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本案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慎生担任审判长,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恩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白恩培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本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腾冲汇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6.4511万元。另,白恩培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白恩培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白恩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白恩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