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解读

2016-05-14 14:42王茂诗
青春岁月 2016年9期
关键词:伦理孔子教育

【摘要】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对国人有着很深远的影响,还在国际上受到推崇。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经典语录,还是存在着一些误区,反思误区,能够更好的理解经典以及教育领域中的运用。

【关键词】孔子;伦理;教育

在93年的美国芝加哥签署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有这样一段文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换用肯定的措辞,即“你希望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只有在不脱离人的自我责任和全球责任下才是完全合理。这段文字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儒家经典语录的推崇。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成为了一种金规则,但是这种金规则是否具备普世价值,以及在我们教育活动中有无借鉴意义,就是值得思考论证的了。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本义

在《论语》中,孔子两次提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一次是孔子给仲弓答疑的时候:“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篇》)。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八个字并非是孔子创立,因为早在《左传》中有记载,晋臼季曰:“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这说明这句话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孔子只是做了引用和传播扩大罢了。

在《论语·卫灵公》中,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有没有一句能够让人终身受益的金玉良言,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回答道:就是忠恕之道了,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不能强加给别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面上看是由个人本位出发“不欲”的情感体验,到不向外所“施”的道德规范,是孔子对人和人的关系较为浅显理解,实则是对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的论证,最终为表达“仁爱”作为理论基石。

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误区

1、自我中心的错误偏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除了上述分析意思,还隐含着一层意思,那就是“己所欲,施于人”。就是,自己不想得到的不要强加给别人,而自己想得到的,可以让别人也得到。看似体现了对别人的好意,却隐含了很典型的自我中心,思维的出发点是自己,是有自我来判断是否该“欲”与“不欲”,即我不给对方的,是我认为不应该给予;我给对方的,那是我认为对方需要的。我国学者赵汀阳也认为这种主体观点是以“我”为中心,作为“眼睛”,作为决定者,试图以我为准,按照我的知识、话语、规则把“与我异者”理解、归化为“与我同者”。可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着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体性错误偏向。这也与我们现代礼仪,以对方为尊,予对方所需,是背道而驰的。

2、动机效果上的不可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强调了不要把自己的“不欲”强加给他人,认为强加是不合理的。但是这句话却没有包含具体的内在内容。也就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出发点可能是善良的,也可能是恶的,即若行为主体秉持吃亏是福的心理,那么他会认为行为客体需要吃亏。由此,导致他人可能有益或受损两种后果。从动机效果论来看,那么至少有四种不同的模式:一是道德动机是善的,道德效果是恶的;二是道德动机是善的,道德效果是善的;三是道德动机是恶的,道德效果是善的;四是道德动机是恶的,道德效果是恶的。正是由于动机效果的差异,所以可以发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控的。

3、是否具备普世价值

是否有价值观念具有普世价值,在伦理学界还存在着分歧,多数学者持保留态度,此处笔者不作探讨,仅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否具备普遍价值取向为探讨,以中西方差异为探讨方向。随着对外交往程度的加深,有人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西方格言Do 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to you(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为英汉互译。这两句格言是否能对应?其差异刚好能反映中西方存在的不一致。在98年有一则新闻:一辆面的和一辆拉蜂窝煤的三轮板车相撞,煤撒了一地,两位司机争吵不休,互不相让,围观者众多却无一人上前帮忙,倒是刚巧路过的几位美国人帮助拾起了煤,解决了纠纷。其中的美国人就由此感悟,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英语的“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作为比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中国人冷漠,因为仅仅是不去做伤害他人的事情;而美国人信奉“己之所欲,施之于人”,就是要乐于助人。这位美国人有这样的感悟,一是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理解不够到位,二是中西方还是有一些观念的差异。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仅仅能在一些领域中作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时使用,不能粗暴的作为普世价值观。

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教育层面的伦理启示

1、尊重学生的平等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中有两个不同的个体,一个是自己,一个是他人,在自己和他人不管是在“欲”和“不欲”,上都是同进同出的,孔子这句话,就体现出来了自己和他人是平等的,讲求了一个人格平等。这对我们开展教育活動有着尊重学生,注重师生平等的启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是为了达到一定情感、知识的目标效果的过程,在这个交互过程中,师生双方是都具备人格平等的个体。正如教育的主体是人,教育的目标是促进个体的发展。教师作为引导者,而非领导者,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学策略启示

根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内涵,可以提炼出结合自律、结合移情的教学策略,以帮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提升教学效果。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可以感悟到什么是自身的需要,以及是不是利他,体现出了一种自律精神,从而让学生自己判断和修正自己的行为。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含有的由己推人的思想,在师生交互活动中,可以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移情作为便于师生沟通的策略,增强一种为他人着想,体贴理解对方的心态。

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的教学原则启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是一种教学原则。这表现在三个方面:教师在教学中教什么,不教什么;教师如何提高教学效率;学生学什么。此原则,更多的是对教师的要求,要求教师不能把自己还没领悟透彻的知识、技能向学生传授。要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时候树立正确的态度,把合适的学习方法、学习内容传递给学生,不能生硬的强加给对方。

【参考文献】

[1] 百度贴吧. 《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要义——1997年世界宗教会议发表[EB/OL].[2011-03-21].[2012-08-20].http://tieba.baidu.com/f?kz=1030.

[2] 赵汀阳. 现代性与中国[M] .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 2000:365.

[3] 毕继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施之于人?[J].语文建设, 2000(6).

[4] 周北南. 己 所 不 欲 ,勿 施 于 人——兼谈教学原则[J]. 中学教学参考, 2011,25.

【作者简介】

王茂诗(1989—),女,苗族,重庆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助教,研究生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伦理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猜你喜欢
伦理孔子教育
孔子的一生
孔子的一生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浅谈我国社会工作伦理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亲组织非伦理行为研究
2020未来教育新思维
教育教学
非伦理领导对员工职场非伦理行为的作用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