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会计改革

2016-05-14 05:37田状儒
智富时代 2016年6期
关键词: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

田状儒

【摘 要】我国政府会计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一直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在转变,预算会计开始暴露出诸多问题。上个世纪后期,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西方国家率先兴起,企业管理的理念被引入到政府管理中,公众对政府履行受托责任制的要求更加迫切,一方面政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优化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需要给出更透明的财务信息,以使公众或政策制定者能够评价政府绩效、了解政府财务信息。我国有必要跟随先进的理念,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政府会计当中。本文首先对政府会计目标进行梳理,其次分析政府会计当中运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最后总结权责发生制改革势在必行,分析其改革难点并给出笔者的建议。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收付实现制

一、政府会计目标

关于政府会计的目标,理论界向来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在受托责任观看来,政府是受人民的委托对社会资产进行管理,理应以适当的方式将其管理的公共资产、政府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等信息如实反映出来通过这些信息让公众对政府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做出有效评价;决策有用观认为,制定政府会计报告的人不一定是政策制定者,他们要通过政府会计信息反映的信息,对其所管理的公共资产、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的情况详细了解,并根据这些信息对下一步的政策进行更加严谨的考虑,做出合理且符合客观事实并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政策。有此看出,这两种观点分别从过去的角度(过去的受托责任情况)和未来的角度(未来政策制定情况)概括了政府会计的作用。从过去的角度,政府会计反应的是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受托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而从为未来的角度,政府会计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最有帮助的信息。

两种观点恰好能全面的概括出政府会计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所起作用的原理,是政府会计的核心目标。由此可见,政府会计的信息承载能力越来越成为现行经济运行的重要影响因素,如何提高政府财务非财务信息的质量,进而更好的对政府绩效进行科学衡量、对未来决策进行更好的信息支撑,是现如今我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而已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存在许多问题,并不能完成政府会计所承担的越来越广泛的责任,例如:收支项目不匹配,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当年政府的结余情况,无法真实的反映国有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无法真实有效地反映政府的各种“隐性债务”,防范政府财政风险能力较弱,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信息承载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规避财政风险,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下面,笔者对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优缺点进行分析。

二、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同。由于这一根本区别,带来了两种会计确认基础下会计记录方法和核算功能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不以经济业务实际的发生作为计量标准,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同时,收付实现制下记录的会计信息并不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在过去一些小规模的商店或政府会计中,由于经济业务较简单,收入和费用发生的时间与款项收付的期间间隔期也不会太长,对经济结果的核算并不要求精确的会计期间时,常常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政府会计中,现金是评价政府对经济影响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以控制公共部门预算确保不超支为前提的基础上,收付实现制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既操作简单,又能提供充分的信息。但收付实现制也存在着许多缺陷:不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配比情况,无法进行成本核算,不利于政府的绩效管理,难以满足注重成本控制的公共预算制度改革的需要。

权责发生制会计记录方法较为复杂,在现代经济业务活动复杂的今天,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并不存在必然联系,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相分离的状况更为常见,因此,权责发生制已经成为各国公认的企业会计一般原则。目前,其应用范围正在向政府部门扩展。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核算企业的损益和盈利水平关键在于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即衡量企业努力的付出(费用)与努力之后的回报(收入)之间的关系,在收入和费用之间进行配比,便于进行核算和分析。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存在着局限性。例如,一个企业从利润表上看来似乎盈利能力很强,但是它却可能由于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由此看出,两种核算基础有其各自的优缺点,要结合双方优点来弥补双方缺点才是正确的改革目标。笔者认为,在我国国情背景下,实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双轨制是正确的选择。一方面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记录现金收支的报表可以很好的反应政府当年的收支情况,对政府管理资金收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以准确地反应政府资产与负债的情况。由这两方面组成的政府财务信息才能够促进更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更准确地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引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难点

(一)改革方式的选择

西方国家改革方式大致分为两种,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首的一步到位法;以美国加拿大为首的分步到位法。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政府选择一步到位的改革方式有其国家自身的特点,政府结构相对简单,涉及人员较少,改革难度较小。我国政府部门繁多,复杂程度难以想象,权责发生制改革是制度性改革,涉及范围广,跨度大,改革难度加大,所以笔者认为应采取分部走的方式进行改革。

(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主体范围

政府财务报表的编制复杂,涉及面广,需要确定其编制主体范围。从国际上看,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主要是政府部门、有关公里非盈利性机构和政府企业。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要是那些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该纳入编制范围。

(三)改革成本过高

政府会计一直以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来核算,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来进行核算复杂程度急剧上升,需要耗费财力来培训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且改革初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等等都是改革的代价。但改革之势势不可挡,改革之后带来的效果是流传后世的。

四、总结

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会计改革是现如今我国政府会计最迫切需要的,不仅能够提供详细的财务非财务信息让社会公众对政府受托责任情况进行评鉴,起到监督政府行使职能的作用,而且还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详细的会计信息让其能做出更加有效的决策。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各有优缺点,结合起来,双轨并行是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最终形态。

【参考文献】

[1]邓晶.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权责发生制的作用研究——基于政府会计主体内外环境的思考[J].江苏商论;2014

[2]柳宇燕.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思考[J].会计之友旬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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