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2016-05-14 12:26张洪林
智富时代 2016年9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现实意义

张洪林

【摘 要】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廉政思想,对中国社会各个时期的政治和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是当今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当加强官德建设,不断增强执政能力;推动反贪立法,不断健全廉政制度;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健全用人机制,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关键词】中国传统廉政文化;廉政思想;廉政建设;现实意义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认真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深入了解我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传统廉政文化蕴涵的主要思想

从中国历史上看,凡是吏治比较清廉的朝代,就会出现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盛世”;凡政治腐败,官贪吏酷,往往导致政局动荡,民怨沸腾,成为封建王朝改朝换代的一个内在原因。因此,廉政思想,是古往今来清明政治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吏治的清明,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提出了一套以施行“仁政”思想为核心的,包括修身立德、从政治国以及选拔、任用官吏和监察等制度在内的廉政思想。

(一)以德养廉思想

在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典籍中,关于官员的德治思想有许多说教、警句、格言。比如,周公提出“明德慎罚”的治国思想。强调统治者自己注重修德,做出表率;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孔子提出“仁礼”学说,表现在治国方式上就是德治。西汉时的董仲舒主张用儒家学说统一思想,在治国方略上强调“德主刑辅”,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我国古代廉政文化中不仅仅包含着大量的为政道德规范,也指出了加强官德修养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学”。孔子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1] 二是 “思”、内省和慎独。主要强调官员在没有别人监督时,更要时刻反省、警惕和严格要求自己。三是“行”和“习”。四是“教”。五是主敬和持之以恒。通过上述途径,为官者就可做到有为与无为、理想与现实、境界与人伦、天道与人道的和谐统一。

(二)以法促廉思想

执法无私,以法惩贪,是政治清明廉洁的保证。中国古代统治者认识到手中拥有权力的官吏有机会进行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一旦整个官僚阶层贪贿成风,就会引发社会混乱,国家败亡。所以,古代统治者都非常注重惩贪官吏。比如,从出土的《秦简》中可以见到,秦朝立有严峻的惩贪律条,诸如:官吏私自借用县库金钱的,与盗窃同样论罪。按秦律量刑标准,偷摘他人桑叶价值不到一钱的,就要罚服30天徭役。五人以上偷盗,赃值一钱以上的,要斩左脚、拖黥刑和罚服城旦苦役;汉代法律规定,贪污者、受贿者、私自挪用官钱者,皆处“弃市”,即死刑;《唐律》规定,受贿罪“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絞”;《大明律》规定,官吏“贪六十两银者割其首级”,官吏受财枉法“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处绞刑;受财而不枉法,一贯以下杖六十,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永不再用”。严酷的刑罚使贪官们胆战心寒,警示在职的官吏不可贪赃枉法,维护了政治秩序,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廉政建设,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家的治国智慧。

(三)制度保廉思想

中国古代虽然有廉政思想和鼓励选拔廉德官吏的措施,但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仅靠思想的控制是不够的,权力失去监督往往滋生腐败。为了监察各级官吏的执政活动,弹劾其不法行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从而从制度上维护政治清明,保证官吏廉洁,中国古代统治者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和严密的保障廉政的制度。中国古代的这些制度包括:一是约束君主防止决策失误的制度。例如谏诤制度。处理国家政务,君主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在君主犯错误的时候,臣子不能畏惧,要及时进谏。谏诤制度实行得好坏及其效果如何,可以反映出一个王朝的命运。唐太宗善于纳谏,鼓励官员进谏,开创了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二是防范检查官员腐败“巡查制度”。比如,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所到之处,官员都收敛言行,不敢奢靡腐败,甚至有地方要员一听海瑞到来,便提前免去一些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牵累。三是防止官吏贪污腐化的制度。包括择优防腐的选官制度、抑制官吏勾结营私的回避制度、监察官员行为的监察制度、奖勤罚懒褒廉惩贪的考绩制度等等。

(四)勤俭助廉思想

勤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古代统治者强调德治,在廉政方面首先是强调官员对自身的约束和道德修养,其基本思想是主张生活勤俭。《从政遣规》卷上载何酉畴语云:“惟俭足以养廉,盖费广则用窘,然每怀不足,则所守必不固。”中国古代一些比较贤明的圣人君主,把勤俭爱民作为一项国策来推行。主张为官做人一定要勤俭朴素,切忌奢侈多欲。唐太宗教诫太子: “君者俭以养性,静以养身。俭则民不劳,静则下不扰。民劳怨则起,下扰则政乘” [2]。中国古代统治者不仅提出了以俭助廉的主张,而且分析了俭可助廉的原因:节俭可以解决自身用度问题,造成官吏不必贪赃的物质条件;可以防止他人勾引致贪;可以为民兴事,培养志气,为清廉创造精神条件。

(五)为民兴廉思想

在我国的文明史中,为民思想源远流长。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很早就有“爱民”、“重民”、“尊民”、“亲民”的意识。道家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3],提出执政者要以百姓的心愿为自己的意志。墨子说:“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人耳目之实,知有与无为仪者也” [4]。意即考察“有”与“无”道理必须以民众耳目感受和意志为判断标准。孔子是儒家民本思想的奠基者,其“仁学”的核心宗旨便是“爱人”,孔子认为“民以食为天”。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5] ,他认为得天下的关键在于得民心,并告诫统治者要“重民”、“保民”。荀子认为君民关系是水与舟的关系,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因此,作为君主,必须以爱民为务。由此可见,所谓训民心,最重要的是关心民众的痛苦,是藏富于民,解决民众的生活困苦。这就要求统治者不滥用权力、不贪图私情、、不谋取私利。

二、中国传统廉政文化思想的现实意义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思想经过漫长历史的积淀,在历代政治家、思想家的直接倡导及身体力行实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并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这些宝贵的历史财富,对于我们当今反腐倡廉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官德建设,不断增强执政能力

官德是指掌握一定政治权力或行政职权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所恪守的职业准则和具有的道德操守。官德的主体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官德与公权力有关,因此属于政治道德的范畴。中国传统廉政文化推崇官员的“为政以德”和“为政之德”,官员为政以德、为民表率,百姓则众星拱北、天下向善。因此,官员的官德不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品格和领导能力问题,而是关系到执政党勤政廉洁和社稷的安危。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官德建设,提高到“重大政治问题”和“亡党亡国”的高度。当前,中国社会官德问题令人担忧,一些官员的失德现象,对政府公信力和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种种权力腐败现象,如贪污受贿、钱色交易、渎职失职等案件,已为执政党权威和能力敲响了警钟。因此,吸收借鉴传统文化官德教育的精华,有助于培养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从道德上预防各种腐败风险,使为政者从内心深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强化责任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推动反贪立法,不断健全廉政制度

在皇权支配一切的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十分重视通过制定重法严肃官纪,从《秦律》开始,就规定了详细的以惩治渎职和贪污腐败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对各级官吏的违法行为都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以轻罪重罚为特色的惩罚标准;两汉时期有《刺史六条》、《三互法》等专门的监察法规,分门别类地针对各种贪贿行为予以懲治;在明代,更是出台了惩治贪污的特别刑事法规《大诰》。这些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员贪欲的膨胀,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门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的特征。因此,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我们对腐败分子不仅要严惩,而且要增强威慑力,使腐败分子望法生畏,望法却步。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此,我们应当尽早出台一部惩治贪污腐败犯罪的《反腐败法》;同时,将现有分散在纪检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政府审计部门的反腐败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作为反腐败专门机构。

(三)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监督是廉政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强化监督,纠举腐败自古有之。比如,自秦汉以来,历代监察机构都自成体系,享有相对独立的监察权。魏晋以后,中央监察机构与各级行政机构逐渐分离,成为相对独立的权能部门,专门纠弹官员不法行为。各级监察机构在财政和人事等方面不受其他部门的制约,也不受本级行政长官的约束和限制,直接对皇帝负责。这种监察权力的纵向负责制,一方面可以制约监察者,促使其依法监察、秉公执法;另一方面可以使监察者尽量避免陷入人情纠缠,能够相对公正地依法进行监察,从而加强了监察效能。目前,我国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虽然比较健全,但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因此,我们必须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微博、微信等的广泛应用,我们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健全完善中纪委派出机构工作机制,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四)健全用人机制,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用人历来是关系国家社稷治乱兴衰的根本问题。中国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重视选人用人,并作了许多重要论述。比如,墨子把使用人才上升为治乱兴衰的根本国策,指出“尚贤者,政之本也”。他强调“贤”是选官的唯一标准,其他如身份、地位、职业等等社会因素都不可影响人才的使用。三国时诸葛亮强调:治国之道,务在举贤。唐太宗在总结历代经验教训后指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6] ”当前,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仍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违规用人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所以,选好人用好人,防止错授权力,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根本大计。为此必须做到: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法,注重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二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首先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其次要严格考核政绩,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再次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三是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问责干部复出制度等等。

总之,中国古代廉政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对中国各个时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的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我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论语·阳货》.

[2]李世民.《帝范》

[3]老子.《道德经》.

[4]《墨子·明鬼下》

[5]《孟子》

[6]《贞观政要·崇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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