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锋
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浙江省天台县从2014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通过两年多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教师交流问题浅谈笔者几点建议:
一、目的意义
教师交流是指在编正式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动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原则上随迁人事、工资关系的过程。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是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教师交流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有利于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实现天台县教育现代化。
二、目前存在问题
1.城区骨干教师辐射效果不佳
为让教师从城区学校到农村、山区学校,2014年6月,天台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交流条件,明确了在职称评定、岗位设置、考核、评优评先等待遇方面予以倾斜。但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以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城区龙头学校如果每年派出多名骨干教师,特别是初中学校,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校长不愿意“放人”;另一方面,由于家庭、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等因素,一些符合条件的城区教师不愿意交流。
2.薄弱学校教师交流意愿不强
实施教师交流,出发点就是让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山区学校起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传授经验,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山区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农村薄弱学校、山区学校的教师到城区学校和优质学校,目的为学习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然而,不想来城区交流的教师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有:一是到城区学校交流,职称评定、岗位设置、评先评优、考核等方面虽说能享受优惠政策,但如果人事关系不随迁,甚至会出现“两边都吃亏”现象。二是到城区学校任教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三是农村薄弱学校和山区学校,特别是教学点,本来学校规模就小,师资不足,教师派出就需要有教师顶岗,如果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下不来,势必聘请代课教师。由于地处山区农村,特别是山区学校,代课教师很难请到,即使来了,经费问题也很困难。因此,校长在没有教师回来顶岗的前提下,不愿意派出教师学习。四是在教师福利待遇方面,目前天台县已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农村山区学校进行倾斜。农村山区学校享有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如果到城区学校挂职,这两项就不能享受。五是三年后仍回原学校任教,对教师的“诱惑力”不强。
3.交流双方教师心理落差很大
虽然不想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制度推动下,两年多来,还是有不少教师参与了交流轮岗。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在平时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对于城区学校和优质学校的教师来说,区域和学校间的差距、学生素质的差异,让他们一时无法适应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一时难以适应。二是对于来自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师来说,由于多年在农村山区学校工作,能力、习惯、学生素质和家长要求等方面因素与所交流学校的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在教育教学方面往往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一时难以适应,往往一开始心有余而力不足。
4.交流教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按照目前交流体制,交流时间到以后(最长不超过三年),如果考核合格以上,既可继续在交流单位,也可回原单位,如果回原单位,原单位无条件接受。城区学校的教师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回原单位,因此,交流学校对交流教师进行的考核也形同虚设,校长在考核和平时工作要求上,不想得罪人的心理在所难免。
三、对策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是天台县教育系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天台县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载体。2014年至今已有20多位教师去天台雷锋中学、南屏学校、石梁学校等山区学校交流,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2.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又是一项新生的事物。天台县教育部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教师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实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教师交流工作。各学校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合理安排教师交流计划,及时解决教师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广大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从内心支持此项工作。
3.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操作规范
教师交流工作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性、综合性的工作。工作中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如果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引起新一轮的社会矛盾,因此教育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操作规范。教师交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维护稳定,确保交流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要求各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4.搭建各种平台,加大激励机制
(1)校长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两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三年,或在农村学校有六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教育局党委采取创新措施,鼓励更多的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如推出一些学校的正职校长岗位,采取海选的方式进行,其必备条件是必须有在两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才能参与,通过这种平台的搭建,让更多教师自觉自愿地参与到交流的“大潮”中来。
(2)评先评优。在评先评优时,天台已有多所学校陆续建立了向有多所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倾斜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评选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将对在农村学校有六年及以上或有多所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3)职称评聘。天台县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山区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三年的,由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回原单位的,实行空岗插岗、满岗超岗的优惠政策。
(4)提高待遇。对于所有参与交流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都要求转入任教学校,其他参与挂职教师(农村、山区学校到城区)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也应划入任教学校,年度考核一律由任教学校负责。继续执行省、市关于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教师特岗津贴等相关政策;教育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城区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对象的特殊津贴,如名师名校长津贴在原基础上翻倍等。农村教师不随迁人事关系进入城区学校顶岗学习以及城区学校教师服务农村学校期间,仍保留或可享受相应的农教津贴等。
(5)考核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交流教师,教育局采取各种方式予以表彰。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交流工作安排的教师,作待岗安排,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第二年仍不到岗的,学校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总之,天台县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义务教育学校许多教师自愿踊跃参与交流,到目前为止,共有200多位教师参与交流活动。这些举措为推进天台县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相信天台县义务教育教师交流之“花”肯定会完美绽放。
(作者单位:浙江省天台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