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常悦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逐渐推动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政府实施集中采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对采购事物的监督和管理成本,满足了我国公共财产发展的需求。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在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因此,本文通过对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相应提出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的策略,促进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效率;问题;策略研究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我国政府集中采购法的运用已达5年。集中采购已经成为政府事物采购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采购活动中占有着重要的作用。集中采购法有着很大的优势,为政府采购事物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发展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政府在集中采购中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合理,使得集中采购的优势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而且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也在逐年减小;采购的制衡机制不完善,使得采购执行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集中采购的效率。
一、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集中采购的机构设置存在不合理
当前,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对采购机构的设置存在不合理,使得集中采购模式的优势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政府建立完善、系统的采购机制是政府实施集中采购模式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对集中采购模式的认识力度不够,还没有形成比较健全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没有对政府集中采购的体制进行比较详细明确的规定。我国的财政部是政府采购的最高机构,引领着中央以下各级的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各地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而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则是事物采购的执行部门,主要负责政府的采购活动。由于各地区发展情况不同,我国还没有对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的规范,导致各级政府在集中采购的实施过程中有着很大差距。同时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也没有统一的设置,各地名称千差万别。其所归属的部门和存在的形式也有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各地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存在很大差异,影响着我国集中采购的统一管理和实施。
(二)集中采购的监管和执行机制不规范
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管和执行机制不规范,缺乏合理的采购制衡机制。首先,政府对集中采购工作缺乏合理的规范模式,导致采购行为的执行相对较混乱,使得“采管分离”的实施不彻底,影响集中采购的效率。集中采购的监管部门是财政部门,但是对于集中采购的执行部门却存在着差异,例如,有的直接由财政部门代为执行,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执行,有的另设采购的执行机构等等。同时政府对于采购部门的级别也没有统一规范的界定,有的是副厅级单位,有的是县级单位,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存在巨大的差异。其次,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在各地政府间不明确,欠缺相应的协调机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执行、支付三个部门间的权责利不清晰,相互推脱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串位、越位的现象,影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效率。最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督机制,对采购的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划分不明确,监督部门分散多样,分不清哪个才是监督领导机构,影响着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二、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的策略
(一)对我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的调整和规范
近年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分离出政府的财政部门之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集中采购机构的归属千差万别,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和级别的定位存在很大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我国对各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通过对我国当前政府集中采购的现状进行分析,以及对国外政府采购工作的成功经验的总结和研究,发现集中采购机构只有归属于政府的财政部门才是最好的选择。有利于强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地位,使集中采购的优势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发展水平。同时,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与政府财政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将它隶属于财政部门有利于突出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实现对各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统一、规范管理,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
我国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相对于国际的采购规模和水平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的集中采购规模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扩大。一方面,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除了对政府办公用品的采购,还应该将大型项目和工程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政府财政对比较大型的公共工程进行投资,将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之内,紧紧围绕国计民生的发展,加强对基础设施工程的投入,提高工程的实施效率,有效节省政府的预算开支,充分体现和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集中采购监管机制
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归纳于财政部门,理顺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管机制,满足“采管分离”的发展要求。将监督权从财政部门剥离出来,监管日常的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督和执行部门的职责,实现有效管理和内部监督的发展目标,全面的实施“采管分离”的精神,建立完善的政府集中采购监督体系,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
结论
总之,集中采购作为政府事物采购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采购活动中有着很大的优势。因此,要提高对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视力度,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的调整和规范,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并建立完善的政府集中采购监管机制,有效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定安,刘杰.我国政府集中采购体制对采购绩效的影响[J].行政论坛,2010,05:35-39.
[2]宋阳,宋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政府采购,2012,04:71-74.
[3]刘佳.谈政府集中采购模式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利与弊[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14:195-197.
[4]赵绍成.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中国西部科技,2011,36: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