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水
案例重現
2016年3月底,空氣淨化器新國標實施前的一次產品品質專項抽查摸底中,上海質監局在該市空氣淨化器市場的36批次的抽查產品中發現有4批次不符合規定。其中,由於固態污染物潔淨空氣量和雜訊等問題,小米ACM1-CA被特別備註為「品質問題嚴重」。
小米對檢測結果表示不服,被認為是大陸空氣淨化器業內最權威的檢測機構之一的上海質監則表示所有測試合法合規。對此,小米提出複檢要求,此案已轉交其註冊地所在的北京市質監局受理。
電商與超市統計資料顯示,大陸家電類空氣淨化器2014年市場規模約136億元(人民幣,下同)。2015年空氣淨化器市場零售量、額分別同比增長58.4%和52.6%,量、額分別達到917萬台和208億元。隨著大眾對空氣淨化器的需求上升,資本市場也出現了投資熱。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空氣淨化器概念股可以分為三個方向,如PM2.5檢測類、空氣檢測類、減排和廢氣處理工程類等。
低價上市小米陷「品質門」
雖然空氣淨化器並不是小米的核心產品,但其600多元的親民售價也吸引了大批關注,尤其二代產品推出後,即傳出斷貨等消息,網上預約價格甚至炒到千元以上。早在2014年,小米即開始以低價進軍市場,上海交通大學電氣工程教授吳吉祥當時指出,其他相似CADR值(346立方米/小時)的空氣淨化器的價格高達5000元以上。
有業內人士指出,小米最大的震撼之處是把空氣淨化器的隱私全部暴露,將各個環節的底價赤裸裸地公佈出來,這也是小米以低價迅速占領市場的一個重要戰略。「小米空氣淨化器估計目前占有10%的市場份額。」
不過,不久前上海市質監局發佈「2015年上海市空氣淨化器產品品質監督抽查結果」,抽查發現,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其中,小米品牌的一款「AC-M1-CA」空氣淨化器,因「固態污染物潔淨空氣量(CADR)」及「雜訊指數」兩項指標不達標而被判定為有嚴重品質問題。
兩次檢測結果不一致?
對於上述抽查結果,小米在官方微博上也做出回應,並曬出了抽檢產品上市前通過的品質檢測報告,並稱智米科技將盡快通過正常途徑與上海質監部門取得聯繫,了解情況。
據了解,小米空淨一代產品曾於上市前通過了上海環境保護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總站的檢測,當時的CADR(潔淨空氣輸出比率)為409立方米/小時,淨化效能符合A級標準。而此次抽檢的小米空氣淨化器CADR值為346立方米/小時。
對於抽檢結果顯示的「固態污染物潔淨空氣量」不合格,智米科技認為,是由於潔淨空氣量測試擋並未持續使用高速模式。也就是沒有開到淨化器的最高擋位來測試,導致測試資料不夠準確。「因為國標中規定的是淨化器的最佳淨化能力,最佳淨化能力就要使用最高擋位來進行淨化。」相關負責人說道。
對此,上海市質監局表示,檢測過程完全遵循了國家標準要求。至於小米所稱沒有持續使用最高擋位。上海質監表示:那是淨化器在完全沒有外力干擾下自己掉擋了。
對於兩次抽檢結果的差異,小米空氣淨化器負責人蘇峻向媒體表示,「CADR的主要問題在於,小米空淨1的高速模式在15分鐘時會自動轉到自動擋位,而CARD值的測試需要25分鐘,所以需要遙控再次啟動高速模式。」 此次之所以會出現問題,是因為本次檢測方法與產品軟體設置不一致,智米科技解釋稱。
檢測標準存爭議
吳吉祥表示,「小米開發的空氣淨化器除了價格低,在技術上沒有什麼可取之處。其效仿的巴摩達空氣淨化器的結構與氣流模式,基本上與瑞士的IQair有相近之處,但在產品品質與穩定性方面遠不及。這次上海測試,有關方面認為小米在CADR、雜訊等方面與說明書上不一致。」
對於檢測出雜訊不合格,小米稱,此次檢驗單位執行測試標準《空氣淨化器》GB/T 18801-2008為推薦性標準,非強制性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指出:「GB/ T是指推薦性國家標準(GB/ T), T 是推薦的意思。推薦性國標是指生產、交換、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調節而自願採用的一類標準,又稱自願標準。這類標準任何單位都有權決定是否採用,違反這類標準,不承擔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小米的產品具有創新性,不應因未執行非強制性標準而被定義為不合格。
對此,上海質監則表示,目前,空氣淨化器只有一個國家標準,也就是GB/T的推薦標準,產品在銷售和生產的過程中,企業所執行的產品標準,至少不能低於基本的國家標準。
上海質監部門被空氣淨化器業內認為是大陸最權威的檢測機構之一,無論是技術能力還是檢測方式、檢測結果,都走在行業前列。2013年和2014年,上海質監都對市場上空氣淨化器進行過抽檢,對比檢測項目,此次抽檢的專案和參照的依據、檢測方法等,都沒有大的改變。
標識亂象 水太深
作為一個還算新興的產業,什麼樣的空氣淨化器才算好?事實上,普通消費者對這一問題並不太了解。
「我已經在網上做了兩天的攻略了,說實在的,就覺得這裡面水太深了,從一兩千元到一兩萬元一台的都有。適合多大面積,要不要帶加濕功能,到底有沒有用?每個商家給的說法都不一樣,完全看不懂。」很多消費者抱怨。
而在蘇甯雲商實體店,僅一款三星空氣淨化器,機身上標明淨化量和適用面積。而店內近20家品牌店,也最多只介紹適用面積和淨化量,沒有一家深入介紹其他參數。當被問及雜訊多大時,不少導購表示不知。
记者查閱標準發現,此前,怎麼定義空氣淨化器的好壞並無太完善的標準。在業內,CADR值是國際權威機構評價空氣淨化效能的主要指標,通常稱之為「潔淨空氣量」,其輸出比率越大,淨化器的淨化效率也越高,但這遠不是全部。比如,如果淨化量大,雜訊也大,那這台淨化器也不能算好。
新標準出台亂象有望得整治
新修訂的GB/T 18801-2015《空氣淨化器》於2016年3月1日正式實施。新國標除了要求企業標注CADR(潔淨空氣量)和適用面積外,還增加了CCM(累積淨化量)、TVOC(有害物質)、雜訊及甲醛的測試辦法等技術要求及壽命指標,在業界,這些新要求,被認為可以讓市場上魚龍混雜的空氣淨化器顯現出「性價比」。
「其實,市場上各品牌對其產品宣傳的可信度都要打個折扣,他們對產品的描述就像燒水,都標榜自己可以把水燒到100攝氏度,卻沒告訴消費者你燒的水是1升、100升還是1噸。」《空氣淨化器》國家標準修訂參與者、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測試技術研究所所長魯建國說道。
霍尼韋爾市場部的一位人士表示,就新標準來看,CADR值、CCM值、能效等級(即淨化量對應電量的值)、雜訊等4大指標,是消費者選購空淨的核心4要素。消費者購買這類產品時,可以參考上述4個指標。
目前在售的產品並沒有完全標出這些數值,這也是導致消費者在選購時無法準確判斷淨化器性價比的原因。
在新國標實施前夕,已有部分製造企業申請進行測試。在大陸地區家用電器品質監督檢驗中心,亞都、萊克、松下、美的等30多家企業300多個型號的空氣淨化器都通過檢測。就目前的檢測情況來看,國產品牌的通過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