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众修辞是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走向的重要推手,它是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特殊的传播语境中进行的有特定意图和明确指向的话语实践活动。公众通过话语修辞行为,动态地开展框架建构,主动设置议题,影响网络事件舆论以及事件发展的走向,实现公众修辞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公众修辞;传播语境;框架建构
中图分类号G21 9文献标志码A
作者简介钟之静,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63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副研究员,广东广州510640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络的虚拟空间和传播语境扩展了公众的社会生活和话语实践活动的空间,公众所表达的意见很大程度上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重要力量。公众的修辞行为对形成和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起着重要的作用,甚至有一些融合公众修辞表达形式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流行语成为了类似事件的代名词,充分体现出公众修辞行为的社会功能和价值作用。同时,公众修辞行为是围绕着网络群体性事件舆论形成和发展进行的一种动态活动,透过其实践行为,我们可分析和归纳出公众修辞行为话语建构的传播语境,建构出公众修辞的框架策略。
一、修辞行为的中西方渊源
公众修辞行为归属于修辞学(Rhetoric)的研究范畴。修辞学是一门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时期最为古老的学科,许多学科发展依赖于它的理论。对Rhetoric的理解,我国与西方有着很大区别。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中,Rhetoric主要指一种口头演说论辩和说服活动以及其中包含的论辩艺术,言说者通过这些言说技巧来影响裁决结果向有利于自我立场的方向发展。在我国,周振甫认为,从先秦到西汉,是修辞学的萌芽时期。…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不少策士们通过言辞行为来说服君王采纳自己的思想政治观点,这与西方古典时期的修辞活动有较相似之处。正式对修辞学开始研究的是20世纪30年代陈望道的《修辞学反凡》。随着我国对修辞学的研究深入,直接将Rhetoric翻译成为修辞,并将修辞学的研究集中于文辞修饰的辞格,大大限制了后续研究者对该门学科的认识和理解。“冈为它被归为语言学的范畴,研究的目的仅是为了增强言辞修饰或文句效果的艺术手法,主要用于文学作品的分析和欣赏。而西方对于这门学科的研究远远超出上述范畴”。相比而言,国外对修辞学的研究对象是以说服为目的的话语实践活动,修辞格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在我国,埘修辞学的研究范畴主要局限于文学语言学学者针对文学作品和典籍进行修辞格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将对辞格的关注等同于修辞本身所犯的错误应该不是一句‘见树不见林可以了得的,而简直就是见叶不见林”。
修辞原本之目的在于实现说服。如何达到说服裁决者和大众的目的,修辞需要隐藏自我的意图。自古希腊时期开始,修辞行为和活动盛行于社会。修辞者为提高说服效果,往往将自我的修辞形象与修辞意图隐藏于传播言论中,让公众不轻易发现修辞者的传播目的,于潜移默化中接受修辞者的观点行为。“采用这些办法必须不露痕迹,不能矫揉造作地说话,而应做到自然流畅,因为自然的东西就有说服力,而矫揉造作只会适得其反。人们总是疑心讲话的人设有什么圈套,就像疑心酒里会被掺水一样”。其实,古典的修辞学与现今的宣传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它们都是一种新型权力的运作方式和手段。当然,它们也有着细微的区别,西方修辞学不仅会关注修辞的技巧和手段,还会研究修辞者的人格、品德等与修辞行为的相关问题。中国传统的修辞学主要侧重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修辞的文本,对口头言说等其他修辞方式的研究还不够重视。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公众在构建话语结构时往往巧妙地运用了一些修辞技巧和方式,以便公众在话语实践的博弈中取得有利的地位。本文将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特殊情景中公众修辞的传播语境,摸索公众修辞传播规律,框架构建公众修辞的行为,寻求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话语博弈优势。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公众修辞行为的传播语境
修辞学与传播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天然的内在联系。传播学最初在20世纪最初的十年里只在美国英语系开设,主要内容是公共演讲,其传播内容与修辞学的表现形式趋于雷同。同时,从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修辞学到伯克、费希尔等人的新修辞学,无论哪个阶段的修辞学,它均对修辞行为或修辞文本中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效果进行了相关研究,这与传播学的研究核心问题是一致的。
从语用学角度来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公众修辞行为是公众运用修辞手法在网络上传播群体性事件有关信息的一种行为。公众要传播的信息内容以及取得的信息传播效果不仅仅受到信息文本本身的影响,还受到公众修辞行为的传播语境的制约。
语境,从静态上来看,它是一系列已有的传播环境因素,包括传播的时空、传播者、传播对象、媒介形态以及上下文关联等。对某一个具体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公众信息传播行为来讲,传播语境是先于传播行为且限制着传播者对信息理解的客观存在。从动态上来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传播语境是在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开展传播博弈活动中不断变化和重塑。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传播活动中,他们所传播的信息内容受到传播语境的影响,所隐含的含义与传播语境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关联指信息内容与语境之间的关系,新信息与旧信息之间的关联度高时,语境效果更好,信息的含义更容易理解;新信息与旧信息之间的关联度低时,语境效果差,信息的含义不容易理解。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公众修辞行为是用他们特有的表达方式来传播公众对某些现实的不满、戏谑、抗争和质疑等情感情绪。如果脱离了它本身具有的传播语境,公众的修辞行为难以被理解和接受。归纳起来,网络群体性事件公众修辞行为的传播语境主要有以下几个维度:
(一)断裂失衡的社会结构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力度加大,导致了社会出现了断裂和失衡现象。一方面,改革会导致部分阶层和个体的利益受损,他们期待另一种形式补偿他们的受损利益,但由于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不能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采取静坐或者暴力抗争等方式引发群体性事件,以期引来政府、媒体以及其他社会大众的关注,从而达到维权目的。另一方面,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社会阶层不断分化。“中国的社会结构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分化过程之一就是阶层化的过程;阶层地位越来越明确,阶层边界越来越清晰,阶层利益越来越凸显”。尤其是部分当权部门滥用公权,使得社会充满了不公,正常的社会情绪没能得到及时的疏通和宣泄,导致公众与权力部门出现了撕扯和断裂的现象,社会底层的民粹主义心理和情绪在社会事件的引爆下转换成群体性事件。
公众对于高度集中的权力予以消极地抵抗,不愿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日常生活中更多习惯于接受娱乐信息。当网络成为他们情绪宣泄的缺口时,他们惯性地选择轻松的泛娱乐化的语言修辞和语调来戏谑本身具有严肃政治色彩的群体性事件,并采取较为煽情、悲情甚至夸大等修辞方式来吸引其他公众眼球,凸显自我的弱势地位,形成愈演愈烈的网络舆论压力,倒逼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这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公众修辞行为呈现的新变化趋势,我国学者刘亚猛教授称之为修辞艺术的“自我韬晦”,即,公众作为修辞行为主要实施者,将巧妙地把自身群体的修辞意图隐藏起来,甚至利用媒体来宣传这个群体是一个不会使用修辞手段的弱势群体,更有效地博取更多公众更大范围地参与群体性事件的话语博弈的实践活动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的“自我韬晦”不是有意识地退出话语权的博弈战争,而是为了发起更为强烈攻势而隐藏起来的一种更新升级的战斗方式。
(二)虚拟网络的大众社会
大众社会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大众进入现代化社会后,不仅脱离了原本存在的社会关系网络,也难以短时间内建立起新的社会联系网络。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催化,社会大众的政治参与权利被逐渐唤醒,他们试图凭借其人数的优势实现政治意图。“现在,大众或者说乌合之众,借助于历史上所发生的一些伟大的运动,使自己具备了一些完全不同于组成它的个人特征的集体特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大量人口以原子化和同质化的形式涌入城市,构成了一个让久居城市中精英感到不适应的特定群体,尤其是城市里不时爆发的群体性事件让精英们认为大众以乌合之众的姿态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秩序。
虚拟的网络空间是由通信技术手段所围筑起来的一个特殊空间,它是一个融合技术、文化、社会和时空的整体空间形态,它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和社会大众的生存手段。社会大众成为了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节点,原本没有太多社会联系网络的大众通过网络的连接构成了较为紧密的言语沟通的复杂网络。目前,我国处于公民社会的初步建设时期,社会组织结构主要由社会精英和社会大众两个层面的成员组成,他们的中间缺乏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中层组织。这种社会组织结构将导致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一旦大众原本的价值观和利益受到了冲击,降低了对政府权力部门的认同感,极易采取没有经过修辞的言语表达方式来维护自身群体的利益。于是乎,大众与社会精英发生直接冲突,公众的修辞行为因缺少作为社会矛盾缓冲带的中层组织而失效。
(三)公民的社会心理环境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公众修辞表达还有一个重要考量维度,即公民的社会心理环境。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社会转型带来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虚拟网络空间为社会大众提供了自由表达思想意见的平台,不断冲击和改变着公众的认知心理和表达方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众修辞行为。
1.公众拥有一种相对剥离感。相对剥离感是社会大众个体与参照群体相比时产生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它是一种主观感受,剥离感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当事者所选择的参照群体状况和个体对自身的价值期望。研究者发现中国社会存在较为严重的相对剥离感,而且,社会成员的相对剥离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先决条件,相对剥离感越严蕈,社会动乱的可能性越大。当社会成员具有较强的相对剥离感时,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这时需要启动消解社会冲突的安全阀。当今,既有的体制难以让公众的不满情绪通过集会、游行和示威等抗争形式来表达自我群体的意见,而网络空间此时成为大众释放负面情绪的一个最佳的特殊空间,可以充当安全阀的作用。公众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和评论主要通过修辞性的行为来予以表达,实现网络表达作为社会冲突替代物的重要价值。
2.公众以沉默或围观方式抗争合法性的下降。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身是对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某些言行合法性的一种怀疑和抗争。当公众的物质利益受到侵犯却无法得到政府的保护时,会产乍认同危机,公众的相对剥夺感以及公权力的滥用也会产生认同危机。当认同危机从物质认同危机转向政治认同危机之后,社会抗争形式也从物质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展到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合法性的下降导致公民政治参与度降低,政治价值观趋向多元化,借助网络技术的支持,有着相近的表达观点的网民形成一个新的解释团体,他们围绕着对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观点进行各种解释说明,逐渐形成了网络舆论的主体部分。但面对官方严控传统媒体和官方严格使用关键词屏蔽等专业技术,公众的网络表达最初不得不选择沉默或围观的方式来逃过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查制度。等待网络舆论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之时,网民则通过谐音字、借代、飞白、恶搞等网络话语修辞的手段来表达自我团体的观点意见,以此参与公共话语的博弈。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公众修辞话语框架的建构策略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话语构建框架一般都有着更为高级别和更泛化的社会政治色彩的主体框架,这个话语框架体系往往是群体性事件行动框架开展具体行动的话语资源库。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缺失等问题是众多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导火线,这让更多的公众依托社交媒体加入批判和攻讦的活动:斯诺和本福特将框架定义为“一个通过选择性地突出人们过去和现在所处环境中的某些客体、情境、事件、体验和一系列的行动并对其加以编码,从而对人们面前的那个世界进行简化和压缩的解释图式”。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框架是公众开展政治抗争的名义性区域,话语框架是公众给予自身行动赋予意义的一种标注,相似行动者将按照既定的框架站位,以集体行为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因此,在群体性事件中,公众、媒体、政府等行动者往往利用网络媒体产生特定的话语文本来参与事件的讨论,这种话语实践形成一定的网络舆论,推动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方向。
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话语博弈主要参与者是政府官方、公众以及媒体,他们各自有自己的话语框架,不同框架之间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公众要在话语框架的竞争中实现自我的表达意图,需要采取相应的建构策略。
(一)动员社会大众
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主要采取动员的方式来聚拢舆论团体。杨国斌认为,网络事件中有悲情和戏谑是两种最常见的情感动员方式.“悲情常伴有同情和义愤,涉及社会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很多网络事件属此类。戏谑的格调是调侃与幽默,总体效果接近于网络狂欢,涉及文化的网络事件多属此类。”
舆论意见领袖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理性的非暴力行为,他们通过情感动员方式来构建一个容易被广泛接受的主体话语框架,以此发动公众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推动过程,公众在情绪的张力中热烈响应和推动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尤其是新媒体时代,公众可熟练运用新媒体等网络形态来进行有效的话语修辞表达,公众通过话语修辞的理性表达和情感表现的双重力量开展社会动员。
理性动员从理性选择理论视角出发观察网络事件,认为公众是否会投入网络社会运动主要取决于成本收益比,当个体从运动中得到的回报高于投入的成本时,个体会选择参与,反之则不参与。情感动员更倾向于强调话语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发展演变的力量。情感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抗争动员中起着关键性的甚至于决定性的作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情感,不是简单的资源或工具,更多是一种斗争的动力。它的表达形态主要有愤怒、戏谑、同情和悲伤,等等。在涉及公权滥用、官员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等社会类事件以及民族主义问题时,网络表达是以愤怒和义愤为主;在社会文化事件和娱乐事件中,网络表达多以戏谑、嘲讽、调侃等为主;在权益抗争事件中,网络表达多以同情、悲情和悲伤为主。
(二)塑造合法表达身份
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构建话语框架之时,会努力适应传播语境,塑造自身的合法表达身份,将自身置于合法化的话语表达框架之中,尤其是从公众中站立出来的意见领袖会采取更为委婉的话语构建框架。他们会站在政府的角度和立场说明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政府部门的危害性,以及相信政府拥有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能力,这种与政府共荣辱的“信任政府”的同理心会放松政府和媒体对公众所具备的警惕性。如果公众采取相应的话语修辞框架,不仅容易被政府和媒体接受,还将强化公众采取群体性行为的合法性,进而减少一定的政治风险。
公众常借助网络表达行使权利,这是一种较为重要的话语表达形式。作为社会安全阀的公众网络表达,可不断释放社会压力和弱化社会冲突,将存在于现实情境中的社会冲突转化成网络冲突,减少现实冲突的负面社会影响。公众通过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话语修辞行为,积极参与社会问题和释放社会冲突情绪。目前来说,一些政府部门提倡刚性维稳的思路,严加压制和查禁他们将其视为不稳定因素的公众网络表达行为,现实中不时发生公民因网络言论而被追捕和劳教的现象,这些行为不仅不能压抑公众心中怒火,反而以一种新的形式激发起公众的抗争,成为再次制造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对此,公众更渴望政府部门承认和尊重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利益的多样化和合法性,建立起利益协调机制,让不同的利益团体能够拥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通过话语博弈实现利益均衡。
公众在构建批评行为的话语修辞框架时,可通过富有煽动性的话语修辞表达建构某一利益集团的负面形象和意欲建构一个更为完善的政府正面形象,并借助发表的文章和公开信大量使用“信任政府”的话语来表达出公众所发声音与国家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系列富有同情和愤怒等张力的情绪性表达会引发围观公众的情感共鸣,动员更多公众的支持和实际参与到社会运动中来,进一步塑造批评话语修辞的合法性身份,通过自我表达的合法化话语来强调公众站在树立政府正面形象的立场,主动争取赢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支持,积极增加议题机会,实现运动目标。
(三)充分运用媒体功能作用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一种社会运动,所有的社会运动和媒体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吉特林认为:“政治运动和媒体相互需要,媒体寻求事件,尤其是具有戏剧性的事件,而政治运动为了吸收新成员,获得支持或者发挥政治影响,需要进行宣传,双方是互惠互利的,一方有意或无意地影响着另一方。”
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身所赋予的意义主要是公众运用修辞框架开展话语活动的结果,尤其是公众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等网络载体将话语建构过程扩大化,让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意义更为广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公众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均起到重要的功能作用。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酵和扩散时期,传统媒体不仅参与事件的报道,还运用它的报道框架影响公众的舆论导向。如果公众的话语表达得到传统媒体的认可和Ⅱ向应,相当于传统主流媒体已经认同了公众的话语框架。由于传统媒体为社会公器,在它们的支持下,公众议题与媒体议程得以共振,公众和媒体实现了协同合作。相对来说,政府议程被弱化甚至被外界舆论压力所牵制,导致政府、公众和媒体之间的话语博弈场域呈现失衡状态,公众的话语争夺将处于优势地位。当今已经进入一个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成为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和工具,公众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功能作用,在较短时间里动员巨大的社会力量,提升自己的政治效能感,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推进事件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四)打破沉默的话语空间
我们公正地考察公众的网络舆论,不能仅仅分析公众在说什么和说了什么,还要关注公众沉默的态度后面所隐含的话语空间。其实,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没说什么比说了什么更让人隐忧。美国社会学家泽鲁巴维尔用“房间里的大象”形容生活中的沉默,这种沉默是“每一个同谋者都对该人尽皆知的秘密所有认识,但同时又都不愿意公开讨论此事”。公众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保持沉默,主要是因为面对严控的舆论监管,打破沉默需要承担政治风险,公众选择了避而不谈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内容甚至不触及该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身,只是远远地围观该事件的舆论话语和事件发展态势,由此构建了一个沉默的话语空间。
要打破沉默的话语空间,公众要勇于站立在公共话语空间的圈地范围中,主动成为公共话语的一个组成部分。倘若政府的政治压力成为公众保持沉默的一种压力,这反而证明了政府管理者或政府管理行为缺乏面对事实真相的勇气,或者是没有形成完善的危机应对机制。公众要积极推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化解,讲出事实,以事实的小缺口打破沉默和游戏规则,吸引更多的围观力量走入公众视野,让公众公开地谈论网络群体性事件,消除公众针对政治压力的恐惧感。
随着社会民主化的进程越来越明朗化,公众参与政治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所遇阻力也越来越少。从政治学学理层面来说,政府应该多方听取民众的意见,了解民众心声,放宽公众网络表达的空间,让公众通过网络言论释放社会情绪,缓解社会冲突,真正促进社会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