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微博以其简单、快捷的特点展现出了对行政权力的特殊监督功能,给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以若干微博热点事件为例,分析了微博舆论在监督行政权力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完善微博行政权力监督的途径。
关键词:微博;行政权力;舆论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052-03
作者简介:陈会杰(1991-),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西南民族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在读。
一、引言
在我国,传统的行政监督主要是内部监督,缺少外部监督,尤其是缺乏人民群众的监督。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着重内轻外的缺陷,要想减轻这种缺陷,要充分发挥“第四种权力”的有效监督,也就是外部监督,人民的监督。“第四种权力”的监督,就是要建立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和影响舆情、舆论的理性平台,有效发挥民意的作用。然而,微博作为新时代的网络舆论的载体,为公共舆论的有效监督提供了新的载体和平台。
二、问题的提出
2012年11月,“某区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的文章、图片以及视频链接在某网站被发布,同时被转发到微博,在微博上被很多人转发,随后被不同的网站所转发,引起了很大的轰动,随后引起了市委的注意。当天,某市政府新闻办的官方微博作出回应,市纪委表示,已注意到该网帖,正在逐步了解和核实。由于微博舆论的压力,市纪委开始展开行动,短短63小时就罢免官员,成为微博网络舆论反腐的最快“闪电”。
2012年8月,有网友发现一官员在一场重大交通事故现场面对微笑,网友随即将此事发布到微博,此人在微博上被曝出是某市安监局局长杨某某,有网友发现他还戴过很多价值昂贵的手表。网友称其为“XX哥”。8月30日,纪委称已经对其进行调查。9月17日,再次曝出“XX哥仍在正常上班”,使得一度趋于平静的舆论再次掀起高潮。9月21日,因其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被撤职。此时,关于“XX哥”的有关微博已超过26万条。
“雷某某”事件和“XX哥”的事件,让社会各界看到了微博的威慑力,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方面有些政府部门的回应缺少诚意、套路化,不能及时回应有些网民在微博的举报,面对网友的指责和嘲讽不能宽容对待,在面对与民众的沟通时,没有完全做到真诚、有效,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微博的舆论监督也有其自身的缺陷,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微博的社会信息传播相对于传统媒体更及时、自由,但也会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或谣言,微博虚假信息的传播大大降低了微博舆论对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微博舆论监督在当今社会有着越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过程中,保障微博舆论监督真实性、有效性具有很大意义。
三、当前微博舆论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官员对微博舆论监督的认识不全面,服务意识缺失
微博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了新的监督平台,使得微博舆论监督在我国行政权力的监督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微博这一一个开放性的平台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通过微博进行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和政府官员还不太熟悉微博舆论监督的新格局、新形势,对于突发性的公共事件容易采取“压、瞒、骗”的方式,而不是积极的对公众坦白,想办法解决。很多政府官员对微博存在惧怕心理,怕微博舆论监督对自己的政绩产生影响,一旦有些微博舆论对自己所在的部门产生不利的影响就急于撇清事实,急于发布信息,急于引导舆论,往往真相就很难公之于众。政府官员对微博舆论监督的认识不全面,就会导致微博舆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出现问题。
(二)微博舆论信息监管机制的缺失,网民舆论素养欠缺
微博具有开放性,它的这一特点使得微博用户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具有很强的自由性,微博用户可以随心所欲的发表自己的言论,宣泄自己的情绪。这种言论的自由性,往往会导致一些微博用户在发表自己情绪的时候会采取一些极端的言论,这就是所谓的微博暴力,近年来这种行为在微博上普遍发生。由于微博发表言论不需要负责,导致很多人在微博上故意发表一些虚假信息,转发传播一些捕风捉影、断章取义的舆论信息,使得舆论信息可信度大大缺失。
目前一条微博的篇幅字数在140个以内,会导致微博用户发表信息的碎片化与零碎化。这些缺乏深度的微博被广大用户不断转载、扩散,会影响人们对整个事件片面化的认识,加深舆论主体的某些偏见。很多名人的微博逐渐成为大众传播的媒体,因为他们拥有众多的粉丝,他们所发表的言论很多都会引起众多粉丝甚至千万网民的关注。如果发布过激的言论、传播的信息缺乏真实性,加上部分网民舆论素养欠缺,网络行为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很有可能出现极端群体效应,导致非理性行为的产生,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微博舆论监督缺乏法律保障
我国关于互联网方面监管法律的缺失,是导致政府在微博舆论信息监管过程中的力度欠缺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仅有一部关于制定互联网犯罪行为活动的相关处罚的法律性文件。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一些互联网犯罪行为经常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四、完善微博舆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政府对微博舆论监督的重视,提高官员服务意识
微博舆论监督在我国行政权力监督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微博舆论监督的重视,开通政务微博,将微博与政府网站相结合,指定专门人员从事网络发言人,及时与民众互动,发现问题,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忽略微博主体提出的监督问题。
(二)建立健全的微博立法体制和监管体制,保障其有法可依
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微博管理的进行立法制定,明确微博参与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政府的行为,以有效解决侵权纠纷、部分官员滥用权利破坏微博民主监督等问题,使微博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监督时有法可依。
其次,微博还应实行实名制,网民应该在使用微博时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发布信息,同时也要确保网民的隐私权,这样可以保证网民信息发布微博的真实性,不断减少虚假信息的发布及传播,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良好的微博环境。
(三)增强微博监督主体的社会责任感,传播正能量
由于微博的公开性,依靠严格的法律制度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控制微博谣言的不断传播,还需要微博网民的自律。作为当今社会微博的用户群体,要自觉增强自身的网络道德意识,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维护社会公德,自觉抵制微博上的不道德行为,在虚拟的微博社会中理性表达、有序参与。
(四)加强微博运营商行业内部的管理
当微博上有虚假信息、谣言散播的发生时,微博运营商就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管理自己,使得微博可以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它的舆论监督作用。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都有其发展规律,只有按照其规律发展才能更好的发展。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对企业自身的发展有良好的作用。微博运营商也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按照其规范来管理微博的发展,当微博用户发布信息之前,微博管理者要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信息的发布。如若虚假信息已经开始传播,微博运营商应当及时发布权威公告,公布事实真相,正确的引导舆论的传播。
五、结论
随着网络社会的不断发展,微博监督在社会发展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微博通过外部监督的方式,使公民能够更好的参与政治生活,更好的发挥微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的作用。微博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政府、微博运营商、网民自身也要采取不同的措施,使微博舆论监督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使政府与公众之间能构建一个真正稳定、高效、健康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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