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科文选型教材中选文类型的鉴别与考量

2016-05-10 08:59杨娜
新课程·下旬 2016年3期
关键词:功能

杨娜

摘 要:王荣生的语文教材选文类型鉴别理论第一次以学理的角度审视语文教材。界定文选型教材的发展与鉴别理论的产生,旨在理清选文划分的理论基础与选文功能发挥方式,明确语文教学方向,从而为一线教师纠正教学内容处理误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科学理论的指导。

关键词:选文类型;功能;鉴别理念

一、语文教材的发展与选文类型鉴别理论的产生

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第一次具体规定了语文学科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原则等内容。自此,语文学科从古代的综合性的社会教育中独立出来,但是,语文教育仍处在由传统到现代的过渡阶段。教材的编写主要是配合读经讲经,还停留在传统文选型的编写体例中。在语文学科被独立设科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语文教材的编制出现过多种形态——“文选型”“知识主线型”“方法引导型”等。这些丰富的编制形态都是以教法效果为切入点的。真正从语文教材编纂的学理角度来研究选文类型的,当属王荣生的语文课程论研究成果。他将选文类型大致分为四种——“定篇”“例文”“样本”和“用件”。

王荣生的语文科课程论研究所代表的是我国语文教育研究的第三次转变,他撰写的《语文科课程论基础》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本从学理的角度来研究语文课程论的学术著作。其中的选文类型鉴别理论则是该课程论的“教材论”部分。但这也并不是说之前语文教育没有理论,也不意味着没有语文教育的研究。

问题就在于,在此之前的语文教育理论大多以个人主观教学经验和情感为基础,在研究中对事实、概念、观点等进行表述时总带有个人随意性。将关注点放在“如何教”的教法研究上,而忽视了对课程内容、教材内容、教学内容这三者关系的处理。

因此,近年来王荣生通过回答一系列“一篇篇独立成篇的文章,我们根据什么将它们变成一课一课互有联系的课文?我们又是根据什么选取课文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点作为教学的内容?”等语文教材编制与使用中所遇到的基本问题对中外语文教材(特指语文课本)做大量案例比较分析与探索,鉴别出文选型语文教材选文的四种编写类型。这一选文类型的分类研究不同于传统的“文选型”教材对文体的辨析与简单地对文本内容与形式类型的处理。它的最具特色之处,是从学理的角度出发,基于语文科课程的不同具体形态的理论,以教材编制与使用为视角,辨识语文学科不同层面内容的存在特征,揭示选文进入教材的不同途径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的功能发挥方式。

二、选文类型划分的理论基础——语文学科三个层面内容的

区分

在王荣生这一选文鉴别理论提出之前,一线教师视“语文课程内容”“语文教材内容”“语文教学内容为等同,抑或是知此三者不同,

但又具体说不出所以然,更不会进行学理区分。

语文学科课程内容、教材内容、教学内容三者是相互联系与制约的,但它们更是相对独立的,即彼此区别。课程研制中的“课程内容选择”,则表述为“根据特定的价值观及相应的课程目标,从科学知识、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或学习者的经验中选择课程要素”,语文课程内容回答的是“教什么”的问题,从学生学的角度来看,它是学习的对象,所以对“学什么”也有相应的规定。

语文课程内容不仅包含学习哪些“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还包括该“如何去学”以及学习的途径与手段。它的内容是学生应该要掌握的知识以及学习过程中应该要培养的能力。而教材内容是为了帮助学生领会“知识与能力”而存在的,因此教材内容不等同于课程内容。

语文教学内容则是在教学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教学内容是教学这一具体层面的概念,主要是指教师为达到教学目标而在教学实践中呈现的种种材料。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对现成教材的沿用、教材内容的重构、课程内容的执行以及教师对课程内容的创生。

简而言之,“语文课程内容”回答语文课“教什么?学什么?”的问题;“语文教材内容”回答语文课“用什么去教和学”的问题;“语文教学内容”则是回答“用什么去教学”的问题。这三者分别站在课程、教材与教学的三个层面来构建自身的内容。“一篇选文”它本身是作为课程内容成为学习对象还是仅仅是教授学习内容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则是区分课程内容与教材内容的基础,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也体现了选文四种类型划分的必要性。

某个选文进入教材的身份不同,它所承担的作用与功能发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如果“一篇选文”作为课程内容的“定篇”进入教材,那就意味着它是先于教材编制者、使用者人为选择文本作品而存在的,不可替换,教学的内容只能是对该选文的权威性解读。同理,“一篇选文”作为服务于教授教学内容的手段与途径进入教材,则可以根据需要来进行替换,对其某一方面或者多个方面的解读则依据教师本身所教的内容来进行过滤与选择。因此,“教学内容”不同于“课程内容”与“教材内容”,它是动态发展的,在教师与学生的教学活动中共创产生的,而不是预先设定的内容。这也是课程内容教材化、教材内容教学化的需要。

它们概念的区分是语文选文类型鉴别的理论基础,选文之所以进入教材的“身份”不同,是因为不同的选文本身的属性适合在语文科三个层面的不同层次承担着自身最大的“责任”,这也决定了不同类型的选文发挥功能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这有助于准确厘清语文教育在不同层面上的问题并寻找合理的途径与方法解决它,推动语文教育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三、四种选文类型的含义与功能发挥方式

王荣生定义“定篇”是“语文课程规定的内容要素之一,指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篇目,也是语文课程肩负的培育语文、文化素养的确切所指。”定篇包含名篇篇目以及连带的关于名篇的权威解释,学生学习定篇中经典文化内涵。因此,定篇必须是世界民族文化的优秀经典作品,并且必须原汁原味地选进教材,不可删改,并直接成为语文课程的内容。学生“熟知经典”“了解和欣赏”经典作品本身就是目的。教师教的内容与学生学的内容都是专家对文本的权威解读,具有“标准答案”的性质。它的出现不俯就任何一名学生,学生必须“彻底、清晰、明确地领会”作品,使任何一个中国人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阶段、何种身份的人对中华经典文化有正确而彻底的认知,由此培养中国人的人文素养与强烈的民族文化认同感。

“例文”是“相对外在于它的关于诗文和读写诗文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服务的,是相对于理科教学中的直观教具,它给语文知识的学习添补进经验性的感知。”“例文”简而言之则是一个例子,它是作为教授关于诗文和读写的知识的最好例证,为语文知识的学习提供了范本。一篇选文哪怕只是一首小诗所包含的文化底蕴与相关知识都比较繁杂,“例文”的功能是为了避免篇章中其他部分可能引起注意导致精力涣散而干扰了主题。例文包含了学生所需要学习的语文知识,它使知识得以感性呈现,是语文知识的载体,有利于教师对于语文知识的把握,同时帮助学生提高语文知识学习的效率与掌握程度。

“样本”是同类选文的取样,与“定篇”一样,作为“样本”,一篇“选文”也要同时教学与样本相关的许多内容。但许多方面主要不是来自选文本身,更不是来源于权威,具体要教学哪些内容则取决于学习者读与写、文学鉴赏的现实状况,学生能获取多少知识,与自身的知识结构与主观能动性相关。

“用件”具有易替换性,主要目的是提供信息、介绍资料,使学生获知所讲的事物(东西)。“用件”不作为学生学习的对象,而是学生借助“用件”学习语文知识或者从事与语文相关的学习活动,更简单地说,它是帮助教师教学生学的工具。

对这四种选文类型的鉴别与发挥功能方式的认识,为选文的选择做到“有据可依”,为设计选文的教学与教师参与课程提供指导,推动语文教育研究在学理上的发展与深化。

四、关于选文鉴别理论的几点思考

第一,基于“定篇”的特殊性,教师所要教授的教学内容与学生学习的内容都不是自己对选文的解读,而是“服从于”专家的权威解说。那么,新课标所提倡的“用教材”理念并不能在“定篇”上有所体现,因为教师对“定篇”的教授就是在“教教材”,“定篇”的教学是一种“特殊”。

第二,从教师的角度来看,选文鉴别理论让教师实现教学内容从“预设”到“生成”的转变成为可能。传统的文选型教材只是对文体作区分,每个选文的用法、地位、内容都几乎一样(对文本全方位的解读)。这使得教师的教学内容没有重难点,教学压力大,课程的呈现只是对教案的“重复表现”,而不是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基础和教师风格现场生成课堂。而选文鉴别理论让不同的选文发挥不同的作用,教师可根据经验让教学更开放、更动态,同时尊重学生语文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地位。

第三,从学生的角度来看,选文鉴别理论规定了教材内容,这也划清了“课内阅读”与“课外阅读”的界限。学生在学习课堂知识之余,以教师的教学内容为线索,寻找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由“接受”转变为“发现”。

第四,选文鉴别理论多用于阅读教学。我认为,写作教学也可以适当引用这一方法。用不同的选文作为学生学习写作的方法、例子、工具,为学生学写优美语句、表达真情实感提供范例,因为写作都是从模仿开始的,这样可以使学生写作“有据可依”,而不是“无从下手”。

参考文献:

[1]王荣生.语文科课程论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5.

[2]王荣生.听王荣生教授评课[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08.

[3]]顾云虎.语文教材定篇、例文、样本与用件的划分[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6(1).

[4]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

编辑 段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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