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见习记者 肖岳
资本与法治CAPITAL MARKET AND RULE OF LAW
P2P最严信披即将落地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肖岳
本次披露标准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细节做出了详细的制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促进意义,但从征求意见稿到标准正式出台,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的真正全面落地,要走的路还很长
在问题频发的质疑中,互联网金融领域迎来史上最严信息披露规范。
8月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定义并规范了多达8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占到65项。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内P2P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兑付、非法集资甚至跑路等问题逐渐显现。而一系列事件发生的背后,监管缺失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不过,随着监管机构的不断努力,近年来,P2P网贷行业正逐渐由野蛮生长向平稳发展过渡。近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P2P行业今后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约束。
按照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对于大部分优质平台而言,将更有助于维护平台诚信形象、打消投资者顾虑。而对于企图借助P2P概念浑水摸鱼的平台而言,意见稿的发布,将使其更加难以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直至平台最终倒下,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或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使信息披露再次成为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
此次信息披露规范分为披露标准和自律管理规范两部分,其中《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共30条,根据两部意见稿,协会定义并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为65个,并且对于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等也明确了披露要求。
一直以来,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实等情况,一直被投资人和外界所诟病。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往往制约了P2P行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在经历数年的优胜劣汰之后,P2P行业已逐渐从初期的“野蛮生长”中脱离出来,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或许也是信息披露标准和自律管理规范出台的原因之一。
回顾P2P行业的多年历程,易通贷CEO康文向《法人》记者讲述道,近几年整个P2P行业呈现发展的趋势,但目前平台数量已较之前的5000多家有所减少,而行业中的涉足者也逐渐出现了互联网大佬的身影,包括乐视等。
“现阶段,整个P2P行业已经进入了一场‘淘汰赛’。”康文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当前P2P行业现状。
他同时指出,在这场“淘汰赛”中,老的P2P平台基本都还存在,遭到淘汰的多是在2013年和2014年跟风进入P2P行业的平台。
“可以说,了解并且真正想做这个行业的人在不断增加,而那些妄图浑水摸鱼的平台已经或将逐渐退出市场。”康文说。
随着行业的不断成熟,尤其在多重政策陆续出台的2015年之后,整个行业都趋向良性发展,而P2P平台所出现的问题,也较早期的“跑路”和“非法集资”等有所变化。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早期的问题平台中,诈骗类的占比较高,但目前更多的问题集中于平台本身体制和长期积累的合规性问题所带来的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会爆发。
“另外还有一个特征是,今年大量平台选择了主动良性退出,这也占到了倒闭平台的一定比例,而以往则是以恶性退出占绝大多数。”石鹏峰表示。
石鹏峰同时指出,P2P行业目前还处于发展早期,未来还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潜力。而从行业发展的成熟度看,行业已经经过了早期的摸索期、野蛮生长期,目前正在经历合规整顿期,但此合规过程可能需要比较漫长的阶段,相关的配套措施的成熟,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来逐渐完善。
对于信披制度的建设和相关规则的出台,石鹏峰表示,应该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风险教育的普及,让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到行业的监督中来。信批的本质是他律,能够让更多的人有能力参与到监督中来,从而增大了平台违规被发现的概率,使平台违规的成本和难度增加。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火爆,得益于其将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对于跻身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P2P企业而言,机遇也正在眼前。无论是国家政策或是市场需求都利好于行业发展,并为各大P2P平台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但显而易见,行业的健康发展与自律和信披是分不开的,因此可以说中国互金协会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恰逢其时。
对于此次信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石鹏峰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披露标准是首次在国家的层面对行业信息披露的标准、细节做出了详细的制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促进意义,但从征求意见稿到标准正式出台,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的真正全面落地,要走的路还很长。
“随着经济增长持续下行,中小企业信贷危机进一步蔓延,合规P2P平台不良贷款率急剧上升,导致当前P2P行业将进入寒冬期,行业混乱也将导致严重的兑付压力。由于目前P2P行业已经进入监管阶段,P2P网贷自然也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初期阶段的野蛮发展早已不复存在,因此提高平台风险控制能力与不良资产处置能力更为迫切。”资芽网创始人CEO张洛夫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由于P2P行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跑路”和“非法集资”等乱象丛生的阶段,经过这一阶段的优胜劣汰,市场上起主导地位的最终会是合规经营、稳健成长的优质平台。而随着P2P平台不断规范完善和严格监管,平台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行业初期的乱象问题已经减少。
张洛夫认为,信披自律有利于投资方风险评估,能够从P2P平台信披中了解到P2P平台经营状况、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等,一改之前信披混乱的局面,保障投资者权益。
张洛夫还指出,两部征求意见稿在继续强调了信披的重要性、肯定了信披作用和推动信披实施的同时,不同于以往的是,针对当前互金平台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从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做了标准化规定,严格规范从业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并强化公众监督和行业自律。
这些标准主要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大方面披露事项,规范了8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21项。可以说此次的《规范》真正让信披有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标准,极大的推动了P2P行业信披进程。
张洛夫也提出了一些值得P2P平台思考的问题,他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P2P平台自身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前经济形势的下行,会出现更多新的问题,这也意味平台仅做好自律信披是不够的,还应该提升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做好不良资产处置。
目前,许多P2P平台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主要集中于坏账率高,从而导致风险累积。另外,坏账的处置难度也不断增加,P2P企业内部消化难,而外包给催收公司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往往面临着低价亏本出售,交易成本高。并且,许多平台在面对资产管理公司时,由于自身身份的不明确导致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这就迫切需要找到新的处置平台,为P2P平台方便、高效地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并且尽可能地减少成本,渠道选择多元。”张洛夫指出,P2P行业表面的繁荣实际是民间传统借贷市场的“互联网”化,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涌入P2P行业,资金募集成本持续上升,差利空间进一步收缩,品牌效应被严重稀释。精细化管理及精英人才的确可以解决少部分优秀平台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但无法解决全行业的共性问题。
张洛夫认为,在监管方面,继续从严的大背景下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也会根据P2P行业的内在规律和逻辑不断创新监管形式。促使平台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控制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整个P2P行业才能健康长远发展。
一直以来,平台经营状况和项目融资信息等不对称往往被外界所诟病。也基于这些原因,一些平台接连发生“跑路”问题。这一现象在P2P行业发展制度不规范、自律标准不健全的初期,在所难免,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多重政策尤其是围绕信披所展开的政策落实,势必会将这些隐患扼杀于摇篮之中。
康文针对“跑路”问题向《法人》记者表示,跑路与真正做P2P的企业无关。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大的行业形态,包括的类型非常多,P2P这一业态其实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中最简单的一种业态,而所谓跑路的P2P平台,更多的是有些企业套用P2P标签却并未做与P2P有关的事情,出现问题的平台也大都是在2013年之后进入行业的,其前身也都是在做线下理财或者线下财富等产品,只不过是借助了P2P的名称。”康文说。
在大约两年前,P2P行业还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很多平台在浑水摸鱼,根本不是真正做P2P。随着行业慢慢规范,在互金协会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整个行业出现风险的情况是在下降的,有些劣质平台在监管层对整个行业的高压态势以及行业整体门槛的提高等多方面的因素作用下,自动选择了退出。
康文同样认为,对于金融行业从业者的自律也很重要,P2P平台作为居间服务提供者,平台的透明度非比寻常。正基于此,易通贷早在2013年就开始做信息披露,并在2014年7月发布了自己的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中国互金协会发布两部征求意见稿,围绕其的探讨和质疑也屡屡出现。有观点认为,有关信息披露的标准虽多达86项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项,但如何保证企业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仍是难题。
张洛夫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保证披露真实性主要还是从P2P平台自身做起,规范业务操作,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处置好平台不良资产,走良性发展的道路。
当然,这项标准的实施不仅要靠平台自身自律,监管机构也应该大力推动这一措施,明确奖惩制度,严格要求标准的真实披露。只有通过由外及内相互作用,才能保证信披的真实性。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不少方法来验证。”石鹏峰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比如可以通过多个维度交叉验证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不定期抽查及现场核验的方式来减少平台造假的可能性。另外,当信批标准非常充分和清晰之后,想要造假的难度将非常高。
石鹏峰同时指出,此次信批标准征求意见稿被称为史上最严,其各项规定制定的非常细,需要披露的信息也非常多,在具体执行时建议参考上海的相关经验,分阶段推进,分层制定披露程度标准。
“如果一下子按照最严格标准执行,对于很多从业机构来说很难做到,从而加大了落实执行的难度。”石鹏峰表示。
提及信披,无论是对于平台、借款人还是投资人而言,隐私保护、商业秘密往往是逃不开的话题。对于如何才能做到既保护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同时又能有效做到完善的信息披露,石鹏峰表示,平台担心信批可能带来的商业机密泄露,这一点非常能够理解,针对具体的问题,可以在征求意见阶段充分的提出,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石鹏峰认为,与保护商业秘密相比,平台其实更担心的是公平性问题,如果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没有统一尺度的执行力度,那么信批执行严格地区的平台就会吃亏,从而导致不公平的问题。
石鹏峰最后补充道,P2P行业的未来监管,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明确定义、制定标准、严格红线、充分信批、全面普及、多方参与的形式,让更多的市场相关主体参与到行业的监督监管中来,同时也让平台互相之间能够有一个互相对比、互相监督的机制。
这样才能够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将这个非常庞大、复杂且发展速度极快的行业不断地引导向一个更加合规、健康的道路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