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序波
关于伍非百(1890—1965)先生的学术研究,据笔者所见,硕士论文有余维发的《伍非百正名思想研究》(湘潭大学:2007),博士论文有卢芸蓉的《伍非百名学的研究探略》(湘潭大学:2012),二文俱王向清教授指导。期刊网上迄今可见的专题论文6篇(其中卢芸蓉3篇,余维发2篇,余维发与王向清合作1篇);另外有非专论学术的蒙默(1926—2015)《缅怀墨学大师伍非百先生:〈中国古名家言〉再版代序》一文(《文史杂志》)2010年第l期)。显而易见,伍先生之学术尚未得到学术界应有的关注。关于其生平方面的原创性文章更为寥寥,目力所及,公开发表的只有伍先生“忘年交”汤炳正(1910—1998)的《整理古名家的哲学家伍非百》(收《四川近现代文化人物》,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后易名为《伍非百先生传并附记》,收《剑南忆旧》,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与前文提到的伍先生弟子蒙默一文。此外,巴蜀书社2012年出版的知名学者李耀仙(1920—2005)遗著《梅堂述学》中有《伍非百先生生平和著述》与《伍非百:近现代名辩学家》两文——原分别载《南充市文史资料选集》第2辑(1994年)与《南充市文史资料》第4辑(1995年),然其说伍先生生平较粗略。又,政协蓬安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的《蓬安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1991年)与第3辑(1993年),分别载有王元德(伍先生夫人)《回忆非百先生生平》与蒋任《伍非百小传》(两文皆仅千多字)。现在凡涉及伍非百生平的文字,基本上都是辗转袭用汤、蒙二文,没有发掘出新的东西(如前面提到的博士论文《伍非百名学的研究探略》就只引这两篇文章,而没有涉及李耀仙、王元德与蒋任之文)。
近开读朱元曙、朱乐川父子撰写的《朱希祖先生年谱长编》(中华书局2013年版),发现所引的相关文献中有一段关于伍先生的珍贵史料,可以弥补其生平空白。比如汤文称“(伍)曾以同盟会会员资历兼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很多文章原样引用)、李耀仙的“1928年春,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聘先生为参事,及至京受任,以苦于吏事,有倦勤意,改授考试委员”与蒙默的“1928年,移居南京,任考试院参事、考选委员,盖清流也,不治庶事”说,皆语焉不详。现据《朱谱》1935年“关于本年国民政府高等文官考试事”条,可以丰富与修正以上说法,故不惮辞费,摘录相关部分,以飨读者。
1935年10月22日,国民政府简任伍非百等人“为1935年高等文官考试典试委员”。《国民政府令》10月22日(考试院秘书处编印《考试院公报》,中华国民24年第10期):
派张知本、刘瑞恒、徐谟、傅秉常、吴经熊、丁文江、谢健、卫挺生、颜德庆、梅贻琦、朱希祖、梁希、吴大钧、郭心崧、顾树森、饶炎、伍非百、刘光华、张默君、辛树帜、叶溯中为高等考试第一典试委员会典试委员,马君武、钟荣光、金曾澄、吴在民、陆嗣曾、曾如柏、黄麟书、许崇清为高等考试第二典试委员会典试委员。此令。(波按:“此令”又见《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第99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72年。此即本文所据,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与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共伺签署”)
10月25日,伍非百等人“接国民政府1935年高等文官考试典试委员简任状,赴考试院开典试委员会”。
朱希祖(1879—1944)先生系章门“五王”中的西王(另四王:天王黄侃、东王汪东、南王钱玄同、北王吴承仕),曾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史学系主任,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是现代著名史学家。显然他是极其看重这项工作的,日记中有详细的记载。他在10月25日日记中说,“是日晨接国民政府简任状,简任余为二十四年高等文官考试典试委员,四时赴考试院开典试委员会”。又据其当天日记,得知此届“典试委员会”下设“国文组”“遗教组”“历史组”“地理组”“政治组”“经济组”“法律组”“外国文组”“财政会计组”“统计组”“卫生组”“土木机械建筑组”“电机化学矿冶纺织组”“农业森林水产组”等十四个组。而每组的主任都是各自领域的一流学者。其中“国文组”主任是伍非百、“历史组”主任是朱希祖、“地理组”主任是丁文江、“统计组”主任是吴大钧、“电机化学矿冶纺织组”主任是梅贻琦。“国文是第一试的重点科目”(李伟《民国的“科举”腐败》语)。我们仅从这条材料来看,“(伍)曾以同盟会会员资历兼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说颇有商榷空间。因为这些“委员”并非是一个荣誉性职务,而是由专家学者充任。此其一。其二,由此亦可具体地补充李耀仙与蒙默说之未逮。
朱希祖还在10月27日日记中云:
为高等文官考试出试题,计普通行政、财务行政、教育行政三类人员,出中国历史题五道;司法官应考人员,出中国历史题五道。设计种种条件,面面顾虑,颇费考量。是日罗香林亦接得襄试委员委任状,特来共余斟酌题目,至夜十一时乃去。
28日日记中又云:
上午写中国历史试题两种,各写三份,共六纸,以北平、西安皆归第一试务处典试,故连南京共需三份也。至十一时始缮毕,乃亲自送至考试院呈于典试委员长。
10月29日,预拟高等文官考试第二试历史题目。
10月30日,出司法官考试第二试中外历史题目。
11月1、2两日,拟试卷答案。
11月3日至10日,至考试院阅卷。
11月27日,赴考试院阅高等文官考试复试试卷。
11月28日,与陈百年、辛树帜商定中国史地试卷分数及录取名额。
11月29日日记中云:
上午九时至考试院,偕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同人共乘汽车至国民政府行宣誓就职礼,十时至大礼堂行礼。是日宣誓就职者有典试委员长钮永建及典试委员十九人,惟梅贻琦返北平未到,皆佩章簪花,尚有第一考试处处长陈大齐、高等法院院长焦易堂、铨叙部长石瑛、监察院监察委员王琪等,监誓者中央委员蔡元培。先由国府主席林森率领行礼,以次宣誓,礼毕即散。
12月3日,至考试院开典试委员会,讨论高等文官考试第二试放榜事,并商定第三试口试办法……12月10日,本年高等文官考试放榜。
12月10日日记中云:
十时至考试院开第六次典试委员会,议决例案,十一时发正式榜,录取高等文官二百四十名,于是试事始毕,前后共历四十日。正午院宴全体典试委员、监试委员、襄试委员并摄影,一时散席。
1936年的《朱谱》,也录入了几条朱希祖作“委员”的材料:
8月26日,“接南京考试院陈百年信,聘为本年高等文官考试典试委员。复快信允就,并推荐缪凤林、罗香林、郭廷以、沈刚伯为襄试委员。”
9月7日,“至考试院开本年高等文官考试第一次典试委员会”。
9月10日至17日,“至考试院为当年高等文官考试出题阅卷,宿于考试院。”
9月21日,“至考试院开第二次典试委员会,议定第二试日程等项内容。”
9月27至28日,“再入考试院,为高等文官考试复试出题、阅卷。”
10月10日,“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宴本年高等文官考试典、襄试委员,戴演说中国在德国奥林匹克运动会失败之原因。”
11月16日,“赴考试院开首都普通文官考试典试委员会。”《国民政府令》(25年11月14日):
派朱希祖、夏勤、梁希、朱君毅、翁之龙、王元增、萨孟武、张谟实、雍家源、杜长明、伍非百、刘奇峰、叶溯中、陈有丰为首都普通考试典试委员。(波按:此亦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第99册)
编者按:此次普通文官考试初试于11月20日至23日举行,复试于12月4日至6日举行。先生均入闱、阅卷,并住于考试院。
由“朱”观“伍”,可推知伍先生此时此地的大致情况,而知蒙默“盖清流也,不治庶事”之说未尽确也;至少,当了解当时的具体背景,才好说这是否是“清流”与“不治庶事”。至于更深入之挖掘与研讨,则期于博雅君子焉。
关于考试院,还可多讲几句。1928年南京成立行政、立法、考试、监察、司法等五权分立的国民政府。凡政府需要的公职人员,国家需要任命的官员,各个专业部门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都通过考试院考试选拔。考试院大门两旁有一副对联:“入此门来,莫作升官发财思想;出此门去,要有修己安人工夫。”国民政府极其重视考试院工作:“每一届的高等文官考试都分三次进行。第一试为甄录试,第二试为正试,第三试是口试。一、二两试是笔试,第三试是面试。第一试合格,才能参加第二试,第二试合格再参加第三试。分次淘汰到第三试时,人数已不多,原来数千人已只剩几百人。”(李伟《民国的“科举”腐败》语)而考选委员会的委员肩负着“为国求贤”、遴选人才的重任;所以伍非百在国民时期的学术地位由此是可以想见的。
最后摘录汤炳正《自纪》(未刊稿)中关于伍先生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非百先生善名理,喜清谈,往往谈言微中,令人解颐。他那时正在修改他的名著《中国古名家言》,私费出版。我与他相处无间,为忘年交。我一次把初期文字“歧读”问题的观点告诉他,他接着说:“阿拉伯数目字传到中国,我们不就是用中国语音读它嘛。”其颖悟敏捷,可见一斑。
1949年5月,伍非百创办川北文学院于南充赛云台,曾专函聘汤炳正为该院教授兼中文系主任。这年8月,汤从贵阳重返南充,伍先生对他说:“文学院就要有文学院的样子,所以请你来此。”后来川北大学更名为四川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汤就一直留在这所学校没有再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