男女缔结婚姻与否关键是看双方姓氏家族“骨头”等级是否在同一阶层,男方家长在未确定婚姻对象之前,事先打听谁家有闺女,这种打听其实就是打听女方家庭的“骨头”是否在同一阶层,确定婚姻对象之后,就邀请媒人并打发媒人说媒。媒人到女方家后,并不马上答应这门亲事,搁一段时间,再约媒人。其实,在这段时间里,女方家庭也积极进行访婚。访婚通常有两种形式即明访和暗访。明访是女方家长直接向媒人问男方家族的“骨头”是否有狐臭体味;暗访是男女双方并不见面,而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在私底下打听对方家庭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道德品质以及“家神”(受宗教影响)等各方面的情况,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要弄清楚对方家庭是否有“身袖”,如“身袖”有问题,那么,男方不会提亲,女方则会委婉拒绝。若双方家庭的“骨头”应尽可能处于同一等级时,这门亲事便会确定下来。双方家庭子女直至结婚之前不曾见面。
买卖婚姻主要集中在高攀婚和下嫁婚之间。高攀婚一般发生在那些家庭富裕而自身体质、容貌等方面有某种缺陷的不臭“骨头”等级阶层家庭的男子身上。由于他们在某一身体生理上的原因,在同一等级阶层“骨头”中无法划到合适的配偶,只好在下一“骨头”等级阶层家庭极为贫困的女子为妻。对于女方家庭而言,虽然“舍弃”女儿的终身感情,但高攀婚不仅对整个家族具有一定的社会心理意义,而且从中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
下嫁婚一般发生在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差,又属于不臭“骨头”等级阶层家庭的女儿身上。当其家庭生计或为儿子娶同等“骨头”家庭的女儿为妻,而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准备彩礼时,就有可能以下嫁女儿来换取丰厚的彩礼。而一个属于臭“骨头”等级阶层的富裕家庭,则期望娶到干净“骨头”等级阶层家庭的女子为妻,以便达到提升“骨头”等级阶层为目的。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那些虽属于不臭“骨头”等级阶层,但其生活比较贫困的家庭进行说亲。一般来说,只要男方付出更多的彩礼之后,方可下嫁女儿。对女方而言,下嫁婚虽然会引来家族以及周边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歧视,并对女儿的感情产生某种伤害,但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可以给儿子娶到同等“骨头”阶层家庭的女子。
可见,这种封闭式的婚姻择偶方式与角仓藏族特殊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在卫藏封建农奴制下形成的“骨头”等级观念,根深蒂固,在角仓藏族中延续至今。等级差异性是“骨头”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家庭大都以“骨头”关系为纽带,而且家长在家庭中掌握着主宰权。他们关心的是“骨头”的延续、财产和权力的继承,把婚姻单纯地看作是种的繁衍,而完全忽略了青年男女感情的存在。婚姻的男女双方,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选择配偶,对他(她)们而言,都是封闭的。
二、开放式择偶。开放式择偶是相对于封闭式择偶而言的。这种婚姻形式更多地注重婚姻当事人的感情为依托,单纯的传宗接代,森严的“骨头”等级观念已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了。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角仓青年男女在阳光下敞开心扉,在朗朗的月光下纵情畅谈,生产劳动、网络媒体、节目聚会,婚葬礼仪都为他(她)们谈情说爱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和众多接触的机会。
“媒人说媒”是开放式择偶的又一个显著的特征。角仓藏族青年男女不断争取爱情自由和婚姻自主的同时,从伦理道德、家庭观念为主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确定婚姻对象之后,告知双方父母征得同意,男方家庭方可邀请媒人,打发媒人到女方家提亲,以示尊重彼此家庭,甚至整个家族。若一方或双方家庭不同意,他(她)们誓死捍卫爱情,冲破世俗的藩蓠,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在现代角仓藏族青年男女身上,演绎得活灵活现。这种开放式择偶往往也背弃了不是同一“骨头”等级阶层的婚姻或跨异族婚姻缔结,自然会受到家庭的强烈反对。由于角仓藏族历史的积淀,这种“骨头”等级观念,禁止角仓藏族以外区域的藏族通婚,尤为异族通婚的封建思想意识至今在人们的生活中还有相当的影响。当然可以断言,这种粗暴地否定和禁锢爱情的行为,最终将会消亡于人类文明的进程中。
改革开放的今天,是交通便利化的时代,是网络数字化的时代,是物质生活高水平化的时代,是重视教育化的时代,是尊重科学技术化的时代。角仓藏族青年男女已不满足于传统“骨头”等级观念的择偶方式,他们应用现代高科技以短信、微信、视频、电视、电脑、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介,进行广泛的征婚。这种择偶方式可谓全方位开放,为爱情自由和婚姻自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二节 婚姻的形态
角仓藏族是整个藏族的一个分支,也是从原始蒙昧状态的人类早期社会一样,其婚姻形态具有杂乱的两性关系进化为群婚制、对偶制、最后进入了一夫一妻制,这是必然的普遍规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在婚姻制度上的表现。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其婚姻形态大致经历三个层次:杂婚、群婚、个体婚。
一、杂婚
藏族地区广泛流传着一则神话,有一种猕猴和岩魔女结为夫妻,生下6个小猴,进化为人类,成为藏族最早的6个氏族,其名称为色氏、木氏、董氏、东氏、惹氏、朱氏,形成所谓的原始人类6姓。这6个氏族又发展为18个氏族。同样在角仓藏族婚俗说唱《袒》中由民间艺人世代口授着藏族祖先是猕猴和岩魔女结为夫妻后不断演进成藏族人的说法。在汉书上说:“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是原始杂婚的真实写照。杂婚又叫“乱婚”,它们都是人类早期的社会存在的一种“婚姻”关系。这也是恩格斯所说的,从动物状态向人类状态的过渡相适应的杂乱的性交关系。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极低,人们仅仅会使用木棒或石块,人们只能靠群体的力量去战胜恶劣的生存环境。因此,两性间只是动物本能的结合,而不可能有过选择或相对固定的配偶。
二、群婚
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脚步,逐渐从低极向高级演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生产劳动逐渐有了分工,体魄强健的年轻人主要外出狩猎、采集,而老年人多留在居住地从事生产工具和生活必需品的加工以及看守门户。这些现实的分工使年纪相仿的年轻男女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从而逐渐排除了原始杂婚时期上下代之间混乱的两性关系,出现了群婚制。群婚制包括:氏族内婚和氏族外婚。
1、氏族内婚
氏族内婚表现为“骨头”(血缘)群婚,即实行“骨头”群体内的等辈通婚。凡是同一氏族内的同辈男女都能共夫共妻,也就是说兄弟是姊妹的共同丈夫;姊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他(她)们都能拥有共同的“骨头”(血缘)。这种婚姻形态至今完好地保存于各民族丰富的口碑载道和书面文献中。传说中的藏族祖先猕猴和岩魔女所生6个氏族。据文献记载和历史传说,宇宙初开之时,世上只有伏羲和女娲兄妹二人生活在茫茫的昆仑山上,为繁衍后代,兄妹俩只能自相婚配,结为夫妻。但又自感愧疚,难以决断,于是,通过占卜的方法来判定天意。兄妹俩分别在两个山头烧起火堆,并对天祷告:“若上天有意让我兄妹二人成婚,就让二股青烟相合;若并无此意,就烟消云散。”刚说完只见两股青烟合为一体,直插云霄。于是伏羲和女娲便在上天认可下结为夫妻,传下后代,并根据子女的生出情况和散落地点,将其分为不同的族姓,并规定同一族姓的男女不得自相婚配。
虽说神话并不能等同于历史,但神话传说中往往包含着合理的历史成份,反映了历史阶段的社会特征。通过伏羲和女娲兄妹相婚、猕猴和岩魔女结为夫妻,繁衍后代的历史传说,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角仓藏族以及中华民族的初始时期,曾经历过血亲、“骨头”的乱婚向族外群婚进化的历史进程,也可以看到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进化的轨迹,同时透析出角仓藏族实行“骨头”等级起源的历史信息。类似的历史传说不仅在汉文献中屡有记载,而且在角仓藏族、苗、瑶、壮、彝、黎、侗、布衣等西南少数民族中广为流传,大同小异。
2、氏族外婚
氏族外婚就是在氏族内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婚姻已排除了同胞兄弟姊妹的两性关系,形成了一群姊妹与一群非同胞兄弟的男子成婚;姊妹的子女之间也自然排除了婚姻关系,和另外一群子女结成配偶。如此以来,氏族的婚姻关系就逐渐清除同一氏族内的男女都只能分别到外氏族去寻找配偶了。角仓藏族以部落的形式存在,部落内部又以“骨头”(血缘)是否有味道而分出不同等级的族姓(父亲血亲),这些族姓之间就可以婚配了。也就是说,同一族姓(姓氏)内部严禁通婚,婚姻的选择必须在族姓以外进行。这种两性关系便是氏族外婚的一种形式,氏族外婚制取代氏族内婚制,产生于母系时代晚期,当时母权制还根深蒂固,女性在婚姻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元前360年,吐蕃的所谓天座七王的第一门聂赤赞普的后代穆赤赞普、达赤赞普都取母亲名字的一个字作为自己名字的一部分。像母亲的名字叫索(琅)南卓么,儿子的名字叫卓孕;母亲的名字叫才让拉姆,儿子的名字叫才旦,如此等等。只能说明当时的吐蕃社会仍留有母系氏族社会的残迹。角仓藏族不落夫家的习俗就是氏族外婚发展中残留下来的一种古老遗俗,女子在缔结婚姻后不常住丈夫家,而是住在娘家。这是母权时代的从妻居到父权时代从夫居的一种过渡形态。母系时代盛行女子“娶”进丈夫,并终身与自己的母系亲人居住在一起。进入父系时代,随着父权的巩固,妻子开始从夫居。不落夫家的习俗是父权取代母权的一种形态,这种崭新的婚姻形态打破了氏族内婚的封闭状态,加速了人类的进化。
三、个体婚
群婚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夫妻关系不具备排他性。这种两性关系并不排除共夫共妻,长期偶居也并不排除临时交配。随着藏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力分工的不断变化,农业从牧业中分离出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藏族社会生产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这种发展必然导致两性关系进一步稳定。群婚制也就过渡到个体婚制。个体婚分为对偶婚和单偶婚两个阶段。
对偶婚是氏族外婚发展而来的。这种两性关系已逐渐由主夫、主妻的对偶、发展成独占性质的对偶,从而逐渐理顺了“骨头”(血缘)、婚缘的婚姻关系。
单偶婚,又叫一夫一妻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互为配偶的个体婚,它是对藏族几千年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家庭形态的根本否定。笔者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参加工作时,在玉树康巴地区就有一妻多夫的婚姻形态存在着。单偶婚这种婚姻制度相对于对偶婚,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性,有利于婚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团结、稳固和家庭职能的实现,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不能任意解除婚姻关系。不难看出在对偶婚中有了父权制的萌芽,随着男子在家庭经济中发挥出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父权制迅速得到了巩固,并不断发展,最终独揽了掌管家庭的大权。父系制度逐渐取代了母系制度,婚姻上由女“娶”男变为男“娶”女,确立了以男子为主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这种婚姻制度奠定了父系世袭的基础,开始了族姓及其财产的继承观念,同时,严格的角仓“骨头”(血缘)亲属关系也得到了发展。
第三节 婚姻的类型
角仓藏族世代生活在多民族杂居的湟水河流域,由于生活环境、文化背景、社会变迁的不同,各民族的婚姻类型自然呈现出多样性,而且每一种形式都展示出婚姻习俗发展的历史痕迹。从婚姻的性质来看,角仓藏族的婚姻可划分为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掠夺婚姻、自由婚姻四大类型。
一、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亲在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制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男女结婚应以感情为基础,但买卖婚姻则将婚姻罩上了深厚的金钱色彩,以交付财物作为婚姻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与婚姻的本质相悖。买卖婚姻在角仓藏族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伴随着,具体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父母索取财物。今天的婚姻,有的父母视女儿为“摇钱树”,像商品一样,将女儿卖给他人做媳妇,通过媒人公开要“彩礼”或“聘礼”,现如今生活在角仓区域的农村人或居住在城市的角仓人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至于女儿婚后是否幸福,没有更多的考虑。旧式的高攀婚和下嫁婚都是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婚姻缔结。
2、拐卖妇女而形成的买卖婚姻。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专门从事拐卖妇女、行买卖婚姻的人贩子。被他们拐卖的妇女中,既有角仓区域初中文化程度进城打工妹,也有已婚的妇女。
二、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是角仓藏族封建家长制观念的体现和延伸。子女的婚姻由父母包办,这是封建的族权和父权所决定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极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较深,不顾儿女的反对,仍包办婚事。父母剥夺或忽视儿女的感情,主要以保持自身“骨头”和家庭的利益出发,一旦双方家长同意,接受聘礼之后,男女之间的婚姻即得到社会的认可。女子出嫁后,女方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彩礼,女子则完全隶属于夫家。包办婚姻几乎囊括了角仓藏族的所有婚姻形式,它包括交换婚、服役婚、转房婚、入赘婚、指腹婚、姑表婚、姨表婚等形式。
交换婚。交换婚是指两家的未婚子女或弟妹互相交换成亲,即甲方的儿子娶乙方的女儿,乙方的儿子娶甲方的女儿为妻的方式来完成婚姻关系,它是氏族外婚的一种演变。这种交换婚以人换人,不用聘礼,它是一种对等交换的议婚方式。
1、服役婚。它是男方家庭经济拮据,因娶亲风行高价彩礼而力不能支的情况下,男子赴女方家服一定时间的劳役,以偿还妻子的身价。这种婚姻实际上是对偶婚的遗俗,是从妻居的一种形式。
2、转房婚。转房婚是指丈夫死后,妻子转嫁丈夫的弟弟,或弟亡弟媳转嫁给其兄,姊亡妹续嫁给姐夫的婚姻形式。有的民族转房还可以在不同的辈分间进行,如叔亡侄接婶子,侄亡叔接纳侄媳等。这是奴隶制、封建制财产转移的变形。
3、入赘婚。入赘婚也就是“上门女婿”或“招郎上门”,女娶男嫁。这是母系氏族社会从妻居的古风遗存。进入父系社会后,男性的主导地位得到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仅限于入赘婚因家庭贫困无力娶妻而主动上门,或女方子少、无子,因而招婿获得劳动力,并使家业有人继承。在角仓藏族区域入赘婚不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中往往受到同等的地位和尊重,大女儿招进的女婿,还享受与长子同等的权利。
4、指腹婚。指腹婚是指男女双方父母亲怀孕时互为腹中胎儿订亲,相约如生下一男一女,须按约定结为夫妻。也就是说,当儿女尚在母亲腹中时,父母就已经为他们订下了婚事。它是家长为子女包办预订婚约的变态形式。
5、姑表婚和姨表婚。姑表婚就是姑姑的儿子娶舅舅的女儿,舅舅的儿子娶姑姑的女儿;姨表婚是指姊妹的子女之间的一种互娶互嫁的通婚形式。按现在的血缘关系来看,其实他们之间都属于近亲结婚,是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角仓藏人的“骨头”(血缘)、婚姻以父系血缘来划分的,也就是说,同一家族姓氏“骨头”(父系血亲)内部严禁通婚,婚姻对象必须在族姓“骨头”以外进行。虽然兄弟姊妹之间有必然的血缘关系,可姊妹嫁到别家,分属不同族姓“骨头”(血缘)。这也不难理解兄弟与姊妹之间属于不同祖宗,姊妹之间也属于不同的族姓“骨头”,故也不属于血亲的范畴,因此,姑表婚和姨表婚这种婚姻形式在角仓区域较为普遍。角仓藏族的母系血亲相对于父系血亲来说不那么严格。它是氏族内婚的一种演变。
三、掠夺婚姻
掠夺婚姻,又称“抢婚”或“抢亲”。这种抢婚习俗来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当时,女人在社会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逐渐由男子取代。在从妻居转向从夫居的过程中,男子往往凭实力通过掠夺的形式,抢劫其他母系氏族的妇女作为妻子。从夫居制度确立后,这种抢婚习俗已演化为婚礼的一种形式而名存实亡了。抢亲时,一般事先取得姑娘的默许,不能完全凭武力来达到目的。今天的抢亲只是象征性的,角仓区域一般姑娘同意而家庭不同意,男方将把姑娘悄悄领走,再打发媒人说亲。旧式的角仓藏族时有发生抢婚现象,这种抢婚现象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打发媒人说亲而女方家庭不同意,男方将采取隐蔽的方式抢亲。二是女方家庭和姑娘本人毫无准备之下,男方将在公共场合采取公开抢亲,再打发媒人说亲。角仓藏人送亲时,新娘子要穿长袖婚袍,骑上高头大马双手掩脸依依告别娘家,一路前行至男方家,直至完婚才能把双手从脸部去开,这种婚姻现象实际上就是自古抢婚的遗俗,是从夫居的一种形式。
四、自由婚姻
自由婚姻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缔结的婚姻关系。角仓藏族的自由婚姻包括:自主婚姻和私奔婚姻两种形式。
1、自主婚姻。自主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决定自己在经济、生活、感情上较为均等的条件上的。在本质上要求以爱情为基础即男女双方之间真挚诚实、相互爱悦、彼此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专一感情为基础。男女两性的结合,既是作为自然因素的性的结合,更重要的是作为社会因素的感情、理想、权利和义务的结合。这种结合所形成的夫妻关系,包含着生理、感情、理想、权利和义务等诸多因素,而爱情正是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精神生活现象。唯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才会幸福、牢固,以夫妻关系为主要部分的家庭关系才会更加协调,以家庭为细胞构成的社会才会更加稳定。自主婚姻,男女双方不论在谈恋爱,以至于婚后的生活都是平等的。因为自愿是他们建立感情的基础,自主婚姻而不受家庭或其他因素的束缚。在角仓藏族区域这种婚姻绝大部分是幸福的,是人们今天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式。
2、私奔婚姻。私奔婚姻又称作“挑婚”。男女相爱后,因受角仓藏族区域实行严格的“骨头”等级观念或其他因素的阻碍,用私奔的方式来完婚。这种婚姻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角仓藏族族姓以及跨异族之间,而且还产生了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那些婚姻当事人是反对父母包办,反对封建思想,私定终身,捍卫爱情,可歌可泣。
第四节 婚姻的程序
婚姻是男女双方结合的社会形式即两性的结合要成其为婚姻关系,必须采取为当时社会制度认可的形式,才称其为婚姻。婚姻是不同民族、地区、时代以及不同的时空展开的,其婚姻的程序有所差异。不过,婚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标签,又是一个民族独有的属性,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角仓藏族的婚俗基本上由定亲、娶亲、送亲、迎亲、婚礼、回门、侪玛、离婚等仪式组成。
一、定亲
定亲在角仓藏族婚俗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千百年来,角仓藏族的婚俗文化就是青稞酒文化的历史,没有了青稞酒,角仓人就定不了亲。青稞酒始终贯穿着角仓婚俗的全过程,它已名副其实地成为角仓藏人定亲的标志!角仓藏人的定亲包括提亲酒即单瓶酒、定婚酒即双瓶酒、彩礼酒、婚期酒。把它们贯穿起来,整个定亲的过程就一清二楚了。
1、提亲酒即单瓶酒
提亲酒是男方请媒人向女方求婚时拿的酒,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提亲”、“说媒”。提亲时,媒人要携带以下礼品:
(1)两瓶酒,其中一瓶酒的瓶口放两颗红枣,用手掌大小的方块红布拢住,一束红丝线缠绕并系一个活扣,此瓶酒叫做提亲酒即求婚酒,在角仓藏族区域的民间习俗中普遍统称为“单瓶酒”;另一瓶酒称作“闲酒”,无任何装点。
(2)一包茯茶。
(3)一条白色哈达。喝了单瓶酒,意味着女方答应了这门亲事。
2、定婚酒即双瓶酒。
男方提亲成功之后,即可确定定婚酒即双瓶酒。定婚时,男方托媒人要携带如下聘礼:(1)三瓶酒,其中两瓶酒的瓶口各放两颗红枣,用手掌大小的方块布拢住,一束红丝线缠绕并系一个活扣,这两瓶酒叫定婚酒或双瓶酒,以示成双成对,在角仓藏族区域的民间习惯上把定婚酒称作“双瓶酒”,家喻户晓;另一瓶酒叫“闲酒”即饮酒闲谈的意思,跟单瓶酒的“闲酒”一样无任何装点。(2)若干条白色哈达。(3)约2千克酥油,做成状如圆形盘子,中间绑一条白色羊毛绳。(4)一包茯茶,中间绑一条白色羊毛绳。(5)10个白面焜锅。(6)角仓藏式大中小银耳环各一对。(7)一副珈琅。(8)角仓藏式袍服一、二件不等以及颜色各异的几条绸缎腰带。(9)些许现金。在过去喝了定婚酒就如同现在领取了结婚证,男女双方以此都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不能随意解除婚约了。而现在不但在定婚时要喝定婚酒(双瓶酒),而且还要去民政部门正式领取合法结婚证,否则是违法的。
3、彩礼酒
男女双方定婚之后,男方托媒人要携带以下聘礼:(1)三瓶酒,其中两瓶酒的瓶口各放两颗红枣,用手掌大小的方块红布拢住,一束红丝线缠绕并系一个活扣,这两瓶酒叫彩礼酒;另一瓶酒叫“闲酒”,它跟单、双瓶酒的“闲酒”一个意思,无任何装点。(2)约2千克酥油,做成状如圆形盘子,中间绑一条白色羊毛绳。(3)一包茯茶,中间绑一条白色羊毛绳。(4)若干条白色哈达。(5)10个白面焜锅。喝了彩礼酒,男方还要给女方下彩礼或过礼。彩礼一般包括三金(项链、手镯或戒指、耳环)、服饰、现金等。它是在角仓藏族区域的婚姻程序中最能体现“买卖”性质的一环。彩礼数目的多寡直接影响着男女双方的婚姻质量。
4、婚期酒
婚期是指选择确定结婚的日期。女方喝了彩礼酒之后,男方托媒人要携带如下礼品:(1)一条白色哈达。(2)两包或一条香烟。(3)一瓶酒,其酒叫婚期酒也叫择期酒,无任何装点。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女方喝了彩礼酒,男方要请寺院的阿卡或会占卜的先生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然后请媒人告知女方,征求女方同意。
许多少数民族的定亲程序与汉族相仿,角仓藏族的定亲程序没那么繁琐,比较简单。在定亲的形式上与其他民族有所区别,如汉族以戒指求婚,角仓藏族以青稞酒贯穿整个定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一个人——媒人。
媒人,藏语叫“哦哇”。他是青年男女婚姻的介绍人和牵线人,通常由能说会道的男人充当。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认为是缔结婚姻必须遵守的合法形式与道德标准,媒人自然也就在婚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为追求爱情自由、平等付出了生命和鲜血。封建体制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在角仓藏族区域延伸。角仓藏族婚俗《哭嫁歌》中是这样憎恨媒人的:
姑娘好像石崖边吃草的小绵羊,
摧赶小绵羊跳悬崖的是那只大灰狼。
姑娘仿佛大海里自由自在的小金鱼,
引诱小金鱼上钩的是那只狠心的渔夫。
姑娘是父母身边的贴心人,
逼迫贴心人出嫁的是那甜嘴媒人。
但是,直到今天媒人的功能还没有消失,不过,它已由婚介所、电视、报刊等形式取代,而这种说媒则是建立在男女平等和科学的基础上的。
二、娶亲
娶亲是角仓藏族婚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上承定婚酒,下承婚礼。角仓藏族区域的娶亲有别于其他民族,不是由新郎倌本人去娶亲,而是由男方专派娶亲使者“达吉”送新娘的专用骑座婚马,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由轿车逐渐取代婚马,把新娘接回男家的仪式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民俗现象。
角仓藏人的娶亲仪式比较隆重,尤其女方家里要隆重迎接娶新使者“达吉”。“达吉”到女方家后,妇女们给“达吉”泼水是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迎接方式之一。其次,“达吉”的入席是很有讲究的,宴席上尊“达吉”为首席。
男方专派娶亲使者“达吉”给女方送新娘的专用骑座婚马外,还有送一把偶数齿木梳;送一支箭,藏语叫“央达”,是有福气的箭的意思;送一条羊腿,一包茯茶、一块圆形酥油,10个白面焜锅;送一瓶酒,藏语叫“忠勾羌”,是挡客人的酒,是一种客套的仪式,客人赴婚宴尽量少来,以免照顾不全。
其他藏区的娶亲方式有同有异,最明显的一个共同点是,都不同程度地保留有抢婚的遗迹。角仓藏族的抢婚色彩在婚俗痕迹中不太明显,但还是可以找到珠丝马迹。男方专派娶亲使者“达吉”送新娘的专用骑座婚马,以及新娘在路上用婚袍长袖掩脸。这种习俗最初可能是为了遮人耳目,以免别人发现抢来的姑娘。今天,角仓新娘的头上戴上“夏姆”,额前罩上“措豆”,其实,这与新娘长袖掩脸告别亲人同出一辙,最初也是用来给抢来的新娘蒙面的。
三、送亲
女方接到娶亲使者“达吉”专送的新娘专用骑座婚马之后,女方就着手准备送亲前的一切工作。一般女方送亲队伍除新娘外,吃席人数多达几十人,按照旧式风俗习惯,每个送亲人骑一匹骏马相伴新娘,前往男家。
大喜日凌晨,新娘换上新服饰,一位中年妇女开始领唱藏语叫“哦呢”的《哭嫁歌》,新娘边唱边哭,其他姐妹、妇女们随着合唱。现如今,姑娘一般不唱而是由一位唱腔好的妇女领唱,其他妇女合唱,新娘随着唱词哭泣着。《哭嫁歌》的内容比较广泛,如控诉封建思想包办婚姻,憎骂媒人;也有妇女地位低下鸣不平;也有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对家庭的祝福;对爷爷奶奶的无限眷恋以及对叔婶哥嫂弟妹的关怀和睦之情等内容。
新娘跨上婚马,在姐妹、妇女们的簇拥下伴随着《哭嫁歌》同送亲马队缓缓踏上伸向男家的路途。过去角仓人送亲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而如今不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都以高级小轿车取代婚马而已。
四、迎亲
旧式角仓藏族区域的迎亲在下午接近黄昏,而现在的乡村和城市的角仓人迎亲因具体情况而确定,是婚礼的第一天。男方的第一道迎亲仪式便是“珈态”和“哲格哇”。第二道迎亲仪式是男家的妇女们身着华贵袍服,手捧洁白的哈达,端着斟满青稞美酒的盘子,缓缓走向送亲马队前,把哈达献给贵客,把美酒敬给贵客,还有把煮熟的羊肩胛骨送给贵客,用饱满的热情和熟练的歌喉对唱着《迎亲之歌》。第三道迎亲仪式是送亲的马队抵达男家的大门前时,门道内早已唱起响亮的《祝酒歌》。一位英武潇洒的年轻人卷着方形羊毛白毡展铺在大门前,紧接一位青年人用高亢嘹亮的嗓音唱着《劝下马歌》。第四道迎亲仪式就是“多石”。“多石”是藏语音译,用三块烧热的圆石头举行的一种避邪仪式。当众贵客下马,男家的姑娘及妇女们搀扶簇拥着新娘下马缓缓走近放置在大门前的“多石”面前,将备好的奶水浇在“多石”上,片刻热气升腾,让新娘用升腾的热气熏沐,用奶水象征性地洗一下脸,然后跨过“多石”。据说这样能驱邪避晦,烧去一切不吉利的意念,同时也是显示新娘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五、婚礼
婚礼是整个婚俗的高潮,也是青年男女缔结婚姻关系得到社会认可的标志。直到今天,角仓藏族区域的青年男女结婚时,人们关心的更多的似乎是世俗婚礼过程中的摆宴席吃喜糖喝喜酒,而对“结婚登记”,这一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角仓藏族婚礼主要由梳头和佩戴哈惹、拜堂、揭锅盖和扬奶茶、婚宴四个部分组成。
1、梳头和佩戴哈惹
新娘在男家院落中央的桑康周围按顺时针方向转三圈后,进入大房的中堂,准备与新郎举行婚礼。新郎倌身着礼服,微带腼腆站在新娘的左边。伴娘把梳头的木梳交给新郎的姑姑,姑姑拿起木梳神态庄重地用右手依次从新娘的左侧、右侧、中间发辫上各梳三下,把木梳插在新娘脑后的中间大辫子上,并系一条哈达。接着,姑姑又将新娘佩戴的左边垂直哈惹先往右搭,右边的垂直哈惹再往左搭,成为已婚妇女佩戴交叉式哈惹,标志着新娘正式成为新郎的妻子。
2、拜堂
拜堂俗称“拜天地”,婚礼主持人正式宣布:今天的太阳好,今是个好日子,今天是个圆满的日子。现在新娘新郎“一拜国家主席(玖,光玛甲无来擦),二拜众贵客(呢,主哇弹欠来擦),三拜父母(森,阿爸嘉阿妈来擦)。”角仓其他地方,新娘新郎在司仪的主持下,也向家神、祖先跪拜的,又拜家中长辈的。传统婚姻的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上拜宇宙,下拜继后世。”现如今居住在城市的角仓藏人在大酒店举行婚礼仪式比较开放、平等、自由。婚礼主持人宣布:一是新郎新给父母献哈达、敬三盅酒;二是新娘新郎互换哈达搭在彼此的脖颈上;三是新郎新娘向参加婚宴的众贵客敬酒致谢。拜堂过后,新娘就算是男家的正式成员了。
3、揭锅盖和扬奶茶
揭锅盖是一道非常幽默风趣的婚礼仪式。新娘来到烧满奶茶的锅前,锅台上早已摆放着三只崭新的龙碗,龙碗里分别放有一块固体薄酥油,这三只龙碗分别是新娘公公、婆婆、丈夫的。女方的贵客请求男家的姑姑赶快把锅盖揭开,而姑姑故意刁难女方贵客不揭锅盖。姑姑及男家的妇女们把锅盖比喻成黄金锅盖、白银锅盖、石磨锅盖。如此金贵而又重量的锅盖要是揭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姑姑的话就不言而喻了。其实,女方贵客也心知肚明,但是揭开锅盖的礼物还是要给的。姑姑索取礼物之后,便揭开锅盖,这就是角仓藏族婚俗中揭锅盖的风俗习惯。
扬奶茶就是新郎的姑姑把锅盖揭开后,其右手拿长柄勺子,在奶茶锅里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三次,以次扬三次奶茶之后,便把奶茶盛满勺子转交给伴娘。伴娘也同样按顺时针方向在奶茶锅里旋转三次,舀满勺子依次盛满新娘的公公、婆婆、丈夫的龙碗,再把奶茶舀满勺子又转交回姑姑的手里,姑姑又把奶茶扬回锅中。与此同时,男家的两位青年人站在炕头上合唱《扬茶歌》,藏语音译《嘉鲁》。仪式完毕后,新娘才回到新房。
4、婚宴
婚宴也叫“喜酒”。角仓藏族的旧式婚礼习俗通常持续三天。在婚宴的形式上可分为以东家为主的家宴和以当家各户为主的设宴摆席两种婚宴。角仓人对婚宴普遍受到重视,尤为重要的是当家各户的设宴摆席规模大持续时间最长,人们往往根据设筵的丰盛程度来显示一个家庭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许多人不惜付出血本,以至于男人们欢天喜地,酒肉穿肠,而那些家庭主妇们起早贪黑,烟熏火燎,忙碌着招待客人的行列中也心甘情愿。其实,婚宴最早是不讲究的,它最初可能起源于抢婚,在抢婚成功之后,新郎招待同伙吃一顿,以示答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简朴的婚宴跟权利、经济、地位联系在一起了,耍排场、摆阔气、出风头、触目惊心。相对而言,其他少数民族的婚宴十分简便却非常有趣。
六、回门
在角仓藏族区域,婚礼期间新郎新娘是不能同居的,婚礼的第三天,送亲众贵客携新娘回娘家,新郎也要一同陪伴新娘回到女方家,这就叫作角仓式的回门。新娘新郎回门的第二天,女方众亲当家要设宴款待新郎新娘,在俩人喝过奶茶的龙碗里放入礼物(实物、现金)一并回赠。新郎参谒岳父岳母之后,孤身先返回自家。这种婚俗现象就是角仓藏族区域母系氏族时期保留下来的不落夫家的遗迹。
七、侪玛
新娘回门之后,在娘家住上一段日子,择吉日由家父或者兄长护送到婆家,这才是婚后新娘新郎第一次相逢、同房,角仓人称之为“侪玛”。妻子开始从夫居,是父权取代母权制的一种自然结果。侪玛期间,对新娘的家父或兄长,男方同样也要盛情款待。
八、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和过程。它也有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权利;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
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男女间的两性关系不具备排他性,也就无所谓结婚和离婚。当婚姻发展到氏族外婚时,就有了一定的条件限制,离婚也就有了相应的约束。不过,离婚还是有很大的随意性,被离的一方携带自己的财物返回自己的部落。随着藏族封建农奴制的建立,角仓人的离婚习俗越来越受到制约,女人提出离婚的权利被剥夺,女人隶属于男人,女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形成以丈夫意志为转移的离婚制度。角仓人是一个特殊的藏族族群,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
(作者简介:梅拉尚,又名梅子,1970年出生,青海乐都人。已在《世界文艺》《青海检察》《河湟》《柳湾》等杂志报刊发表多首(篇)作品。部分作品选入《中国现代诗豪吟坛》《中华当代诗词艺术选萃》等书。2001年出版第一部文学专著《永远圆不了的月亮》,第二部文学专著《半个月亮爬起来》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