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韦 丹青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其中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就要求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本文在研究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下,分析了宝山社区社会组织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 政府职能转变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57
[中图分类号]D632;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1
近年来,宝山区外来人口比重较高,人口分布的社会阶层差异大,各类人群的需求多样。然而这种多样化的需求仅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社区社会组织去补充、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但宝山的社区社会组织基础薄弱,无法充分地为社区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大力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需要,只有让社会组织与政府构筑崭新的伙伴关系,只有充分调动各种民间力量,推进民众的广泛参与,从机制体制上不断探索创新,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宝山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1 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背景
在国际上,社会组织常被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组织等,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等基本特征。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开始,中央将其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十八大三中全会又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强化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确立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直接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宝山区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和社区专业调处类等4类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这也是本课题研究讨论的重点。
2 宝山社区社会组织现状和存在问题
宝山区外来人口比重高,社会阶层分布和经济状况的差异大,这给社会治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但也为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创造了空间。
2.1 已经起步,数量偏少
近年来,该区社会组织以每年6%左右的速度增长,截至2015年8月,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已达525家。而全区只有73家直接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仅占社会组织总数的13.9%,与宝山约500个居民小区和行政村的需求相比,数量远远不足。全区各街镇仅有零星的、试点性的项目,基本没有面向大部分社区和居民的社区公益项目。
2.2 依赖政府,缺少品牌
宝山的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上有很多很好的探索,如顾村镇的“社区领袖增能项目”,高境镇的“朱仁义人民调解工作室”,罗店镇的“365便民服务亭”等,但这些社会组织普遍遭遇资金不足、人才难留、项目青黄不接等问题。区内发展较好的社区社会组织,基本都是依托于政府或官方性质浓厚的社会组织,如妇联、红十字会、团区委、青联等。相对于全国较知名的恩派、新途、华爱等社会组织而言,在宝山成长起来的有品牌知名度的社区社会组织非常少。
2.3 民众参与,亟需加强
调查发现,由于宝山南部和北部地区的居民素质差异,对社区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积极性也不同,南部地区参与度较高,意识较强,有着很好的民众需求基础和生命力。但总体来说,受精力限制,志愿参与社区服务的人员主要是赋闲和离退休人员,青年群体很少参与。受经济条件限制,许多社会组织没条件宣传自己,也没有培训志愿者的财力。从政府方面来说,对社会组织、志愿者、公益事业的宣传力度也不够,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3 培育和引导宝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虽然2015年以来宝山区政府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但在以下几方面亟待加强。
3.1 更新理念,构建新型“政社关系”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不能简单的与政府购买服务划等号,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就会完全变成“老板与伙计”的关系。要更新理念,政府要把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当成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成一个可以依靠的合作“伙伴”,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与分工,从而达到双方的互利共赢,这种合作关系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另一方面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准确定位,改善社会治理结构。
3.2 优化环境,积极培育和引导
在目前宝山区社区社会组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有针对性的发展居民需求大,但整体数量少的社区社会组织,如对提供劳动、卫生类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适当给予一些特别的支持。重点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雏形,针对区内能承接政府项目的社区社会组织少的现实情况,可以对社区里已有的、居民自发组织的如舞蹈队、书法社等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雏形纳入备案范围,继而对这部分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给予一定的场地、资金方面的扶持措施,加强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地进行孵化培育。
3.3 探索创新,注重顶层设计
随着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必然触及一些深层次问题。为此,必须统筹考虑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改革,为了保证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必须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社区居民是项目的直接体验者,他们对项目运作的实际效果、服务质量最有发言权。要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投入、运行绩效、提供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