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恶魔的灰色人生

2016-05-14 10:25常洪波苗春雷汤嘉欣
民主与法制 2016年7期
关键词:李辉公诉人烟台市

常洪波 苗春雷 汤嘉欣

2015年12月15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辉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庭审过程中,被告席上的李辉竟然不时露出笑意,一点儿悔意都没有。其嚣张的气焰、对生命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他为什么有这样的人生态度?

童年命运多舛,种下恶果

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李辉动刀杀人的魔性与他自私孤僻的性格以及家庭成长环境是密切相关的。1994年,李辉出生于济南市商河县班家村,母亲生他时,才不到20岁,生完孩子就扔给李辉的其他亲人照看。两岁时,李辉跟随打工的父母去了新疆。在新疆,父母整日为了生计忙碌,很少照顾他。李辉在新疆一个偏僻地区的小学就读,但仅上完小学二年级便辍学了。李辉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2000年左右,李辉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了,那一年,李辉刚刚6岁。离婚后,父亲到山东省烟台市干起了个体户,李辉则跟随母亲回到了商河县生活。2005年,李辉得知父亲在烟台,便孤身一人找到烟台。但由于和父亲关系一般,他到烟台后,没有和父亲一起生活,而是漂泊流浪。

后来,李辉的父亲再次结婚生子,李辉和父亲的交流就更少了。父母基本上不管教李辉,更谈不上关心关爱、教育引导。德国犯罪学家西格尔说过:“在一个病态家庭中成长的孩子,由于他们目睹了暴力和冲突、感情上不和谐,其犯罪的驱动力比其他青少年要大得多。”李辉独特的成长经历使得他的性格怨天尤人、冷漠凶狠。

2012年1月13日,李辉因犯盗窃罪,被烟台海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8月5日被减刑释放。好不容易才走出牢狱的李辉,本应该吸取教训,珍惜得来不易的自由,但他一点儿不思悔改,依然在犯罪的边缘徘徊。很快,他又染上赌博的癖好。短短一个多月,就欠下20万元赌债。为了筹集赌资,他不惜铤而走险,疯狂持刀抢劫、入室盗窃,先后作案多起。

2015年5月21日凌晨两点多,李辉溜达到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乐天公寓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想实施抢劫。等候20分钟后,李辉趁着一名女子打开防盗门之际,尾随女子进去并抢劫了她500多元钱和一部苹果6Plus手机,然后撒腿逃跑。抢劫得到的钱很快被他上网赌博花掉。之后的两三天,也是凌晨两点钟左右,李辉开着一辆偷来的面包车在幸福社区的大街上闲逛,伺机犯罪。当他行驶到幸福路一家银行门口时,看到一名女子走到自动取款机前取钱,他就把车停下,亮出刀子威胁她取出600元后开车逃离。

李辉异常凶狠,曾为了不让公安机关将其收监,将铁丝吞进肚子,至今胃里还有残留。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杀警察

无人管教、无人监督,加之坐过牢,李辉的性格已经病态,随时刀不离身。

2015年5月27日下午两点50分左右,烟台市莱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沈成磊和同事宋繁靖为追查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寻踪来到芝罘区幸福路与福河路丁字路口,发现涉案车辆。李辉意识到有人跟踪后,遂弃车准备逃跑,沈成磊和宋繁靖上前实施抓捕。岂料21岁的李辉力气大、特别强悍,使劲挣扎,来回扭动。见此,两位民警勒住李辉的脖子,抓住他的胳膊,试图将他制服。但李辉为抗拒抓捕,激烈反抗。

眼看难以制服李辉,宋繁靖向周围群众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请求大家协助,烟台市民王树新赶忙上前使劲摁住李辉的双腿。不料,身体强壮的李辉却一脚踢开前来帮忙的市民,随后两只胳膊也空了出来。急了眼的李辉此时下了狠心,谁拦着他就拿刀捅谁。他右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10厘米长的折叠刀。在挥舞的刀口下,宋繁靖和帮忙的市民被逼退,只有沈成磊死死地抱着李辉的双腿。

为了逃脱,凶残的李辉朝沈成磊的颈部、后背、腹部连捅数刀,致沈成磊左颈动、静脉断裂死亡。

案发前一个月,李辉为了抢钱还债,左右兜里随时放着两把刀子。按他的话说,带两把刀的目的,就是想如果被人扭住胳膊的时候,不论哪只胳膊能挣脱出来,都可以很方便地掏出刀子反抗。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冷静隐藏罪行,伺机挟持工友

杀人后,不想被抓的李辉随即转身向北逃亡。他一路逃窜,下午4点多从犯罪现场回到工地宿舍。回到工地后,他一点儿不慌张,除了内裤以外,把全身的衣服都换了。之后,他将换下来的裤子和鞋子用洗衣粉洗了;上身的衣服左衣袖在地上蹭破了,他没洗扔在宿舍里了。之所以这样做,李辉告诉办案人:“因为衣服鞋子上的那些血迹都是证据,我知道光有我的口供没有证据判不了我的刑。而且我怕被工地上的人看见我衣服的血迹,所以我及时清洗了衣服和刀子上的血迹。”

尽管做了很多掩饰,工友们还是看见了他满身是血,宿舍里的三名工人劝他自首。李辉的父亲得知消息后也打电话告诉他,说被害人是位警察,已经去世,劝他自首。

“自首?门儿都没有。”李辉对大家的劝说不以为然,“我死了都不想自首!死的是警察,我被抓住最轻也是死缓。我不想被劳改,哪怕抓的时候被开枪打死,也不会去自首。”

当天晚上8点多,李辉站在工地门口张望,两名工人在旁边坐着看手机。突然几个人从门口经过,心虚的李辉意识到可能是警察来抓捕,于是起身站在两名工人旁边。事后李辉交代,如果当时警察冲过来抓捕,他就挟持那两名工人做人质,然后离开。

过了一会儿,李辉见没人过来,便退到车间,与另一名工人随意聊天。此时,他仍然盯着门口,若警察冲进来,他便劫持这名工友做人质。再后来,工人陆陆续续涌进工地后,李辉趁机翻墙头逃走了。

5月28日凌晨两点50分,一直躲藏的李辉搭车去开发区时,被设卡的警察抓获,包括杀人凶器在内的两把刀均被搜出扣押。

杀警恶魔被判死刑,英灵得以告慰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6日提起公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告人李辉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李辉委托的辩护人在庭前会见了李辉,并查阅了全部案卷。

2015年12月15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辉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被告人李辉的亲属、被害人沈成磊的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人士共92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李辉持刀作案毫无顾忌,仅仅5月份一个月内就多次抢劫,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除了持刀抢劫外,他在短短的3个月内,先后偷盗了5辆面包车,入室盗窃了6次。盗来的车子他都以低价卖到废品站,室内盗窃的电视机、电子产品,也都以低价卖给路边摆摊的摊贩。

庭审过程中,李辉拒不回答公诉人问题,只是还以冷笑。被害人沈成磊的亲属在庭审中不时地哭泣,李辉听到哭声没有丝毫悔意。公诉人发表完公诉意见后发现李辉在冷笑,当场指出其态度不端正。李辉承认自己在笑,并辱骂公诉人,气焰十分嚣张。

面对李辉的冷笑讥讽,烟台市检察院公诉人毕琳慷慨激昂,对李辉的罪行一一揭露。公诉人认为,为抗拒抓捕,李辉在芝罘区幸福路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在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持刀袭警杀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公诉人认为,对李辉要严惩,不严惩不足以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不严惩不足以抚慰烈士家属的心灵创伤,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每个孩子都应拥有一个金色的童年

李辉蔑视法律、蔑视生命的行为令人发指。检察官认为,李辉这样的悲剧与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个人生活、学习、成长的摇篮,社会的、自然的环境影响都是通过家庭发生的,而且人的性格主要是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家庭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教孩子学会做人,同时还要给孩子足够的爱与引导。正确、科学的家庭教育有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启迪孩子的心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良好的性格。

李辉从小没人管教,没有上过学,就像一个野孩子,走上了歪路,面对他除了痛恨,我们需要反思的还有很多。杀警恶人被正法,案件留给我们的启示却是深远的。培养少年健全的人格是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每位少年都应该拥有一个金色的童年!

年仅35岁的民警沈成磊面对被告人李辉突如其来的尖刀,他没有丝毫的迟疑和退缩,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与之对抗,紧紧地拖住歹徒!沈成磊在危险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任由被告人李辉一刀又一刀不停地刺向自己年轻的身体,直到无力倒下!这不仅仅体现了警察的素质,也体现了沈成磊所具有的朴素信仰,那就是,不能让歹徒逃脱,不能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伤害!

责任编辑:阮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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