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炜
我见过李东文打架。许多人都见过李东文打架。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我们去食堂吃饭,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尖叫,回过头去,就看见李东文像颗出膛的小钢炮弹,朝另一个男人射过去。两个小流氓扭打在一起。对方是山东人,使的是勇敢的王八拳,胳膊抡得很开,画了无数个空心圆;李东文呢,个子虽然小,拳脚却好像有党的领导,目标明确,照着山东人的脸拳拳到肉,不愧来自佛山。接着老师来了,把他们拉开,训斥一通,各自洗洗吃饭。一晃十四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傍晚的太阳斜照在鲁院光秃秃的树枝上,两个菜鸟作家踢腾起的尘粒在金色的光线里被无限放大的画面,仍然历历在目。
十四年后,李东文来绍兴浪,还是那副精悍的模样。我因为在杭州办事,没能去车站接他。他在电话里煞有介事地说,没关系,他在绍兴有许多朋友。这十四年中,他倒是来过绍兴两次,可我从没听说过他在绍兴还有别的朋友。第二天回来请他吃饭,他还真带了几个朋友来,清一色的良家妇女,说是他的“肉友”,我听了吓一大跳。话说李东文这几年写小说之余,还伺弄一种名叫“多肉”的小盆景,渐成气候,在微信群里拍卖,一不留神就能赚回一部苹果6。多肉这名字挺有喜感,让我心花怒放。再看李东文本人,十四年过去了,脸还是马特达蒙型的,肌肉还像以前那么发达,个头也没长高(总觉得他还在长个),只是不再打架了,开始花花草草了,同样很有喜感。我为此跟他开开心心地干了一杯,良家妇女们纷纷赞助,皆大欢喜。
认识李东文的时候,他还是个未婚有住房的文学青年,和我们一样千里迢迢跑到鲁院学习如何写小说。通常情况下,总是辽宁作家姜鸿琦、李东文和我三个人凑一块儿,下了课就跑出去在周围一带晃悠,从八里庄到大北窑,找不那么难以下咽的饭馆喝酒打尖。每次出去前,姜鸿琦和我都得在楼下等他半天。他在干吗呢?在洗澡。恨不得一天三次。我从没见过这么热爱洗澡的人。姜鸿琦也没见过!我们等得心头火起。他终于下楼了,一身鲜亮的广东衣衫,板寸上还挂着水珠,边走边嘀咕“二锅头,二锅头”。头一次听他这么念叨,自然以为他想喝酒了,就吆喝着要去买酒,结果他是在说“饿过头了”。我们敢怒不敢言。论武,他会使咏春拳;论文,他那一嘴的广东鸟语能把人逼疯。姜鸿琦和我都已成家,自以为比他见多识广,就时常拿他的广东作派开涮;可最后总是反过来被这个晚辈教训。我们就觉得他嘚瑟,管他叫佛山烂仔,还扬言要削他。他冲我们翻白眼儿,毫不在意。事实上,这个来自东南沿海的异类作家,总能用他领风气之先的奇谈怪论让我们信服。实在没办法了就拿酒灌他。他喜欢喝酒,但酒量不怎么样;一喝酒就卷起舌头学姜鸿琦的腔调,把东北话糟蹋得面目可憎。
不过他倒确实是个很自给自足的人,或者不如说,比我们更像个有家室的人。我记得我像他那么大时根本不讲究内务,凡事都对付。李东文呢,除了动不动就洗澡,还知道许多把自己安顿妥当的法门。他的胡子刮得像没长胡子,说起雪花膏的牌子如数家珍,打扮起来更不用说了,简直花枝招展,那叫一个洋气!他在大学里学的是机械,是个标准的理工男,其行状却是彻头彻尾的形象思维动物。
就在那种状态下,李东文写出了充满迷惘的《理想生活》。这个小说发表在《十月》杂志“小说新干线”专栏,应该算他的早期作品。小说里有个叫江维的中年大叔,平日里道貌岸然,受人尊重,连买个安全套都不会,却满脑子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巴望着过上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理想生活”。姜鸿琦和我读了这个小说后,都有点惊慌,因为这小子平时老是叫我们大叔。这个江维偷偷把女同事搞到手了,又把她介绍给好朋友“我”当女朋友。“我”千里奔丧,安葬了父亲,睹物思情感触良多,上一辈和前一辈人的生活似乎让“我”对“理想生活”有了正确的认知,三观慢慢形成,打算回佛山后就跟女朋友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一进家门,就发现了女朋友跟江维大叔的苟且之事,所谓的“理想生活”瞬间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十几年后重读这个小说,突然意识到当时李东文对婚姻,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内心充满了不安全感的。
同时发表在小说新干线上的,还有他的另一个小说《害群之马》。在他的这些早期作品中,一个孤独的影子总会幽灵般时隐时现。这个幽灵经常取名叫马琦。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里,“马琦是非常坚强的人,他有什么心事,不会跟任何人讲,包括他的妻子小蓝;小蓝如果有什么心事要跟他讲,他也是没有耐心听。换言之,马琦太过坚强了点儿——没有谁会喜欢跟过于坚强的人在一起的。”这个独来独往的幽灵在《害群之马》里表现得尤为抢眼,“他们有点怕他。一个不爱说话、独来独往的少年人是很容易就在同龄人中拥有不相称的威信的。其实马琦长得很瘦,也不是那种凶狠的人,他的同学怕他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神,总是那么不经意,那么冷漠,看人时直勾勾的能把人看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他喜欢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在另一篇我忘记了题目的小说里,这个幽灵生病了也不跟女朋友说,谁都不搭理,自己忍着高烧从单人床上爬起来找水喝,一副我不要任何人替我负责、我也不会替任何人负责的嘴脸。
李东文的这些小说,我基本上是在鲁院读的,读的也大都是他投稿前的电子稿。他有一类写人物生存状态的小说让我印象深刻。精彩的细节,精准的拿捏,如果没有切身体会,恐怕很难写到位。所以那段时期,他基本上是个经验写作型的作家。
离开鲁院后,我们各自回自己的城市过理想或非理想的生活。临行前有约定,每年去三个城市中的一个聚一次。头一年去的是姜鸿琦的鞍山,第二年来绍兴,第三年去了李东文的佛山。但这个约定只维持了一轮半就无疾而终,可见生活永远都是非理想的。那次我们去佛山,李东文到机场接我们,一见到我们就笑成一团,好像他接到的是两个二逼文艺青年而他自己则很正常,因为整个佛山只有我们两个还裹着过冬的棉衣,他已经是圆领文化衫了,轻薄的衣料下绽放着虬劲的胸大肌和肱二头肌,脖子上还挂条小手指粗的金项链。他宣称这是佛山青年的标配,他热爱这个城市,他要把这个城市里只有像他这样“融入其中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浓重的市井味”揉到他的小说里去,让这个现代都市里他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他笔下“鲜活的人生样本”。我们一下子就对产生了李东文这种奇货的城市充满了好奇。这个城市盛产无影腿,把小卖店叫作士多店(李东文的小说里就经常提到士多店),把春联叫作挥春,把中饭叫成下午茶,动不动就糖水糖水的,还把诺贝尔搞成一种瓷砖。鉴于佛山人一天到晚把煲汤挂在嘴上,李东文就带我们吃各种各样贵得吓人但却让人“嘴里淡出鸟来”的汤。我倒还能对付,可把东北人姜鸿琦给憋坏了!李东文没办法,有天晚上就从床底下摸出瓶红酒,又跑到楼下“士多店”买了些零嘴,三个人就开喝了。一瓶很快喝完,李东文没怎么动弹,伸胳膊往床底一捞,又捞出一瓶。不知道他捞了多少回,反正最后三个人全趴下了。第二天三个人醒来时全在地上。我睁开眼睛,视线刚好落在他的床下,看见床底下整整齐齐摞着一箱箱红酒。怪不得他的床那么高!
突然他就结婚了,还生了个儿子叫李小正。生活在继续,人物在成长,这一过程永远是那么的不可预料,有时候远远低于你的心理预期,有时候却又让人喜出望外。大约是因为婚姻和李小正的缘故,李东文的叙述变得越来越魔幻同时也越来越家长里短。魔幻和家长里短这两种元素并行不悖,比较符合佛山这个地方和李东文这个人,当然也更符合生活本身,所以就有了《桂花树》、《金钱树》、《合欢树》这“三棵树”,还有《婚礼进行曲》、《预言》等小说。《桂花树》里,菜头、斯诺和赵天虹三个发小,分别住在毗连在一起的三个院子里;这三个院子被一棵高大的桂花树庇荫着。剪纸高手菜头自我封闭,拒绝了邻家小妹赵天虹的爱。开出租车的斯诺从不说话,人人都觉得他是个哑巴,所以是默默地爱着赵天虹,后来一鸣惊人。大美女赵天虹热爱舞蹈,也绝望地热爱着已成有妇之夫的菜头,又不幸被一个小官僚强暴。这个小小的生物链如此扭曲,是因为菜头罹患了一种连北京专家也诊治不了的怪病。后来在赵天虹的努力下,这种怪病被一个老中医侦破,罪魁祸首就是那棵桂花树。在《金钱树》里,因遭讹诈而被迫成婚的李北海,在网上勾搭上一个随身携带金钱树的暧昧女子,在婚期临近前与该女子夹缠不清,最后就像遭了天谴似地在一个雷雨天从十三楼掉下去,跟他一起沉沦的还有那棵金钱树。《预言》里的“我”则是个乌鸦嘴,能断人生死,搞到最后都不敢跟人聊生死问题了……这种中国式魔幻的展现,毫无疑问成了李东文那段时间生活和成长的见证。他在一篇创作谈里说,那段时间,他因为职业的缘故,和三教九流结交,与引车卖浆者搭讪,看上去是被迫继承和实践着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现实主义伟大道统。可结果他却跑偏了,在他的作品里,没有歌颂,也没有抨击,只是发现了只有邪性小说家才能发现的一些细微之处。在《金钱树》和《桂花树》里,树是一种隐喻,是一种宿命,也是一个缠绕起生活乱麻的梗。李东文发现了这个梗。树的发现,是不是意味着多肉的到来?
相比之下,《合欢树》更具有随笔性质。同样是那一阶段的生活,但故事性明显弱了。一个小区,几家邻居。剃头匠,科长,栏目主持人。涉及到生计的维持,孩子的接送,老人的照应以及附近农贸市场的瓜果菜价。大概是因为李小正的存在,还讨论了有关如何教育子女的问题。看得出那几年间,李东文一边焦头烂额地养家糊口,一边像海绵一样吸收周围的俗世纷扰。我猜那会儿他肯定频繁地跟各路人马吃饭,而他的小说里也显示出他写得最多的,或者说最擅长写的,就是饭局。有两个人的对酌,也有一大帮子人聚餐。许多作家都对写饭局和多人在场的对话很头疼,李东文却很好地把控了这类场面。比方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他用一次多人参加的访谈,完成了夫妻关系的描述。如此热闹的生活,很容易让一个作家迷失,李东文却清醒地没有搅和进去,他从一个小说家的本能出发,超脱出来,冷静地观察、咀嚼、体验,然后写出来,就有了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我心飞翔》。
与早期的小说相比,《我心飞翔》的语言变得非常朴实、简洁、明快。如果十几年前他的小说里还有些年轻人难免的油腔滑调,那么,在这个长篇里,我读到的是一个成熟作家的真诚和悲悯,就这么一路不咸不淡地说下去,没有惊涛骇浪,也没有惊心动魄,全是些家长里短,大不了有些离婚啊分手啊求职啊借钱啊装修啊之类的人之常情,是底层的日常,“食物在锅里煮着,饭香飘满了她们的家”,同时,“困难很多,开心的事情没几件,日子在纠结中慢慢逃逸”。故事的女主人公秦丽是个幼儿园教师,因为丈夫酗酒和无能而愤然离婚。作者用平视的眼光追索着秦丽离婚后的遭际,目光所及,又激活了她的朋友以及那些她不得不面对的一干人等。蕊蕊、向岚、梁氏兄妹、唐朝等等在人间挣扎的小人物们纷纷粉墨登场。秦丽是主角,也是个旁观者或串场人物,她的命运成为推着故事往前发展的动力元。全书十三个章节,把每个章节抽取出来,也可以各自成为一个短篇。这种结构有点像美剧里的单元剧,类似《傲骨贤妻》那种,每季有个主线,每集又有一个单独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个世象,组合起来就有了百态人生的况味。理工男李东文玩起了手术刀,解剖着这些样本。小人物们的想法都是那么的形而下,那么的符合物质生活的逻辑,反乌托邦地构成一个五味杂陈百爪挠心的尘世场域。
李东文最近一次来绍兴前,还去了其他几个地方。他经常这样孤身一人上路,以前只背个俗称“马桶包”的单肩包,现在是双肩包。他在许多个城市都有同学和朋友,他会在他们那儿待一两天,然后继续上路去往另一个城市;他出行的大部分时间是坐在车窗里呆呆地看路上的风景,是躲在车厢连接处抽烟,是跳上这辆车奔向下一辆车。大概唯有这样一次次的自我放逐才能释放他内心的焦虑。作为朋友,除了鲁院那一百来天,这十几年间见面的机会加起来也就几天,连通电话也不多。我不能说对他很熟,也不能说对他不了解。当我坐下来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浮现在眼前的大多是一些片断,而支撑这些片断的是他的小说。因此,有时候我会陷入一种幻觉,分不清我笔下的李东文是现实中的李东文,还是从他的小说里抽象出来的另一个人物。固然他是在塑造人物,恪尽职守地履行着一个小说家的责任,可他何尝不是在塑造自己,将潜意识里自己本来的面目呈现出来。看多了他的小说,就会感觉到李东文有一个大的叙述策略。首先他确立了一个幽灵,再让一个个人物围着这个幽灵成长,以这个幽灵为参照,凸显出这些人物的个性和生存状态,形成一种叙述张力。幽灵不变,是马琦,是赵志雄,是赵平原,是菜头和李北海,即便是秦丽,也会在独处的时候油然产生解脱感;而周遭跟这个幽灵构成各种关系的人物,又各有各的不同。这个幽灵出现在他的大部分小说里。幽灵既是他的视角,也是他小说创作的母题,更是他统治他的小说世界的法理依据。
这次来绍兴,李东文兴高采烈地从手机里调出许多图片向我炫耀,全是他培植的多肉。什么雷神啊,碰碰香啊,黑法师啊、乙女心啊……名字和样子都稀奇古怪。我在绍兴的花鸟市场上也见过这种植物,种在拳头大小的碗里,一个半人高的普通木头架子就能归置上百盆这种玩意儿,活像植物界的小人国。中国的业余作家是这样一种人:仿佛小说、诗歌或散文还不足以填充他内心的荒凉,因此还得另外捣鼓些东西,于是有的人弹古琴,有人的练书法,有的人下围棋……成为业余爱好的业余爱好。李东文选择了花花草草。我在花草方面实在就是个盲,就问李东文这玩意儿有什么说道。这个佛山人坏坏地笑着,告诉我,多肉体内能分泌一种粘液,主要成分是五碳糖。这种多糖物质能提高植物细胞液的浓度,既能防止水分散失,又能抵御细菌感染。他接着夸大其辞,说如果人体内也有很多这类物质的话,那么,有人砍你一刀,你的伤口会快速止血,自我修复,甚至再生。也就是说,你再也不怕受伤害了。
如今的李东文好像已经洗尽铅华,不复十几年前那个飞扬跳脱的少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从高大的“三棵树”到温润端凝的多肉,李东文仿佛一路逆生长。
(责任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