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绿亦歌,香港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作家、编辑。行走人家,卖字为生。相信天地有大美,文字有静美。
已出版《岁月忽已暮》、《也曾与全世界为敌》。新书《爱你时有风》正在连载中……
我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偷偷爱慕身边长得好看的男生。
第一个是我们班的副班长,浓眉大眼,家境优越,成绩名列前茅,还会打篮球,简直就是少女漫画中的白马王子。
反观那时候的我,就是变不成白天鹅的丑小鸭。稍微拿得出手的就是我的语文成绩不错,作文写得勉强可看。
为了得到白马王子的注意,我开始铆足劲地学习,每天第一个到教室,做清洁和卫生,只为了成为第一个交作业的人,这样他一般会随便翻翻我的作业本,和我聊聊昨天的几道作业。
那时候我没事就喜欢去图书馆看课外书,语文作文突飞猛进,每次考试老师都会在讲台上念我的作文。有一次我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得了奖,班长还专门来夸我厉害。
最后小学毕业的时候,我考了全班第一,班长却因为一心扑在男女情谊上,成绩一落千丈,没能和我升入同一所中学。
上了初中,班上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看起来温文尔雅,但生平最大的爱好竟然是找我吵架。他奶奶是全市知名语文老师,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他是正儿八经的书香门第出身。为了吵架赢过他,我不得不开始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最可气的是,他有着超强的记忆力。那时候语文和英语老师都会布置背诵的作业,每次一下课,他就已经站在了老师的办公桌前,两眼一闭,叽里呱啦开始流利地背诵全文。
我能怎么办?当然只有使些小花招!提前预习!还没学课文之前就先背下来!
这练就了我超凡的预习能力,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我的记忆力也大大提升,每一堂课老师讲的内容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随着我年纪增长,我身边男生们的段数也是步步惊心。
后来我有个男神,八块腹肌,胸肌发达,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只要一发朋友圈,不管是什么内容,下面留言都是整齐一排的:男神好帅!
也因为他,我人生第一次跨入了健身房。
像我这么懒,且做事总是三分钟热度的人,竟然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雷打不动地去健身。
每次在跑步机上觉得生无可恋的时候,我就拿出手机,看看男神那张颠倒众生的英俊脸庞和诱人的八块腹肌,然后一抹汗水,咬牙继续跑。
虽然这件事,隔着我千里万里远的男神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但是我腰上若隐若现的马甲线可以证明,我会记得他一辈子。
冬天的时候,和高中的好友们聚会,我见到了那时候的班花。奇怪的是,她变得非常非常普通,无论是谈吐还是气质,都和曾经的美人判若两人。
不只是她,那时候我觉得“好美好美好美”的三个女孩子,都变得十分憔悴。
朋友给我说,上了大学以后,她们的感情生活都很糟糕,爱上了人渣,分分合合,付出了全部的爱,最后连个好聚好散都没有。
她们被感情消耗了全部的灵气,自暴自弃,于是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感情对一个女孩子的消耗,真的很可怕。
不必整日哭哭啼啼,问自己为什么他不回你的消息。就算不被爱也没有关系,因为世界上有很多活得漂亮的方法,无论如何,都要努力认真地过好每一天。
我们常常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上对方喜欢的歌手、电影、书籍,或者冰激凌,甚至去接受许多曾经不喜欢的事物,或者去探索一些从未知晓的领域。
很多时候,我们爱一个人,就是在慢慢变成世界上另一个他,所以爱一个美好的人,会让你的生活也更美好一些。
我用了许多许多年,流过许多许多泪水,才多多少少知道如何有尊严地去爱一个人。
我至今仍记得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妈妈对我说过的话,她说:“你想要让你喜欢的人注意到你,就必须变得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谢谢那些英俊的、有趣的、聪明的、勤奋的、让我自豪的男孩子,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谢谢你们,让我拼命变得更加美好,让我成为现在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