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思考

2016-05-14 20:37温玲玲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法治

摘要:近年来,人们对于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据此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过了几次改革,对部门的相关职能进行重新整合,有效的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但是在实际的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首先对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

中图分类号:D922.16;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214-02

作者简介:温玲玲(1985-),女,汉族,河南范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读,现就职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方向:行政法。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新闻中屡见不鲜,暴露出了在食品药品加工、生产以及销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漏洞。这些情况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重要的挑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实现职能整合,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对提升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水平至关重要。

一、现阶段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脱节问题

就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来说,还存在不完善、不合理的问题,很多条例操作性不强,与社会实际存在脱节问题。很多相关的法律中,都是针对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针对结果。但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很多乡镇、私营个体食品药品机构,对于现行的法律处罚标准,根本很难承担,执法人员工作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继而出现执法腐败问题,损害人民利益,也给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二)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合力不足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注度提升,各级政府也在积极的探索社会共治问题,但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在实际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效果差强人意。

一方面,很多食品药品企业采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但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属于工商部门的工作范畴。一些消费者根据虚假广告购买了产品,由于和广告不符,向监管部门举报,但是监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发现这些产品都是合格产品,经销商也都具有合法的手续等。对于虚假广告监管部门无权对其进行处罚,这必定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给监管部门扣上“不作为”的帽子。

另一方面,社会中出现食品或药品安全事件,媒体都会将抨击的矛头指向监管部门,忽视了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这些社会舆论、谴责等给监管部门造成极大的压力,给实现社会共治合力造成极大的影响。

(三)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水平落后问题

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中的基础,如果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水平落后,在实际的监督执法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会影响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能。现阶段,我国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水平普遍偏低,主要表现为:第一,技术设备较差,特别是一些基层的监管部门,相关设备陈旧,加上经费紧张,不能引入现代化的监督设备,不能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求;第二,监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目前,我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中,很多执法人员都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对监管设备不能掌握,在安全检测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漏洞,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四)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足问题

如果权利失去了监督,必定会发生腐败现象。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权利缺少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手段落后,滋生出一定的行政执法腐败问题,给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造成恶劣的影响。

另外,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监管人员和系统内部监督人员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导致两方接触较多,很可能出现手心监督手背的问题,给监督工作不利,影响执法监督的公平公正性。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基于多年的工作经验,现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保证食品药品监管法律的完善性

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工作的实效性,做好周密的部署。这就需要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过程中,以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能够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于一线执法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来说,必须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执法过程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外,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和修缮食品药品相关法律过程中,还应该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避免法律条文和社会脱节问题。

(二)端正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文明、及时、规范的理念,不断的提升办案质量。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对政府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中,工作人员作为执法者,不仅需要重视法律效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法,同时还应该顾全大局,提升自我的社会服务意识,保证执法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

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前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作为执法人员必须不断的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更新自我执法理念,获得最新的专业知识等,这对于提升整体的执法水平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各种新的情况不断发生,给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大人员素质培训工作,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各项监管工作的质量。

(四)建立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社会监督机制

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人民法制观念不断提升,自我权益保护能力更加突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食品药品安全更加关注,对其安全监督要求更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群众维权意识增强的大环境下,应该积极的联合公众,让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媒体,建立举报邮箱、举报网站等,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的食品药品问题进行曝光,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威信,保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秩序,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能够顺利执行。

三、总结

在党的十八大中,十三五期间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和国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寄予了厚望。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更为严峻的工作形势,必须加强部门改革与职能整合,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成春,董立武.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思考[J].齐鲁药事,2010,25(8):155-156.

[2]姚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J].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2014,32(6):66-68.

[3]蒋秋涛.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4,10(2):99-100.

[4]杨德芳.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建设的思考[J].齐鲁药事,2013,23(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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