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宝荣
汉语复合词结构的隐含性、多元性及其认知原则
苏宝荣
[摘要]汉语复合词的构成多种多样。除了与句法结构一致的常规用法,还有大量非常规用法。复合词素性组配的灵活性和广泛性远超句法组合的词性搭配。这种超常组配能够产生并为使用者理解,是因为有复合词隐含的结构义做补充。汉语复合词的语法结构和语义关系复杂、多元,有隐含的特点,对构词语素语法属性的判断,对双语素组合结构的分析,都没有显性形式标志,只能从其语义特征和搭配关系来认识。
[关键词]复合词结构隐含性与多元性认知原则
《现代汉语词典》(下文简称《现汉》,第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本文析例均见此)收录的37663个由名素、动素和形素构成的双音复合词,其中有1397个暂不能归入五种构词方式,因此我们只对余下的36266个双音复合词进行相关统计,详见下表。从构词方式的总数看,联合式占26%,偏正式占54%,述宾式占18%,述补式占2%,主谓式占1%。从素性搭配的总数看,“名+名”占33%,“名+动”占2%,“名+形”占1%,“动+名”占22%,“动+动”占19%,“动+形”占2%,“形+名”占13%,“形+动”占3%,“形+形”占7%(有关数据计算四舍五入)。
双音复合词的构词方式与素性搭配综合分析表
下表显示,汉语复合词的构成多种多样。除了与句法结构一致的常规用法(如名词做主语、宾语,动词做谓语,形容词做定语、状语等),还有大量非常规用法。复合词素性组配的灵活性和广泛性远超句法组合的词性搭配。这种超常组配能够产生并为使用者理解,是因为有复合词隐含的结构义做补充。虚语素+虚语素、实语素+虚语素或虚语素+实语素的组合姑且不论,仅名、动、形三类实语素所构成的联合、偏正、述宾、述补、主谓五种常见结构方式的复合词就有20余种,表中空白处一般没有相应结构的复合词。汉语复合词的语法结构和语义关系复杂、多元,而且有隐含特点,对构词语素语法属性的判断,对两个语素组合结构的分析,都没有显性形式标志,只能从其语义特征和搭配关系来认识。
在汉语中,一个复合词之所以能形成并在言语交际中得到认可,须具两个条件,一是两个语素的组合在语义搭配上具有合理性,二是组合后的复合词所表语义或概念在言语交际中(即认知领域)有相应的指称对象(对这第二个条件本文不论述)。对复合词语法组合形式的确定,对同一语法形式的复合词再分类,对语义关系形成的词性转换、语义演变,都没有显性的形式标志,只能坚持以语义为核心,语法、语用相结合的考察方法,其认知经历语义—语法—语义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1.语法组合结构的认知取决于语义组合的合理性。其例不胜枚举,这里只用几组例证加以说明。
其一,对语法结构的不同理解,取决于语义搭配关系,没有显性形式标志。如:
读书:动指学习功课:他~很用功。
读物:名供阅读的东西,包括书籍、杂志、报纸等:儿童~|通俗~|农村~。
“读书、读物”同属于“动+名”组合的双音复合词,前者语法结构为述宾式,后者语法结构为偏正式,对语法组合结构的分析取决于语义搭配的合理性和言语实践中指称对象的现实性。
日月:名时间;时光:~易逝。日光:名太阳发出的光。
“日月、日光”同为名+名组成复合词,前者联合式,后者偏正式,也是由语义搭配的合理性认定的。
其二,同形异构,语法组合结构的转换没有形式标志。有两种语义搭配,就形成两种结构。如:
贷款:①动甲国借钱给乙国;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②名贷给的款项:一笔~|还清~。
藏书:①动收藏书籍:~家|这个图书馆~百万册。②名收藏的图书:把~捐给学校。
“贷款、藏书”两词,义项①为表示相关行为,为动宾式;义项②指称相关行为的对象,为偏正式。
其三,同形异义,构词语素意义的演变也没有形式标志。有两种语义搭配,就形成两种词义。如;
终年:①副全年;一年到头:~积雪的高山。②名指人去世时的年龄:~八十岁。
两个词语表层同是副+名的偏正式结构,而深层语义结构不同:前者构词语素“终”为“由始至终”义;后者构词语素“终”为“终结”义;前者构词语素“年”为“年份”义;后者构词语素“年”为“年龄”义。是语义上的特殊搭配使之成为同形异义的词语。
其四,对所谓“同素逆序”复合词的结构分析,也取决于语义的搭配关系是否合理。
心虚:形缺乏自信心:刚接手新工作,不免有点儿~。
虚心:形不自以为是,能接受别人意见:不~|~学别人的长处|~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心虚”为名+形的主谓式,“虚心”为形+名述宾式。
报警:动向治安机关报告危急情况或向有关方面发出紧急信号:发生火灾要及时~。
警报:名通过电台、电视台或用汽笛、喇叭等发出的将有危险到来的通知或信号:
防空~|台风~|降温~。
“报警”为动+名的述宾式。“警报”为形+名的偏正式。
2.同一语法结构复合词下的再分类主要是语义的类。如对述补式复合词中补语性成分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分析,可按语义将其归纳为下面四种类型。[1]
结果义补语性成分。即补语性成分从意义上来讲,是用来说明前面的动词性成分所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果的。它既可以由动词性语素充当,也可以由形容词性语素充当。如“贬低、扩大、搞活、澄清、改善”(动+形);“打倒、推翻、放飞、惊动、戳穿”(动+动)等。结果义的述补式复合词数量最多。
趋向义补语性成分。即补语性成分从意义上看,是用来表示前面动词性成分所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同时或之后而产生的方向性位移的,它们也都由动词性语素充当,但是其动作性减弱,并不明确表示可以导致某种位置移动的具体动作,而只对动作的位移方向加以提示性说明,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趋向动词,如“进来、出去、上来、下去、起来、过去、产出、收入、归来、故去、撤回、讨还”等。
评述义补语性成分。即补语性成分从意义上看,是对前面动词性成分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者整个相关事件进行的评述,表示对该动作行为及其结果的某种评价或判断。这个表示评述义的补语性成分通常由形容词性语素充当。如“定准、瞄准、看透、抓紧、贯彻、扑空、踏空”等。
意义有所虚化的补语性成分。即补语性成分从词性上看还属于动词,但其动词性意义有所减弱,处在由动词向动态助词甚至完成义词尾的虚化过程中,这类补语成分作为动词的意义和用法在述补式复合词中已不复存在,只用以提示前面动词性成分所表动作行为已发生或完成,有了某种结果,但其结果不重要也不予说明。如“想见、得到、感到、考取、听取、忘却、打住、站住、记得、晓得、看上”等。
述宾式复合词有一大类是非受事述宾式复合词,含众多小类,小类划分也主要依据语义特征:[2]
1)动+结果:如“绣花、结社、创新”等;2)动+工具:如“打拳、击剑、跳伞”等;
3)动+材料:如“哺乳、镀金、烤电”等;4)动+方式:如“拨号、排行、提成”等;
5)动+目的:如“备战、逼婚、就义”等;6)动+原因:如“卧病、逃荒、折旧”等;
7)动+处所:如“拜堂、帮厨、插班”等;8)动+时间:如“熬夜、打更、收秋”等;
9)动+施事:如“爆胎、串味、会师”等;10)动+致使:如“安神、败家、烦心”等。
目前在汉语研究中,语法学处于强势学科,词汇学、语义学相对薄弱。有些明明属于词汇学、语义学需要解决的问题,偏偏用语法规则来说明,结果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正如沈家煊先生指出的:“形式类不能一味地分,该分的要分,该合的要合,该合的不合,就会丧失语法的概括性。”“现实的、直观的、稳定的形式区分才是区分形式类的可靠依据,是应该首先给予充分重视的。”[3]
“都”是多年来受语言学家关注的一个词。吕叔湘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4]主张采用语义与语法结合的方法分析“都”的语义和功能,分为“都1、都2、都3”。“都1”表示总括;“都2”表示甚至;“都3”表示已经。而目前的语法学者倾向于把“都1、都2、都3”统一处理成单一的“都”,把“都”的用法用一个语义来概括,提出“都”表示“全称量化、加合”及“一个最大化算子”等观点,认为传统“都2”的用法是句子中隐含着一个有序集合,“都”的量化域有等级。这种流行的说法值得商榷。如果说“他(连)房子都买了”,“房子”可以引发一个等级序列(如“电视-汽车-房子”),按现行物价其中房子是买的可能性等级最低的。而与其相同用法的:“(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或“(连)他的模样都没记住”,这里如何处理序列中的等级,就可能会出现争议。对此,徐烈炯先生指出:“只要说话者认为句子表述的某个方面有某种程度,达到或者超越期望值,就可以在句子里加上‘都’。”并强调:“形式语义学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对研究‘都’这样的汉语副词也很有启发”,“可是形式语义学的研究成果中没有现成的样本完全适用于给‘都’定性,想更透彻地了解‘都’不妨试试探索其他途径,也许有更简单朴素的办法来表述我们对这一无处不在的常用词的语感”。[5]这样就引发两个问题。一是在分析词语的语法功能时,要不要关注语义的变化?
“都”,《说文解字》:“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本指都会,大城市。大城市为人群集聚之处,其副词“总括”义是从“聚集”义演化而来的。“全”,《说文解字》:“完也。……篆文全从玉,纯玉曰全。”副词“都”与“全”语源不同,同中有异,“都”与“全”的用法有重合,也有区分:如“所有的人都[全]来了”都可以说;但“大部分人都来了”可以说,“大部分人全来了”不可以说。与同义(近义)的副词“全”相比,副词“都”的用法比较复杂,是因为其中语义有变化,形成不同的义位,组合功能自然不同。我们倾向于吕叔湘先生语义与语法功能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都”,《现代汉语八百词》:[副]1、表示总括全部(下列5种具体用法);2、甚至。都轻读(下列4种具体用法);3、已经。句末常用“了”。而且义项2、3正是从义项1引申出来的,其引申线索是:
甚至(从总括—→极至义)。“都”轻读。“我都忘了他的名字了。”
已经(从全部—→已然义)。“饭都凉了。”
这种引申是完全符合民族心理习惯的。
二是对词语语法功能的分析,要不要具有概括性?我们讲词的语义系统时,将其分为义系、义位、义点三个层面,语文辞书的义项与义位是对应的,通过排列义位(义项)反映义系。至于随文释义的“义”,我们称之为“义点”。义点在语境中复杂多变,有些甚至是没有穷尽的(如“为、作、打、搞”等)。语文辞书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随文释义的义点进行穷尽性收录。词语的语法功能也应分为基本功能与变通用法,语法功能的描写,也不可能而且没必要穷尽变通用法,如特定语境的用法、语言的主观化表达,乃至为了追求语言陌生化而出现的反常用法等。
在语言结构的深层,语义与语法是融为一体的。研究语法须联系和借助语义;研究语义(词义)也须借助它们所处的语法环境。对于缺少显性形态的汉语来说,词语的组合功能归根到底是由它的意义决定的,正如马庆株所指出的:“语义是形成语法聚合的基础,语义成类地制约词语和词语之间的搭配,制约语法单位的组合行为和表达功能”。[6]大道至简,只有坚持语义、语法有机结合的研究方法,方能以简驭繁地把握汉语的表达规则。
[参考文献]
[1]李丽云、曹昭:《汉语动补式复合词深层结构探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2]任敏:《现代汉语非受事动宾式双者复合词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3]沈家煊:《形式类的分与合》,《现代外语》2015年第1期。
[4]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77-178页。
[5]徐烈炯:《“都”是全称量词吗?》,《中国语文》2014年第6期。
[6]马庆株:《结构、语义、表达研究琐议》,《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马庆株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责任编辑:陶原珂
作者简介苏宝荣,河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石家庄,050011)。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1-01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