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共同的名字叫青春

2016-05-14 11:12总统的同桌知名不具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6年6期
关键词:狗血英才校服

What!……怎么没人?谢教师,大毕,怎么就你们俩,其他人咧?啥!今天28号?!今天居然是28号吗!Oh no——我!全!忘!了!你们不可以这么对我——我把人都来带了,这让我采访谁去啊【宽条泪】!!嗯?毕毕你有话要说?

我的同桌是总统

◎讲述人/总统的同桌知名不具

看在小陈同学准备了这么久的份儿上,我就发挥下雷锋精神帮(爆)帮(爆)她(料)好了。嗯……我想每个班级或多或少都会有比较特立独行的同学吧,我们班这个不拘一格的存在就是我的前任同桌,总统同学。

总统的真名谐音有点像“林肯”,因此得绰号“总统”。总统有点自闭,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和别人交流,总是一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默默地吃独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关于他那满抽屉的零食,一度让我怀疑他和我们班黄姨妈是不是有亲戚关系。

总统喜欢看小说,从早到晚除了上课就没停下来过。我无聊的时候借他手机翻过,竟然全是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他说自己翻未倒去已经看了好几遍了,一些主要情节都快倒背如流了。我问他看不看修真玄幻,他说完全没兴趣,对此我表示膝盖全是他的。有一回晚上他嫌灯光太亮妨碍他看小说,竟然在他的蚊帐里打起了一把雨伞遮光,没多久这件事被我们班小才女知道了,从此“一把伞圈出一个属于你的江湖”就成了我们班的流行语。

不过总统同学在我们班最出名的事迹应该是他不喜欢洗澡。我们学校是全封闭寄宿制的,每个月28号集中放一次假。在校20多天,我作为室友只见过总统洗过脸,从未不洗头也不洗澡。也不知道大热天的他怎么熬下来的,不过他身上没发臭倒真是让我挺惊讶的。后来我问过他为什么不洗澡,他说嫌寝室楼的公共浴室太脏,我想了想……竟无言以对。

好了我说完了先闪了,再迟要赶不上末班车了。谢老师,交给你了,不要怕大胆上!我会在精神上支持你!拜拜~

老师也要撒狗血

◎讲述人/友情出镜的谢老师

我也要说吗?让我想想啊……嗯……我要说的这个故事有点狗血,也不知道适不适合说出来给我的学生们听,但我想做一个和学生交朋友的老师,所以你们可不许嫌弃我啊。

这个狗血的故事发生在我的高中时期。你们先别撇嘴,我才刚大学毕业,还很年轻的好吧,也就七八年前的事吧,那时候我还是刚进英才的高一新生。对没有错,我也是从英才出未的,现在回母校执教也算是一种回归吧。

好了,扯远了,说正题。我和S是同寝室的室友,虽然不同班,却都因为喜欢音乐而成了臭味相投的好友。知道S喜欢L完全是个意外——学校是集体住宿,有专门的阿姨负责洗衣服。为了防止校服弄混,大家都会在领子袖口处做记号。不知道哪天起,我突然发现S的校服衣领上多了一个字母L。我想起来我们班上的那几对小情侣都喜欢在各自的校服上写对方的名字缩写,立马猜到了S肯定有喜欢的人了。至于L是谁,没花几分钟我就猜出未了,只因为他的姓氏太少见了。

L是我的前桌,高高瘦瘦的一个男生,理科很好,人又耐心,女生都喜欢找他解决不懂的理科问题。渐渐的,就传出了“全班第一好男人”这个称号。S慕名而未,很快就凭着活泼大方的性子和L成了朋友,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L的,我并不知晓,S表现得太平常,我完全没有发现。

S知道我发现了校服的秘密,索性就半公开了,央着我或明或暗打探消息,问问L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L说女孩子不要太娇气,这点S一直做得很好。L说女生最好擅长至少一种运动,既锻炼身体,又能显得人朝气蓬勃,S听说后每天拉着我去操场跑圈,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依旧没能很擅长,不过耐力却真的有些进步。

后来L说他喜欢短发女生,会有种英姿飒爽的感觉,S摸着及腰长发只犹豫了一天,立马趁着周日下午的半天休息时间杀出重围拿到了名额有限的请假机会,去外面理发店咔嚓剪掉留了五年的长发。那决绝的姿态真的有些惊到我了,喜欢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疯狂。

大概是在校服事件半年后,S终于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进行表白大计了,却发生了意外。那是高一下半学期的时候,市里举行中学生交谊舞大赛,从来不怎么热衷此类活动的学校,为了参加省重点评比,从高一各个班级挑选了一部分同学参加比赛。我是学校文艺团的,首当其冲是要参加的,而L初中学过一段时间的街舞这件事不知怎么就被班主任知道了,也被派遣去为校争夺荣誉。

一共有三十二名同学参加,男女配对一共十六组,我和L并没有分到一组。不过跳到一半交换舞伴时,我和他有几个舞步需要配合完成。指导老师开玩笑说,跳舞可以,可千万别跳出感情来。这当然是玩笑话,大家也一笑置之,可谁能想到竟会一语成谶。

收到L的表白是在比赛结束后坐大巴车回学校的路上,他坐车头,我坐在车尾,他给我发了短信,我看完之后整个人都蒙了。早上出发前S还跟我说叫我看住了L,不给其他学校的女生勾搭他的机会,S还拜托我今天晚上晚自习后约L去操场,她要干什么不言而喻。而现在,L竟然说喜欢我,这让我如何不慌乱。

对于L,我也是有好感的,但还没有到男女生的喜欢那种程度,我只是觉得L人挺不错。况且S喜欢他,我一早就在心里划清了和L的界限。

我窝在后座磨蹭到全部的人都下车了才敢小跑着闪人,结果还没跑几步就被L堵住了。两个同样面红耳赤的人,相对无言。到底是我心直口快先打破沉默。

“你不是喜欢不娇气、擅长一种运动的短发女生吗?可我是长头呀。”

“除了长头发,其他两样你都满足了,你不娇气、又会跳舞。而且,也不一定非要是短头发的。”

L的理直气壮让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反驳,然后我就没出息地跑掉了。那晚我没有去上晚自习,也没有帮忙约L,但S的表白计划还是如约进行了。结果是意料中的没有如她所愿,S回来后抱着我大哭了一场,丢掉了写了字母L的校服,从此再也没在我面前提过L的名字。而我从那之后也再没理过L,久而久之他大概也知道了什么,申请换了座位,和我再没说过话。

后来S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L向我表白过的事,没多久就开始疏远我。我觉得委屈,明明不是我的错呀,是L喜欢我,又不是我喜欢他。大概是那个年纪特有的自尊心作祟吧,两个人谁都不肯先低头,也不愿坐下来好好谈谈。最后渐行渐远,终究走失在青春的宴席里。

现在我跟你们提起这件事只是想告诉你们,好好珍惜眼下这段岁月,好好珍惜身边的同学朋友,哪怕闹得再不愉快,相信我,多年后想起来也只不过是会心一笑。

结束语:啥?还要写结束语?我赶着回家呢!可以不写吗?好吧……就知道不行。

咳咳,【春晚激情洋溢脸】虽然状况百出,但好在这次的英才之行算是完满落幕了,不知道大家看得开不开心,如果有被点到笑穴,或引起共鸣,也不枉小陈我这么辛苦整理收集资料了。最后,感谢参与本次活动的诸位同学们以及我们亲爱的音乐老师谢小姐!最后的最后,点一首三小只的《剩下的盛夏》送给大家。什么,听不到?想听吗?有手机吧,自己上网搜去啊!啊哈哈哈哈~~~

编辑/苗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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