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分析

2016-05-14 18:37方琼
智富时代 2016年5期
关键词:社会救助

方琼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全球范围内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中社会救助制度是保证贫困人民基本生存权利的一项重要手段。本文对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的纵向和横向进行了基本的分析,认为社会救助事业应该是适度的和合理的,而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事业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水平;社会救助合理性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了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总目标,并且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国家对由于失去劳动能力、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公民给予精神或物质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存权的一项社会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并不完善,以紧急的临时性的救助为主。1957年农村的五保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对社会救助进行了改革,建立并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专项社会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过了几十年时间的不断改进与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但我们需要认识到地区差异这个问题仍然存在这一事实。我国大部分地区绝对贫困逐渐减少,但是地区之间或是地区内部相对贫困的加重为我国的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一、我国社会救助支出纵向水平的发展变迁

社会救助支出是指政府用一般的财政资金对社会一部分困难居民所给予的货币或实物补贴。我国的社会救助经历了从救灾救济一体到救灾救助分离、从无救助标准到有救助标准、从随意性救护到规范性救助、从零散救助到系统救助的转变。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规定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自此不仅开启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新篇章,也开创了社会救助的新世界。

从表1可以看出:在2007年至2014年,我国社会救助人数不断上升,社会救助的人群覆盖面扩大,人群覆盖率不断上升,社会救助的广度不断加大。

从表2可以看出:2007-2014年我国社会救助资金支出不断扩大,社会救助的深度不断加深。

综上所述,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较大的发展。社会救助无论是在救助人数还是在资金支出等方面都有了稳步的提升,我国范围内的绝对贫困数量在减少。

二、2015年11月全国各省份的社会救助支出水平横向差异

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从总体上看可以得到上述的一些结论,即全国各地区的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但是观察各地区的数据之后我们可以发现,社会救助水平在地区间的差异仍然很严重,这也是经济发展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结果。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多偏向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最多的是云南省,而东部沿海地区则相对来说较少。

三、社会救助水平

将社会救助水平定义为社会救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社会救助水平=社会救助支出/国内社国产总值(GDP)

社会救助标准指的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的界定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和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实行社会救助应考虑到地域、行业、时间等各种情况。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幅员辽阔国土宽广,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救助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就会有失偏颇。

社会救助水平并不能用简单的高低、大小来衡量,而应有“适度”与“不适度”之分。社会救助水平适度,意味着国家政府对于社会救助的重视,也意味着国家在社会救助方面的措施是得当的,贫困人民的生活可以得到最基本的保证;社会救助水平不适度,一方面意味着最根本的国计民生得不到应有的满足,另一方面也体现着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效用最大化得不到满足,而且因为社会救助资金的大量支出也会造成公共财政的负担从而阻碍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因为资金支出所造成的通货膨胀,从而产生经济动荡和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

四、我国在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社会救助的理念上,重消极救助轻积极救助。我国的救助大部分都是事后措施,在贫困发生后才给予一定的救助,而不是在事前就提出各种方法将贫困因素的发生扼杀在摇篮。这种扶贫理念,既不经济也不符合我们社会的价值观,损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支出,得到的确是收效甚微的成果。不仅没有解决人们的生活贫困的问题,而且也对经济没有促进甚至是阻碍的作用。这种理念在很大的程度上会促进“贫困陷阱”的形成,当人们的生活发生贫困以后,有政府来为他们的贫困买单,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补助等,贫困者不会着力于努力寻找工作和脱贫。

其次,在社会救助的目标上,重数量轻质量,短期行为严重,也不注重对扶贫成果的巩固。很多政府注重于“绩效”和“政绩”,将社会救助,将扶贫当做任务来完成,着重数量,而非质量。这样的“扶贫”会加重中国的贫困程度,并不完全是扩大绝对贫困的程度,还会有地区间相对贫困的加重。短期行为的扶贫也就意味着所做工作的短期性,并没有将资源合理利用。

最后,在社会救助的内容、手段上,着重于改善供给,而非刺激需求。我国的社会救助,大多是给予贫困者基本生活的物质条件,例如资金或实物;被救助对象也大多是被动的服从;在扶贫的主题上,国家和政府是主要角色;在扶贫业务的选择上,也大多是选择发展潜力较大、资金较为庞大的第二产业......

五、社会救助合理性的解决措施

首先,对于社会救助,要转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扶助。社会救助水平到底是多少才是合适的,怎样的救助水平才能够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目前我们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的课题。社会救助能够满足贫困人民的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如何才能够防止贫困陷阱防止效率损失?针对这一问题,著名经济学家现代货币学派创始人弗里德曼提出了“负所得税方案”。该方案是一种积极救助,主张根据人们的实际收入设定不同的负所得税,即根据人们不同的收入情况来对贫困的人们给予一定的补助。

其次,也要树立一个正确的社会救助的目标。注重救助的质量而非数量以及救助事业的长期发展。可以建立“一对一”帮扶这样的项目,由一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帮扶一个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一对一集中负责,共同发展,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目前社会救助短期性这样一个问题。

第三,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体制的转型,迎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是社会救助的背景,只有经济发展了,国家才有实力来实现好社会救助,才能有精力来制定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帮助人们摆脱贫困,走上富裕。

第四,政府扶贫的选择应不止局限于某一产业,扶贫方式应该多元化,可以选择工业,也可以选择农业。在社会救助这一领域,政府绝不仅仅为唯一有能力提供救助的部门,而且在这一领域也不应该存在垄断。固然要重视国家和政府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各种社会因素和力量的贡献。

最后,加强教育资金的投入,大力发展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教育兴才能国旺,与此类似,只有改善落后地区的教育水平,才能够让贫困地区真正摆脱贫困。古人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贫困者接受教育获得技能,有机会能够自主的摆脱贫困,而不是一味的被动接受帮助。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要点.事业单位考试题库.2013年12月20日.

[2]刘堂喜.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7月.

[3]李珍.社会保障理论(第三版)[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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