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不断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中华文化特色的优质节目,尤其特别注意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总局将在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宣传推介和进入黄金时间等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原创节目。就做好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备案工作,《通知》还从备案程序、联合研发、数量调控、时间点等方面提出要求。各卫视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均需提前两个月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7月1日起,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各卫视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另外,总局希望将“920”时段(即21:20时段)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同一档真人秀节目,原则上一年内只播出一季。(消息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