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芬
摘 要 乡村教师一方面承担着传承乡村伦理的重任,一方面又处于乡村伦理的现实挤压中。通过对H老师的叙事研究,探讨在内归因机制下,义务论伦理学和目的论伦理学的冲突对农村教师带来的道德纠葛,有助于我们考察当代乡村社会的伦理变迁和道德现状。
关 键 词 农村德育;乡村教师;内归因;目的论;义务论;道德身份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07-0017-04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社会进入了与传统乡村社会自给自足的封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的状态。“乡土性”[1]是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准确概括,传统中国的乡村伦理具有“乡土”性质。但是,乡村经济的发展在细微处缓慢引起的伦理变迁[2]及其所带来的价值观的改变甚至颠覆是不争的事实。本文试以中国社会的这一变迁为背景,基于伦理学的视域,研究一位乡村教师身上所呈现出的关于“善”的道德身份与道德归因的时代纠葛。
一、“善”与“善”的叙事
“善”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在中西哲学中溯源。
有学者指出,儒家道德哲学中的“善”即完备,即德性的完成或圆满状态[3]。并且指出,这一概念区别于西方仅从个体主观上对“善”下的定义。而柏拉图认为“善”就是“使存在者得以保存的东西,亦即一切事物所趋向的那个原因,并由此产生应当作出什么样的选择”[4]。继而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去断定人们对于“善”的态度,“一切认识善的生灵都会寻求善,渴望成为善”[5]。而亚里士多德将“善”与德性联系在一起,认为“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乎德行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行,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行的实现活动”[6]。康德高度赞赏世界上唯一堪称无条件善的“善良意志”,认为“它是自在的善。并且就其自身来看,它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7]。
在规范伦理学中,道德有义务论和目的论之分。义务论视域中的“善”,以个人的道德义务为核心,关乎道德的动机和动力;而目的论视域中的“善”,则关注道德行为产生的结果,关乎道德的结果和效用。梳理“善”这一概念,并不是要纠缠于“善”的概念本身,而意在表明,无论是目的论伦理学还是义务论伦理学,“善”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环节。但现实生活中,在一位非常重视伦理道德的乡村教师的解释系统里,却把其人生的很多困境都归因到自己的“善”里。分析这位乡村教师目的与结果背离的原因,对于我们考察当今农村教师的道德境遇极具样本价值。
笔者选择了叙事这一研究方式。这是因为,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比较真实且有深度地开展对一些问题的探讨;另一方面,通过对自己亲历故事的梳理,可以提升理解力和思维品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我写是因为我想知道在写之前我不知道的事情”[8]。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是这位乡村教师(以下简称H老师)的学生。因此,一方面笔者对于这些故事以及故事的背景并不感到陌生;另一方面,这段师生关系和情谊为笔者搜集资料的便利性和充分性提供了保障,我期望“作为叙事研究中的故事,其不会是仅仅依赖只言片语的记录,或者案例式的客观事实记录”[9]。
H老师认为自己的“善”有三方面体现,即:对自己的孩子太“善”;对学生及学生家长太“善”;对其他村民太“善”。
二、 悲凉的期待:儿子的无奈
H老师1955年出生于皖南的一个普通家庭。1974年参加工作,成为一名民办教师。1999年转正,成为一名公办教师。他任教的学校就是所在村的村小。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十分不易,用H老师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这人真是耐得磨,为了这个民转公,我参加了很多考试,准备了一大摞证书,真是可怜。”问及民转公之后的变化时,他说:“我自己觉得在言语方面轻松了很多,人们看自己的眼光也不一样了。”
在笔者的记忆里,H老师是一个非常爱学生、非常热爱教学的人。他曾说过:“每当看到明亮的教室和纯洁的孩子,自己的心情就会好很多。”H老师与笔者聊天的话题经常是“咱们村哪些学生考上了大学”“大学生是知识分子,跟你们这些知识分子聊聊天,我觉得心情好”。这些看似普通的谈话,一方面透露出H老师对于知识和有知识的人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他当时选择成为一名教师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体现了H老师对于所生活乡村的认同和关心。
他始终关注“咱们村里考取了多少大学生”,这一方面影响了他的学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种“熟悉人”身份的乡村教师,其教育效果是培养农村文化的持有者[10]。另一方面,也深深地影响了他患有轻度精神疾病的儿子。
尽管H老师心里明白,儿子是因为先天的原因,才虽然三十而立,却没有娶亲,也没有做成什么事业。但在他的解释系统中,却一直认为因为太宠这个儿子,对他的疼爱没有在点子上,只关心其吃喝等细枝末节的事情,却忽略了培养其要有劳动观念,要独立地生活。
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的儿子遇到的是那些“厉害”的父母,命运也许会发生改变。他讲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有一年拜托亲戚把儿子带到外地去打工,没想到在家里向来懒惰的儿子在外面也可以勤勤恳恳地干活。他说,当时儿子困得眼泪往下掉,但是包工头太厉害了,儿子不敢偷懒。
他始终认为因为自己太“善”,儿子才一事无成。他并不奢望儿子能像其他人那样买车买房,只希望儿子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农民。但即便是这个想法,估计也不能实现。他说:“即使在和谐社会中,也难免会遭到有些人的鄙视。”
在H老师眼中,无论对学生还是儿子,都持有一种积极的记忆和印象。儿子尽管因先天原因导致诸多受限,但仍可借助与大学生的交流来走出窘境。而当现实中儿子的境况和他的期待不一致时,便将其归因为自身的“善”。这种归因在道德心理上该如何解释,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有一点,他的这种归因方式有着一种强烈的义务论背景下“内归因”的色彩。
三、 酸涩的委屈:“校服事件”的伤害
H老师将自己教过的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比较乖巧的学生,嘴很甜,走到哪里都会跟老师打招呼。他特别提到,有一次去超市买菜,付钱的时候,发现曾经教过的一位学生提前替自己付过了。他很动情地说,虽然就十几块钱,但让人觉得温暖。老师在意的不是学生为自己付钱,而是这个学生没有忘记老师,自己以前没有“白教过他”。与此相对应,有一类学生却很恨自己:“尽管都住在同一个村里,进进出出时都不打招呼。”
让H老师极为难受的是一次“校服事件”。当时学校让学生订校服,H老师也赞同,理由是学生穿着校服做课间操,既整齐又威严。但有一些家长不肯交钱。由于H老师的坚持,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从最开始的辱骂,发展到后来的大打出手,直至H老师被送进医院。在H老师被送医院期间,家长甚至对其爱人施加压力;更为恼火的是,H老师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和请人代课的费用。
蒙受经济损失的H老师认为,因为自己的“善”,才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这一方面表明H老师对自己的消极否定评价不多;另一方面也透露出H老师对“善”的思考。当H老师提到自己喜欢的学生时,会说“那个小女孩心地善良,特别可爱”。毫无疑问,“善”在H老师的意识里是个褒义词。但是为什么值得称赞的“善”却给他的人生带来如此忧愁呢?
H老师想去找这个家长算账,但领导不让,因此“我只好自己喝下了这杯酸酒”。笔者一直在思考,为什么H老师会选择用“酸酒”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慨呢?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一首题为《人生就如一杯酒》的诗,“人生的这杯酒中充满了酸甜苦涩”[11]这一诗句让我有些明白了,也许亲历的生活却让他体会到了这份感觉。
H老师习惯了内归因,从而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对于学生家长的“善”出于什么?我们可以试图理解为对领导工作的支持,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对教师这一身份的珍视。“我自己是一名教师,如果与这些家长计较,那不就与那些人一样了吗?”
可以看出,H老师基于乡村教师这一身份而形成的道德内归因模式,不仅仅出于道德自律的自身要求,同时也是出于周围乡民对他的道德要求和期待。但需要注意的是,家长归因和H老师的归因产生了冲突。对于家长而言,因为你是一位老师,所以不应该是这样;而对于H老师而言,之所以结果是这样,是因为他太“善”。尽管都是内归因的逻辑,但一个纠结的是结果,另一个纠结的则是原因。
四、无奈的吃亏:行善“事故”带来的损失
就算H老师卸下“教师”这一角色带来的包袱,行走在乡村的其他空间时,村民们也不会忘记他的教师身份。
一年春节,H老师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一位老年人要求载一程。车子到一个拐角时,又有一位老年人向他问好。H老师停下车子向老人问好时,这位老人也要求载上他。
尽管H老师很小心地骑着车,其中的一位老人的脚还是被摩托车的钢丝刮伤了。他赶紧让老人下车,并询问情况。老人表示没有什么问题。“当天下午,”H老师说,“我心急如火地赶到老人的家里,才得知他的脚骨折了。” H老师感到自己也有责任,就想主动地赔偿几百元钱。但是后来却被硬性地索赔了1800元——这是H老师当时两个月的工资!谈及此事,H老师叹了口气:“我真是善性太大了。”
教育是教人崇善的活动,其内在使命是提升人的精神力量,使其在求真求善求美的道路上坚定地迈出自己的步伐。但随着乡村伦理生态的变化,这种“善”的高贵地位和价值都受到了质疑和挑战。也许,正如学者指出的,“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是为教育崇善营造良好精神文化条件的关键措施之一”[12]。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H老师又一次将吃亏归于自己的“善”。这种“善”既是对某一特定道德结果的归因,又是对自己道德属性的一种判断;但他在作出这种判断之前“叹了一口气”,其中可深究的东西就很多了:H老师为什么会对“善”有这么大的无奈感?他对“善”的价值评断到底是什么色彩?这都是需要更深层次地探讨的道德问题。
五、夹层中的道德身份
作为一名父亲,他需要带着“你是一名教师”的角色压力去教育孩子。爱子心切、望子成龙的他,在儿子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情况下,仍旧认为是自己的“善”才造成儿子不成才这一后果。在这个层面上谈“善”,更多地根源于本土化语言文化环境,以及H老师自身的解释系统。儿子带给他的烦恼,一方面就是传统上传宗接代的想法;另一方面就是与当地其他能挣钱的年轻人的比较。当然,这两方面都让H老师觉得自己的“心情很难好起来。虽然是和谐社会,但还是会有人鄙视你的。我只能是强作精神”。
当H老师以教师的身份与学生家长打交道的时候,却遭受家长语言和行为上的暴力。这可以看出乡村教师作为“读书人”“知识人”在时代变迁下的乡村中的境遇。就算H老师不是以“教师”这一身份行走在乡村时,也无法从“教师”这一角色中走出来。
无论是别人鄙视的眼光,还是自己喝下的“酸酒”,抑或是硬性的索赔,都让这位从教41年的乡村教师不得不质疑“善”的意义。对于一位教育工作者而言,如果畏惧“善”,不敢为“善”,其教育的起点与效果可想而知。
访谈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H老师在这些事件中的动机都是在于作为一位乡村教师的道德义务,而“吃亏”的结果却让他深感委屈与无奈。在H老师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义务论的动机和目的论的结果之间的纠葛。如果H老师只注重义务论的动机,而不注重目的论的结果,很显然这些纠葛不会在他身上产生。但问题恰恰就在于,他自身作为乡村教师的伦理身份,裹挟着他从义务论的角度作出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但是当结果显然不符合自身正义的时候,他又被结果所困扰。所以,他身上的道德纠葛是传统意义上的重义务的乡村伦理,与现代意义上重结果的乡村伦理之间的纠葛,也是他代表传统乡村伦理的教师身份[13]和实际生活中的作为现代语境中的乡民之间的身份带来的纠葛。这种纠葛的根源不仅仅为现代乡村的语境独有,还深植于义务论和目的论的伦理学中难以调和的理论冲突。
但是,本文所呈现的案例中,H老师一而再地将自己身上一些不好的道德结果归因于自己的“善”,这本身已经超出了单纯内归因外归因的讨论,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善”成为了一种“负面”的内归因?在现代伦理中,“行善”到底是否为善?不管这种归因的逻辑和方式是否成立,但是当受到“不善”的对待时,人们为什么对自身的批判在于自己太“善”?面对“不善”时,“善”为什么成为了怨恨的对象?H老师身上所纠葛的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思考现代乡村伦理的生态和义务论与目的论伦理学之间的冲突,无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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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