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摆脱管理学生的“尴尬”

2016-05-14 13:06江光凤李正富
中小学校长 2016年6期
关键词:体罚家长学校

江光凤 李正富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9949(2016)06-0019-03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序推进,无论是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学校的外部保障,法治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学校是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治校方略。

我国的教育“底子”薄。“摊子”大,“战线”长,发展速度之快,令世界瞩目。我们在骄傲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教育还存在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在“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在教育改革进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更需要直面教育问题。抓住问题本质,汇聚国人智慧。身为奋战在教育教学工作一线的管理工作者,思考最多的是:依法治校。让教师摆脱管理学生的“尴尬”。

一、把握“处罚尺度”。为学生健康成长开道

梳理新中国的学校教育。教师管理学生的方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受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的“体罚教育”阶段:二是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出台的“说理教育”阶段。也许受认识和理解的局限,种种因素迫使多数教师管理学生的方法从“片面体罚”的极端走向另一个“片面说理”的极端。应该说,这些教师不是不愿走“中间路线”,而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是,并没有具体“条文”说明什么才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因此,一些教师担心犯错误,就干脆放弃管理与教育了。

多数学校教师管理学生时都有困惑:“体罚和变相体罚”没有具体的标准。面对调皮捣蛋的孩子,老师们无所适从,管不对,不管也不对:管严了不对,管松了也不对。对于如此“尴尬”的局面,学校必须有统一的“尺度”进行管理。

一是把握基本原则。不伤害学生身心,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给学校和自身“惹麻烦”,落脚点是“问题学生”能够得到转化:二是规范管理程序。一个学生出现“问题”,首先由责任教师负责教育,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应会同班主任教育,逐级再到年级组、政教处,最后请示校长,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责任教师必须参与;三是细化管理方式。先要讲清道理(教育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主),继而静坐反思(让学生在老师的办公室坐下来,冷静反思自己到底错在哪儿),多方会同分析(由教师、领导和家长共同参与,做“问题学生”的思想工作),写出书面检讨(“问题学生”知错后应写出书面检讨,便于提高认识),最后是当面道歉(“问题学生”必须向当事人及老师道歉,争取矛盾双方相互原谅)。

二、安保“无缝对接”。为学生生命安全护航

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出现诸如“擦破点皮”这样的安全“小问题”是很平常的事情,只是近些年,校园师生伤亡事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在“生命高于一切”的今天,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学校,谁都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安全无小事”,“安全才能回家”。“安全才是最大的幸福”。

学校是一个塑造人的地方。但是为了“安全”,有些学校取消了某些体育项目:因为“安全”,有些学校取消了户外实践活动。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地方,因为孩子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需要对他们加以引导,因为孩子们大多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教职员工的呵护。凡此种种,安全成为“依法治校”无法回避的话题。首先,“学校安全”要确保孩子们的生命不受威胁,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都不存在了,还谈什么享受幸福;其次,“学校安全”要确保孩子们的身体不受损伤,“人都是肉长的”,哪怕蹭破点皮、划个小口儿都会痛,更不用说伤筋动骨了:最后,“学校安全”要确保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有人说“比智商更重要的是情商”,一个人如果不怕失败。经受得住挫折的考验,成功的几率要大大高于遇到困难就“甘拜下风”的人。

为了孩子的现在和将来。为了给孩子的生命保驾护航,把“学校安全”做成“常态”,笔者认为,至少要从九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的“技防”和“人防”“二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尤其要构建领导值周、教师值日、班主任跟班、任课教师延岗(下课后,当堂任课教师推迟十分钟离岗,监控学生课问活动)、夜间陪护和保安巡逻无缝对接的安全保卫“人防”体系,让孩子们在学校的每个角落、每个时间段都在教职员工的视线之内: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分级排查机制,“硬件”(主要指学校公共设备和学生自带的管制刀具)和“软件”(主要指同学间的矛盾和学生个体的身心健康状态)一齐查,从班级到学校,定期排查限期消除;三是建立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四是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安全日日讲、人人讲,讲到人人皆知;五是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学生心理咨询,定期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矫正;六是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逃生(救生)演练活动,如“5.12”进行防震演练、“11.9”进行防火演练、食物中毒救生演练、溺水救生演练等,提高学生应急救援和逃生的技能:七是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如地震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重大流行病应急预案、防踩踏应急预案、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户外实践活动应急预案等,增强师生应急处变的能力:八是完善学生上下学家校并接手续,强化责任意识;九是购买校方责任险,为学校、教师减轻经济负担。

三、运用“法律武器”,为学校管理学生做保障

一直以来,学校与家长发生纠纷,有很多没有走法律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私了”。但几乎每一次“私了”,无论学校有无过错,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原因是部分教育者自身和社会人士对此都有一种错位的认识:“相对于学校集体,学生及其家长个体是弱势群体”;更有部分校长揣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反正不是我自己的钱”的错误心态。因为“私了”,让法律无法发挥它应有的“威慑力量”,助长了少数家长的“贪婪”之心;因为“私了”,可能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得找老师麻烦的家长多了,理直气壮管学生的教师少了。

学校是所有未成年人的“家”,是孩子们成长的乐园;学校是人民政府抚养的“孩子”,它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人民。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尤其是校长必须做孩子们的“保护神”,至少应从两个方面努力,首先,要引导教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其次,校长要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同时鼓励教师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尊严。维护大多数孩子的利益。既做法律的模范遵守者,又做法律忠实的捍卫者。

四、借助传播媒介为学校和教师正名

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社会上出现一种意见,似乎孩子的所有“不是”,都是学校、教师“惹的祸”。如果孩子在家里伤筋动骨,则属于“自然现象”,但要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孩子身上擦破点皮,有的家长就会揪住不放。其他行业工作人员出现“问题”属于“自然现象”,如若教育界出现伤风败俗个案,则会对整个教育界产生负面影响。渐渐地,孩子们心中的“偶像”消失了,教师不再是他们崇拜模仿的对象:“精神家园”消失了,学校不再是“神圣的地方”。这样的结果造成教师的信任危机,教师职业让一些师范生丧失信心,甚至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也有所减少。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危机就会造成教育的危机。身为学校工作的管理者,我们必须有所作为:

一是对外迅速建立专门的信息宣传机构,多运用媒体报道教育、教师的正面典型,展示学校、教师自身的“光辉形象”,用“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教育、学校、教师正名;终止“孩子出了问题就是教师无能”的社会思潮;引导家长、社会包括政府关心爱护教育。二是对内加强教师道德教育,形成“例会必学”的习惯,定期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三是教育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检查,果断清查处理教师中的少数“不合格人员”,净化教师队伍。

五、创新“沟通渠道”,为学校管理学生加力

学校老师在管理学生的工作中,常常会与家长发生“不愉快”,其原因不是学生家长“不理解”,就是学校老师“想不通”,不管是谁的问题,都会对孩子的教育产生不利影响。

因为“不愉快”,家长心里憋屈,老师心里别扭;因为“不愉快”,家长到处说“心事”,学校形象无形受损;因为“不愉快”,家校教育形不成合力,“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学校作为教育主导的一方,必须自觉地创新“沟通渠道”,为管理学生增加合力,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

一要教育广大教职员工提高服务意识,为学生服好务,工作做到位;二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力求家长和学校“心往一处想”;三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解决家校之间的特殊矛盾;四是整合新旧沟通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增进家校友谊,促进相互理解。建立新媒体,如班级QQ群、班级微信群、家校通等。在重大节日举行活动时,邀请家长观看,如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六一”儿童节、元旦文艺晚会等。开展由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特殊活动,如亲子运动会、学生成人礼等。

依法治校,让教师摆脱管理学生的“尴尬”,需要教师从自身做起,需要学校管理者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爱护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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