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希良
长期以来,我们不断地探究校长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管理素养等,提出了不少的见解与观点,但我们认为校长所有的素养的基础是道德定位,如果校长的道德定位不明确,那么,所有的一切就会迷失方向,走偏、出差。
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对内依法管理学校,对外代表学校。之所以校长有这样的权力,除了法律的赋予以外,更为人们所很少提及的是来自于学校教育制度的伦理化所致。其实,学校教育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制度伦理化演绎的过程。反观过去我们的学校管理依然存在,比如学校建设齐备、配套设施完美,教育质量却堪忧;还发生制度制定的天衣无缝,但教职员工“出工不出力”,“少慢差费”的现象等类似问题。我们从“教育到教育”奋力探究的已经很多了,但问题仍然无解,学校教育还在继续重复过去的故事。究其原因,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过分看重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技术化,以为抓住了这两点,什么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实际上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却灰头土脸,事情办得一地鸡毛。其实,学校管理除了科学化、技术化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伦理化。如果在学校管理中没有了伦理化,那么学校管理就会畸形化。一旦学校管理畸形化,最为致命的会使学校教育法制化形同虚设,走向表面化,成为以法治教,而不是依法治教。校长的道德定位也就无从谈起。
《礼记·乐记》中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的叙述。对此东汉大儒、经学大师郑玄把它注解为:“伦,犹类也。理,分也。”用今天的话说,伦理就是人伦道德之理,简而言之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尽管学校教育管理的伦理化对学校管理非常重要,但学校管理的伦理化,同学校管理中的科学化、技术化一样不能包办管理中的一切疑难杂症。在学校管理中,只有将管理者的个体行为统一纳入到学校管理伦理化的体系之中,才能达到规范管理者个体行为的目的,方可砥砺管理者道德水准,激励道德行为。
学校管理要实现伦理化,勾勒出校长理想的道德定位就得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校长要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学校公共利益的关系。在管理中切忌“私”字当头,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在管理方式上摒弃那种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去对待教师、学生、社会、教育管理部门的行事方法,构建国家利益至上、教师利益至上、学生利益至上的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把个人理想融入学校发展大计中,融汇到践行“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三是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发生个人生活与学校生活冲突之时,要秉持学校利益至上的原则,把维护学校利益作为校长安身立命的第一要义。并且运用赋予的权力,依法执行国家的教育大计,调节学校教育情境中的各种教与学的关系。四是校长要学会对自己的道德定位进行评估,即从学校管理思想、态度、义务、技能、纪律、良心等方面科学评价学校管理过程中伦理化发生、发展的基本情况。五是校长要利用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积极发挥自己道德定位赋予的引领示范作用、规范导向作用、效益倍增作用,促进学校教育上台阶、上水平。
(作者单位: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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