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富莉
摘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础的社会保障。目前,我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社会救助支出在我国经济社会稳定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社会贫富差距较大,我国社会救助支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文章结合社会救助支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支出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救助;支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2;D922.18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5-00000-01
一、我国社会救助支出
社会救助指由国家或其他社会主体针对失去劳动能力、遭受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公民所提供的用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救助。社会救助支出是政府履行收入分配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我国社会救助支出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救助支出则主要集中在城市救助和农村救助两方面。其中,城市救助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我国乡村社会救助支出主要以低保救助、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和医疗救助为主。改革开放以来,秉承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各级政府社会救助财政投入总量逐年提高。与此同时,我国社会救助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救助支出项目也与日俱增,社会救助支出的受益群体数量也不断增多。
二、社会救助支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支出覆盖面窄
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整体来看,社会救助支出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的比例较小,并且,我国低收入家庭数量众多,有限的社会救助根本无法为所有的低收入群体提供根本保障。目前,我国城乡收入最低的人口远在总人口的15%之上,但是,社会救助人口不到社会总人口的10%,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社会救助支持均未覆盖全部的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扶贫水平也较低。如2011年,我国政府将农村扶贫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此为标准,我国农村扶贫对象人数接近13000万人,但是,农村社会救助只覆盖了不到50%的贫困人群,社会救助支出覆盖率偏低。
(二)人均救助水平低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救助水平明显偏低,统计显示:最近五年,我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均年救助额平均不超过3000元,社会救助支出仅占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以农村救助为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人均救助额约为1300元,不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0%。与发达国家或转型国家的高达36%的现金性保障支出相比,这个数字显得非常低。在物价飞涨的时代,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这些社会救助显然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支出结构不合理,救助支出准度偏低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救助支出在构成上始终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所占比例较小,救助支出结构不合理表现的非常明显。即便是在今天,在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和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项目不断增多的情况下,我国社会救助支出结构不合理这一根本性问题却始终存在,如实物补助相对严重缺位,城乡补助差异较大,这也是社会救助最为人诟病的地方。社会救助支出准度较低,也是社会救助支出存在的一个显著问题,这一问题的表现形式为:社会救助支出目标人群与受益人群契合度低;救助制度设计复杂,救助管理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救助支出目标人群漏保、错保问题严重,应保未保的现象极其常见。
三、完善社会救助支出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支出覆盖面
进行社会救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社会收入差距和贫富两极分化也不断拉大。这就要求政府根据社会经济水平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救助支出投入力度,扩大救助支出覆盖面。确切来说,政府首先要依靠不断增长的财力扩大社会救助的空间,然后以社会救助支出为重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如适当降低政府投资性支出、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的比重,为社会救助提供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政府要突出对儿童、老年人、因病致贫家庭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并扩大对残疾人、单亲家庭、贫困地区儿童的医疗救助范围,以扩大医疗救助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救助。
(二)整合救助项目,提高人均救助水平
碎片化救助,是影响社会救助效率和人均救助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政府要对低保救助项目、一些过于琐碎而无太大意义的社会救济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加大专项救助的力度,减少碎片化救助带来的问题。如政府要进一步整合城乡社会救助项目,将五保供养及一些零碎的现金性救助并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同时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改进廉租房救助项目,丰富实物救助项目,建立对贫困家庭的食品和能源救助,通过社会救助项目结构调整解决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分割、救助不力、个人救助水平偏低等问题。
(三)提高救助准度,强化就业激励
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决定了社会救助的实际效果。随着经济发展,政府还要就社会救助资格做出明确界定,统一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的准度,以提高社会救助支出的合理性、科学性。如北京、上海等地在实施低保制度时,就将财产审核、居民信息验证结合起来,由民政、公安等部门通过互联网对低保人员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然后再确定救助对象的低保资格,如此一来,救助的准确度也得以提高。救助不过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却不是最终目的。要想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政府要摈弃消极的救助思想,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进行就业激励,并为其提供就业辅导和创业补贴。这样,不仅救助对象的造血能力得以提高,还政府的救助支出负担也得以减轻,社会救助的效益也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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