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苏 胡启清 乔小燕
【摘要】目前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领域广阔,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初步形成的“一库一池一平台”的苏州模式,将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但在经济新常态发展阶段,也面临金融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如何更加有效融合的新挑战,只有形成全方位的科技金融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 融资 金融 现状 对策
一、引言
在经济新常态阶段,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将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理论和实践均表明,金融对社会资源配置具有先导作用,是实现由要素驱动转型创新驱动的关键。因此近几年来依靠自主创新和科技技术创建起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其自身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和高成长性,逐步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主力军,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州市科技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初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20000户,数量居江苏省第一,苏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在苏州市经济“转型升级”浪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年产值、纳税收入均居全省前列。与此同时,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如何针对科技型企业特性,有效支持苏州科技型企业发展也面临众多难点和挑战。
二、金融支持苏州市科技型企业发展成效
(一)苏州银行“科贷通”搭建银企绿色通道
“科贷通”是苏州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后,推出的一款金融创新产品。2014年以来,苏州银行通过“科贷通”产品对全市名单内科技型企业贷款规模、支持客户数均位列全市同业第一。根据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在2015年7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科贷通”累计为15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29亿元,入库科技企业7383家,新增兴业银行为“科贷通”合作银行,累计达19家。上半年有521家入库企业提出贷款需求,进入“科贷通”流程贷款的有357家,对接率达68.5%;合作银行已为241家企业提供贷款,贷款金额16.8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16521万元,撬动比率达10.2倍;241家科贷通贷款企业中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共174家,占比72.2%。
(二)新三板“苏州板块”拓展融资渠道
与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相比,新三板具有审核周期短、准入门槛低、挂牌数量大、审批程序简便等特点,满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截至2015年底,苏州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117家,数量列北京、上海之后,居全国第三位,占全省的39%。117家挂牌企业中,苏州工业园区以25家位居榜首。挂牌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80%,其中,制造业企业总数87家,占挂牌企业的74%。涉及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不同类型。
(三)初步形成“一库一池一平台”苏州服务模式
一库,即全市中小科技企业数据库。截至2014年底,已经遴选了6642家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信誉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整合了120家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422位专家资源,342项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有效改善了企业融资环境。
一池,即省、市共建的苏州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达到3亿元。
一平台,即科技保险、创投、担保等蓬勃发展。2014年,科技保险为81家企业补贴193.62万元,提供风险保障37.05亿元;累计帮助我市创投机构向上争取各类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达5.4亿元,投资总额125亿元;累计为68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科技贷款利息支出4822.5万元,平均为每家企业减少利息支出约20%。
三、金融支持苏州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点
(一)银行信贷支持面临宏观环境、企业与银行三方面的制约因素
从外部环境来看,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不良贷款风险加大和区域信用评级显著降低使整个社会的金融文化都偏于谨慎,并且在制度层面上,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健全,相关的约束机制还不成熟。在外部众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况,导致商事金融案件高发,区域信用评级再次堪忧。2015年上半年,苏州法院共新收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6654件,同比上升17.60%;涉案标的总金额为187.74亿元,同比上升18.68%。新收二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236件,同比上升151.06%。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追偿权纠纷、信用卡纠纷是金融商事案件的主要类型,占整个金融商事案件的九成以上。这些案件涉及辖区内绝大部分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投资担保公司。
从企业层面来看,影响银行信贷支持的原因依次为科技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风险、有效担保抵押物品不足、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经营状况欠佳无法满足贷款条件、申请贷款项目的风险较大、缺乏可靠信誉记录、不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最后,从银行层面来看,主要是银行管理制度和对新技术新产业特点认识与经验不足。首先,银行内部考核激励制度落实存在一定难度。其次,对科技型企业及其创新活动的认识把握不足,信贷经验不足,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放贷的风险控制模式创新。
(二)贷款考核机制无法满足科技型企业资产结构创新的要求
传统的财务报表考核方式计算简便且对企业盈利状况一目了然,但是企业的基本素质、人力资源、行业前景等非财务因素却不能被反映。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其工艺的改进使资产结构发生改变,有时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就可以成为资产结构的核心。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普遍存在亏损状况,财务状况可能较差,但其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这些优势在当前的考核机制下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企业希望能有更多科研专家上门深入了解,肯定自身的偿债能力。
(三)融资担保产品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创新信贷产品,但是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等无形资产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还很少,多数科技企业还是被挡在了银行融资大门之外。苏州市的科技银行只是支行机构,规模尚小,贷款产品有限,面对量大面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科技型企业在融资担保申请中遇到了诸如信贷配给、知识产权及动产难以作为反担保资产等问题,担保机构也存在着收益与风险不对称、政策性与商业性不兼容等突出问题。
(四)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组织和模式创新尚需提升
近年来,苏州在推进科技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中,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产业化,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苏州需要建立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来实现有效的金融支持,然而,由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原因,苏州市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并没有充分调动起来,金融机构在组织、服务和产品创新方面动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围绕科技企业创新链的银行、保险、担保、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租赁和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完整有机融合发展,仍处于碎片化发展阶段,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各环节创新绩效的发挥。
四、金融支持苏州科技型企业融资建议
(一)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化解银行贷款风险
当前,苏州已初步形成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作为信用保障资金补偿银行贷款所发生的风险,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同时,使政府部门用少量的财政资金就能带动银行放大倍数投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极大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池的完善还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明确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中小科技企业标准,通过建立差别化的风险补偿体系,着力解决“苗圃—孵化—加速”科技创业孵化链上三类企业的“首贷”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流程,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自主信贷投放,提高银行和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接契合度;三是探索建立快速代偿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补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
(二)构建符合科技型企业实际的信用评价体系
1.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为银行提供信贷决策的外部依据和参考。传统方式是银行自身,依靠信贷员承担搜集工作,信贷员的业务素质和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信息的有效性,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不利于实现合理的信贷决策。信用评级机构具有专业化、高素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企业发展状况有较好的判断,并作为第三方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因此,两者可以进行专业化分工,充分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有利于银行部门降低聚会信息方面付出的人力、财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区域市场化与信用评级相结合。不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对于经济的影响不一样,从而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企业的发展空间越大,显然可以获得更好的信用评级结果。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应当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市场化给企业本身造成的影响,以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
(三)拓宽担保方式,创新质押业务
1.完善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组建适应各类产业发展的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公司,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商业性担保体系和小微企业互助型担保体系等,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以更好地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提升其担保获得能力,助力银行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扩大科技贷款覆盖面。
2.探索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信贷模式。商业银行需要进行信贷制度创新,建立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业务流程,邀请行业知名专家进入审贷委员会,建立一支既懂科技又了解金融的专业团队,完善审核评估方式。同时也要调整对创新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方式,以更为科学的方式评估创新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采取灵活担保方式,增加担保物品种,探索在专有技术、专利等动产上设置抵押或质押,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及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
(四)建立专业性创投引导基金
1.细化创投引导基金市场定位,实现投资职业化。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原则,创投引导基金应确立投资的产业领域,以及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苏州需要设立产业泛化类创投引导基金,这类基金要以针对创客空间和孵化器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为主。另一方面,应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划和演变趋势,设立具体行业的产业引导基金。此外,苏州还应设立一带一路创投引导基金,支持企业高起点对接国家战略发展机遇。
2.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创投基金可持续发展。人才是创投引导基金发展的核心要素,政府应大力支持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育与使用,打造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同时,在人才激励方面给予基金管理人才一定倾斜,遵循市场化激励机制,对优秀创投人才采取期权、跟进投资和绩效分成等激励方式。
3.完善创投引导基金运作机制,实现市场化运行。当前,创投企业领导层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导致创投引导基金业务开展经常偏离创业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成为实施科技扶持政策和招商配套的政府延伸部门。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及早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决策、资产管理、股权转让和考核体系。
(五)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调整和优化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结构设置,探索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新路子,对科技型企业的产业化项目,可采用科技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助、创业投资支持等方式进行扶持,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配置作用。
2.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采用O2O服务模式,搭建网络工作平台。借鉴电商网站的成熟运营模式,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特点,采用O2O服务模式,搭建科技金融、仪器设备、创业载体、科技信息等科技服务的在线对接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可免费发布需求、产品,并进行在线咨询,在线业务对接及交易评价等。
3.组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培育企业与创投机构、金融机构进行路演、对接活动,为企业创造展示自我价值、与各投资机构沟通的平台。一方面,企业的优秀表现有可能直接为自己找到投资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与企业的近距离接触,使他们了解到企业的需求,有利于进行及时跟进,帮助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4.做优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金融支行。一方面,以交通银行苏州科技支行为例,支行在实践中建立了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但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苏州科技支行仍然归属于苏州分行的管理,传统的商业银行思维对其进一步创新形成掣肘。因此科技支行可以考虑通过设立直属的创投基金形式,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缓解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实现独立运营,自主管理。另一方面,科技银行与投资机构之间还需加强合作。前者为科技型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同时可以向股权投资机构推荐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后者为极具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协助上市。
五、结论
作为金融活跃地区,苏州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在经济新常态发展阶段,也面临金融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如何更加有效融合的新挑战。为了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现行金融体系主体银行业还需不断创新运行机制,融资租赁、股权引导基金、风险投资、产业金融及其他新兴金融新业态也亟需做优做实,才能高效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基金项目:本文是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苏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完善对策研究”(编号201510332033Y)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苏(1995-),女,汉,江苏苏州人,就读于苏州科技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学;胡启清(1994-),男,汉,江苏苏州人,就读于苏州科技学院,研究方向:金融学;乔小燕(1984-),女,汉,江苏苏州人,任职于苏州科技学院,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