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化建设,乡村教师责无旁贷

2016-05-14 10:05吴颖惠
中国教师 2016年6期
关键词:儒学乡土传统

吴颖惠

中华文化是一种乡土文化,来自农耕文明,成熟与繁荣于广袤的乡村,然后由乡村向四周、向高堂庙宇扩散、传播,成为一种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种稳定的社会关系,使得人们只需要通过对经验文化“学而时习之”,就能获得生活的保障,这种共同遵守的习惯就是“儒学礼治”,即所谓中国社会的礼乐文明。进入现代社会,这种以儒学宗法礼治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体系开始动摇、衰落了,而自由、平等、民主、科学的现代社会文化治理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造成乡村文化建设的空洞和虚无。在当今大力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潮中,我们必须把目光再次投向乡村文化建设,共同探讨乡村教师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乡村教师要有乡土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儒学复兴自然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倡导与扶持,但最为根本的是民众需要,当代社会自身需要。一个没有信仰、没有道德底线的社会绝不会有幸福、和谐,这样的民族也无力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民间儒学开始兴起。儒学通过民间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得以弘扬与传播,如重建书院与文庙,恢复祠堂与民间慈善会,组织儿童读经与唱诗活动,复兴并改革冠婚丧祭家礼,以各种形式让儒学更加深入地走进我国广大城乡的家庭、社区、学校、企业、机关,走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通过耳濡目染,使儒家精神价值慢慢地内在化,重新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儒学复兴要靠“学儒、懂儒、行儒”之人。现代儒家学者牟钟鉴、王殿卿、刘示范、张践、颜炳罡、赵法生、陈洪夫等先生,深入山东曲阜泗水县,致力于尼山书院的创新,着力传播中华优秀的儒家文化,意在重建乡村的儒学教化体系。他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释道为内涵,所谓三教合一,又以儒家为主体。儒学是修身之道,修身的目标是成就君子人格,核心思想是“仁”,基本道德是“仁义礼智信”,以此重建乡村教化体系,也就是要重建儒学的文化体系。

乡村儒学的复兴,仅仅依靠少数先知先觉的学者儒士大力倡导、身先力行,显然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儒学复兴、乡村传统文化重建的问题。乡土文化复兴要依靠乡民自身,依靠农村的有识之士,依靠农村的知识分子。在中国传统社会,几乎每个村庄有自己的私塾或学堂,也有以教育蒙童为己任的塾师。塾师作为教育蒙童的职业,极为受人尊重。他们的工作绝不限于教育蒙童,培养谦谦君子,而是会积极参与乡民的各种文化社会活动。在乡村各种各样的节日庆典、祭祀天地祖先、婚丧嫁娶等活动中,甚至包括建桥修路、围仓划田等乡村建设,都可以看到塾师积极参与的身影。塾师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作为有文化的秀才、儒士,在移风易俗、教化民众等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他们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今日,我们重提乡土文明、乡土文化建设,绝不能“小觑”乡村教师的参与。复兴儒学,保持传统文化绵延不绝,最为根本的是要将儒学教育引入基础教育体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传统文化的经典思想,也许八九岁的孩子一时理解不了,但是等他们长大了,会慢慢地反刍,慢慢地理解。乡村教师在将传统文化引入基础教育体系中,自然要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乡村教师需要将传统文化中的礼乐规范,如人在一定场景下的进退揖让、语词应答、程式次序、手足举措等礼仪要求,引入乡村文化生活之中,成为乡村的一种文化教养或文化要素。本来儒学就不是书斋之学,而是生活之学,乡村教师可以直接到乡村民间去弘扬儒学,点亮文明。

因此,无论是从学校教育本身而言,还是从教化民众的角度来看,都要求乡村教师积极参与乡土文化建设,以积极的心态学习传统文化经典,慢慢地培养自己的兴趣,理解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地加以转化,带领乡村教育走向乡村文化建设的道路。

二、乡村教师要理解、认同与尊重乡土文化

当今在农村工作的乡村教师,大多数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他们通过读书离开乡村,然后又回到乡村工作,对乡村文化并不陌生,但是由于接受了城市文明的洗礼,往往对乡村文明有一定抵触甚至排斥的心理。乡村教师能否在乡土文化建设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关键在于对乡土文明的理解程度,能否认同乡土文化,能否与“乡民”打成一片,成为制约乡村教师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实际上,对农村教育而言,也离不开乡土文明。地处农业环境和自然环境下的乡村教育,教育过程本身就不应该脱离农村环境和乡土文明。乡村里的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也为乡村教育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儿童不仅可以在课堂上接受教育,更应该在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乡土文化的熏陶。

传统的乡村原有一套完整的教化体系,有私塾、宗祠、族长、乡绅和家教系统。尽管这一传统教化系统在现代农村里几乎已经被破坏殆尽,但是传统文化思想的“根”仍然在广大的乡村中普遍地存在着,已经融入人们的血脉之中,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底蕴。比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做人品行,几乎是每个普通村民耳熟能详的做人道理。这些传统文化思想可能通过乡土风俗习惯、道德思想碎片和乡村自治秩序保留下来,也可能通过人们的家风家训、言行举止、礼仪规范等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来,关键是乡村教师要有一个发现、尊重、理解和认同的眼光,在乡村组织的各种活动及风俗习惯中,去寻找这种思想文化的“根”。乡村教师必须理解乡村这种风俗和习惯,自觉自愿地融入其中,才能够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乡村教师必须不断提升自身传统文化修养

今天,乡村教师要做到像古代塾师一样,赢得村民的尊重,一要靠学识,二要靠品行。提高乡村教师的学识素养,必须打通乡村教师业务提升的通道。比如,建立起城市教师与乡村教师双向流动机制,城市教师可以向农村流动,到农村学校任教,农村教师也可以到城市学校任教,这对克服乡村教师的职业倦怠感和失落感大有裨益,也能够弥补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提升缺乏通道的问题。

真正提升乡村教师在乡土文化建设中的影响力,最为根本的是要提升乡村教师群体的职业素养和文化品质,保有乡村教师独特的思想性和内在的文化品质,提高乡村教师群体的内生活力和积极性,建立起一套使乡村教师能够与乡村现有管理机制相配合的沟通协调机制,开拓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活动的自由空间,吸纳一批真正具有文化素养的乡村教师,使他们不再是只识教书而不闻“窗外事”的“教书匠”。

现代大儒牟宗三说,儒学是生命的学问,能启发和培育人的内在精神生命。可以说,儒学的“五伦”和“五常”曾经维系着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这也是一个民族的生命线。乡土文化儒家道德中有一些基本的人伦规范,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不但不与现代化冲突,反而是现代化的必要基础。这些是乡土文化建设必须恢复的文化的“根”。因此,提升乡村教师的传统文化底蕴,就变得非常重要。乡村教师培训必须增加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让教师切实了解传统文化中“五常”“五伦”的基本思想,学经典,读经典,用经典,否则,乡村教师很难在乡土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乡村教师的职业尊严需要得到应有保护

目前,乡村教师在农村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一定程度上也有工资收入和职业待遇的问题。当前我国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恰恰是乡土文化保留最好的地区,恰恰是乡村教师最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但这些地区往往是拖欠农村教师工资最为严重的地区。有些地方,农村教师福利待遇、配套补助得不到落实,在这一地区工作,往往连解决养家糊口都很成问题,解决不了自身的后顾之忧,每日穷于应付繁重的学科教学,几乎是既要教书育人,又做保姆管理,照顾一个又一个的“留守”儿童,每日昏昏沉沉,疲于奔命,应付日常教育教学已是勉强维持,更不要说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了。

因此,应不断提高乡村教师的职业尊崇度。如果乡村教师感觉到“他们收入差,地位低,没什么前途”,在乡村没有形成尊崇乡村教师的日常氛围,乡村教师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知识更新率低、职业信仰倦怠、职业成就感低等不同程度的负向因素存在,他们就不可能发挥文化传播和引领作用。在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颁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再次对“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提出明确规定:“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如果在未来几年里,这个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我们相信,乡村教师的职业待遇会得到综合改善,将大大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与职业幸福感,彻底解决后顾之忧,为乡村教师安心在乡村工作及乡土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五、乡村学校可以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中心

今日城市里有社区、街道等建制,承担“教化民众”的功能。所谓社者,精神生活之公共场所也。按法律,目前各社区均有公共场所,政府本有基层文化建设经费,可拨付其中一部分,改建社区的公共场所文化设施。可安排热心文化传承之基层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在社区中担当教师,又可鼓励居民中热心文化事业者出面引领。民众可于此读书,以文会友,表演文艺节目,开展集体体育活动,举办婚丧嫁娶之礼。

但在我国广大乡村,没有社区、街道的建制。近些年来,乡村学校大规模撤并,校舍闲置,可改造为乡校,以供乡民开展各种教育、文化活动,也可举办婚丧嫁娶之礼仪。中国式教化自古以来就不以“教堂”为主,而是以“私塾、学堂甚至乡校”为主,所谓“兴起文教,以固本培元”。西汉思想家董仲舒给汉武帝献策:“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意指乡村教育的根本,是“教化乡邑”。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学校是乡村的中心,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小而言之,全村的兴衰;大而言之,全民族的命运都掌握在小学教员的手里。”可见,自古以来,乡村学校就是乡村的文化中心。建设乡村学校,传承传统文化,驱散乡村的愚昧与落后,是乡村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乡村学校承担着传承文化、维护社会安定、改变民风民俗的社会责任。

总之,中华优秀儒学文化兴于乡村,也衰落于乡村。进入20世纪,在城市文化排山倒海的冲击与围剿之下,乡土文化逐渐走向衰落。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个又一个的古村落开始逐渐消失,依附于古村落中的文化火种也逐渐地熄灭。早在80年前,民国学者梁漱溟先生就指出,中国乡村最大的问题是文化破坏和伦理失调,所以他意图通过文化重建来振兴乡村。儒家文化的“根”在乡村,老子曰“归根复命”,儒学这棵历史巨树的复活也应该从其根部的复活入手。当然,乡土文化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而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在乡土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必须通过师资培训,唤起乡村教师参与乡土文化建设的意识,组织和动员更多的乡村教师参与到乡村文化活动之中,为乡土文化建设和乡土文明复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参考文献:

[1]郭齐勇.民间儒学的新开展[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2).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袁桂林.农村教师收入要高到让别人眼红[N].中国青年报,2015-08-03.

[4]赵法生.尼山脚下的乡村儒学建设试验[EB/OL].儒家网, 2014-03-12.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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