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韬
【摘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提出是我国政府统揽全局、深谋远虑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核心内容。当前江西省企业创新活动面临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性障碍,政府运用财税政策可以有效的激励和解决企业创新面对的难题。本文以江西省为例,探讨当前江西省企业创新活动面临的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从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财税政策企业创新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F812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回顾
在目前经济新常态下,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双创”战略实施的重要方面,而财税政策在激励企业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江西省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其目标定位是在中部地区率先打造创新型省份。2016年3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场推进会,为江西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道路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对于江西省创新型企业来说是一大机遇。
纵观国外文献,主要基于创新结果公共性理论、创新效应外部性理论以及创新过程风险性理论的角度来分析财税政策企业的技术创新。Hall(2005)等主要基于创新效应外部性理论,认为知识和积累过程即自主创新成果会出现外部性或知识外溢,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国内学者从中国实情出发,主要是将这三种理论进行了综合考虑。匡小平、肖建华(2007)关于外商投资、研发投入、所得税、流转税影响自主创新的实证结果表明,所得税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开支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流转税的效果欠佳。苗秀杰(2015)通过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对科技型企业采取的相关财税政策,结合我国实际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议适当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干预、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倾斜政府采购、采取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些学者还针对我国某些细分地区激励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进行了研究,薛刚(2012)、王海京(2013)、王志军(2014)、徐毅然(2014)、陈晓(2015)、戚啸艳(2015)、胡素华(2015)、兰飞,李杨子(2015)分别对辽宁省、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城市、中部六省、绍兴市、湖南省、西部城市、武汉市的激励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绩效进行了研究。
二、江西省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分析
(一)研发投入状况
研发投入规模将直接影响到地区及企业的研发能力。本文按照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区分别选取了山东省、广东省、安徽省、四川省与江西省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的各地区研发(R&D)经费情况,从江西省情况来看,R&D经费投入绝对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江西省R&D经费支出只有153.1亿元。在R&D经费投入强度上,江西省政府对于研发创新投入的支持力度不够,0.97%的投入比例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甚至也低于西部省份的四川省。比较发现江西省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江西省在财税政策工具使用上仍有较大的空间。
(二)研发活动及产出状况
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动的活跃程度直接决定了其创新能力,进一步分析江西省科技活动及产出情况发现,江西省研究开发机构R&D研发人员数量偏少,占全体从业人员的比例低,相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与发达省份的差距较大。同时在专利转让收入与发表论文数量等方面江西省排名相对靠后,由此反应出江西省在科技投入上的投入产出效率不高。政府采取财税政策的目标是促使企业产生自身激励技术创新机制,从江西省的现状来看,江西省的企业离产生自身激励机制还有较大的距离。
(三)新技术开发与引进状况
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及改造情况可以直接反应出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通过对江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引进情况与其他省份进行横向比较发现,江西省企业在新产品开发项目、引进新技术经费支出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等项目上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沿海发达省份广东省和山东省差距较大。综合来看,江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自主创新上投入不足,引进国外新技术只是技术创新发展的一个阶段,重点还是在于打造自身激励技术创新机制。而目前江西省企业还处于引进外来技术阶段,自身的技术创新还需要政府采取财税政策予以扶持。
三、江西省企业创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对比分析江西省企业科技创新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对江西省现行创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这对于后续的改进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研发资金短缺
企业的研发资金投入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提,只有资金上对于创新活动予以保障,企业的创新活动才可能顺利进行。这从技术创新前提——R&D的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即R&D投入强度)也可以得到证实。根据《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江西省R&D活动经费支出额占GDP的比例为0.97%,比我国的南部广东、西部四川、东部山东省分别低了1.40、0.60和1.22个百分点。企业的技术创新由于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和外部性,技术创新的回报率不确定与产权制度不完善削弱了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动力。这时企业的R&D经费支出需要政府大力推进并加以引导,而江西省在财政支持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企业研发人才缺乏,“产学研”脱节现象严重
企业研发活动离不开研发人才的智力支持,研发团队的建设对于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升意义重大。江西省的劳动力资源与周边的省份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的数据显示,江西省的高校数为95所,低于湖北的123所和湖南的124所。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4》显示,江西省从事R&D研发活动的人员比例较低,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出1.4%,江西省企业内部研发人才匮乏,技术创新活动缺乏智力支持。企业只有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有助于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迅速商业化。根据《江西省统计年鉴2015》显示2014年全省高等院校共立项课题数9 323项,投入经费119 358万元,支出经费100 478万元。全省专利申请书9 007件,其中发明专利3 707件,发明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41.15%,全省获得专利授权1 047件,其中发明专利425件,占40.59%。但是工业企业完成新产品产值1 839.47亿元,比广东省8 483.48亿元相差很大;全年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 811.69亿元,是广东省的21.8%。同时企业对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的信息掌握的很少,研究的科技成果信息并没有及时地传送给企业,“产学研”的严重脱钩造成了科研成果商业率低,研发投入产出转化率低的现象。
(三)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完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需改进
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不仅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基础设施和软环境的保障也尤为重要。江西省作为欠发达省份,在基础设施和软环境上也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尤其是在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上存在欠缺。以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南昌市为例,南昌市的交通状况也不很乐观。尽管近年来南昌市地铁的开通和运营,但是交通拥挤依旧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同时相关的研究机构的设置也不是很完善,典型的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尚未形成高新技术集群效应。各个创新性企业之间联系较少,阻碍了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江西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软环境都需要政策的积极引导。
四、破解江西省企业创新难题的财税政策分析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江西省的经济社会实情,本文对促进江西省企业技术创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保证研发资金充足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政府为了确保企业研发资金的充裕,每年不仅直接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还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帮助企业获得足够的研发资金。日本政府则是更多的以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的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于企业研发活动的资金投入。当前江西省财政用于支持企业研发资金投入规模仍然偏低,应该加大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以提高R&D的投入强度,同时在财政投融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创新型企业,利用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尽可能为其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保证企业研发活动以及成果商业化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同时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成立风险投资基金,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此外,研发基金还能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帮助其拓展融资渠道,对风险大、创新型及国际国家前沿的研究与开发用固定资产给予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二)激活人才管理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美国政府通过自主国内的大学与研究机构建立合作研发关系,通过财政投入和财政补贴将企业的创新活动与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融合起来,政府在其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促使“产学研”的结合。企业的研发活动核心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面对我省大量人才流失的现状,政府必须积极采取优化人才结构,引进高端人才落户等措施。同时,建立和畅通政府与省内高校建立密切联系,面对市场培养人才,健全人才市场体系等措施。此外,改善科技人才的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使地区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政府应该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将部分政府管理的科研院所推向市场,促使科研院所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创新开发研究。同时政府针对新技术的市场化商业化过程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为企业生产活动创造收益。
(三)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软环境,积极服务企业创新活动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创新型国家不仅针对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给予了财税政策的激励,同时在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江西省政府部门应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所配套的基础设施,通过打造绿色江西、生态江西等战略,提升江西省内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吸引高端研发人才落户江西,为本省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助力。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帮助本地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从而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为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活动提供方向。
(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江西省而言,通过建立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和专属执行机构,建立多层次的采购监督体系,能够确保政府的采购费用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上的高效使用。与此同时,通过完善政府的采购制度,直接采购省内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助力实现企业技术产业化生产的完成。同时江西省针对创新型企业给予一定程度上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从前期研发到成果商业转化等不同的阶段实施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研发费用在税收上予以一定程度的扣除,并在销售环节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等。
主要参考文献:
[1]马海涛、许强.财税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及其启示[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4(4).
[2]曲顺兰、谢元涛.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财税政策的国际经验及我国的选择[J],涉外税务.2010(5).
[3]邓子基、杨志宏.财税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财贸经济.2011(5).
[4]兰飞、李杨子.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效果分析与对策[J],税务研究.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