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然
摘 要:外国电影作为文化传播的另一种载体相对书籍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然而一部外国电影往往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被译作几个不同的名字。针对这一现象,笔者从尤金·A·奈达(Eugene A. Nida)的“功能对等”理论出发,分析“两岸三地”电影名称翻译时的异同,并从文化、商业和政治三方面因素结合实例分析电影名称差异的根源。
关键词:功能对等;电影名称;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11--01
电影作为文化的载体现如今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更是世界文化交流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方式,电影名字作为电影主要内容以及风格的载体更是重中之重。一个好的电影名称能够充分体现电影主要内容、风格,吸引观众眼球,赢得影院票房。然而笔者发现,同一部电影在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常被译为不同的电影名称。本文力图通过功能对等理论分析大陆与港台地区电影名称翻译的共性与两岸三地对电影名称翻译不同的原因。
1、电影名称翻译的理论基础
尤金·A·奈达(Eugene A. Nida)指出:“翻译不仅仅指词汇意义上的对等还指语义、风格和文体方面的对等,翻译传达的信息既包含表层词汇信息也包含深层的文化信息”。“动态对等”中的对等包括四个方面:词汇对等、句法对等、篇章对等、文体对等。在这四个方面中,奈达认为:“意义是首要的,其次形式。形式对等有可能会掩藏源语的文化意义并阻碍文化交流。”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应当把动态对等的四个方面作为翻译的准则,并准确地在目的语中再现源语的文化内涵。在电影名称翻译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功能对等现象。电影名称的翻译不是死译或逐字翻译,在电影名称的翻译过程中应体现出翻译对等的原则,意义对等为首要,形式其次,尽量用最贴切、最自然的对等译名来体现原作名。如果站在观众的立场上,他们更希望电影译名既要包含整个电影浓缩的主旨也简明扼要的体现风格。但是由于中国大陆与港台地区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等诸多原因,导致英语电影引进后出现“一片多译”现象。
2、造成“一片多译”现象的原因
2.1文化因素
内地片名的翻译特点是忠于原作,直译为先。早期的电影翻译理论讲保留原片的原本风貌,直译片名是最佳的翻译方法。因此,内地对于引进电影片名的翻译大多采取直译,注重形式,对仗工整,稍有忽略内在含义或内容的表达。例如Brokeback Mountain直译为《断背山》,The Lord of the Ring翻译为《指环王》,The Day after Tomorrow直接翻译为《后天》。
香港片名的翻译特点则是语不惊人死不休。香港在影片译名上带有区域性语言的特征,经常使用一些夸张的词汇,译者通常使用异化的方式,对电影名称进行深度修辞再创作,创意性较强。例如The Lord of the Ring在大陆被译为《指环王》,在香港却被译作《魔戒》; Mr. and Mrs. Smith在大陆译为《史密斯夫妇》,在香港被译为《史密夫决战史密妻》。
台湾影名翻译特点可以概括为:传统文化的坚守者。台湾电影译名既有内地片名翻译特点也有香港译名的特点,翻译在风格上和内地译名相似,但仍以形式和为主。例如,Shooter在内地被译为《生死狙击》,在香港被译为《辣手枪》,在台湾被译为《狙击生死线》。Taxi 4在内地被译为《的士速递4》,在香港被译为《终极杀阵4》,在台湾则被译为《终极杀阵:最后冲刺》。
2.2商业因素
电影作为一种商业文化,除了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外,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谋取利益,一个好的电影名称可以吸引更多的观众眼球,勾起人们的观影欲望,而两岸三地观众的口味喜好不同也成了电影名称地域性差异的商业因素。例如在1994年台湾引进一部获1973年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The Sting,在大陆被译为《骗中骗》,在台湾被译为《刺激》在当时大为叫座。一年后《肖申克的救赎》上映时,台湾译者认为此篇和《刺激》类似,都属于高智商复仇电影,因此便译为《刺激1995》,同时也获得了很高的票房。1998年台湾引入一部电影Return To Paradise大陆被译为《重返伊甸园》,因此电影也有牢狱情节,在台湾被译为《刺激1998》,依旧热卖。
2.3政治因素
在翻译电影名称时,不仅要考虑当地文化习俗、观众喜好、受欢迎程度,还要考虑时代气氛、国情等政治因素,力图与时代背景、发展趋势想融合。例如获得第50届戛纳电影节青年电影奖作品Bent。该片以1930年代的纳粹德国为背景,讲述了一名同性恋男子在纳粹集中营的经历。此片于1997年在英国首映,大陆译者考虑到当是正直香港回归,又是以同性恋、国籍、纳粹等敏感词汇为主题的电影,所以在翻译时规避了一些列敏感词汇,将此片翻译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情》,符合当时社会状况,也比较容易让国人产生好奇。而香港因为之前类似以主人公命名的电影居多,所以这次也不例外,将本片直译为《本特》。
3、结语
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在影片名称翻译时都遵从了“功能对等”理论,在影片的风格、意义和美感上与原名保持了一致性,但是由于“两岸三地”文化背景、意识形态等诸多差异性的存在,以及电影名称在翻译时所处时代背景,票房盈利等政治、商业因素等,导致同一部电影被翻译为不同名称。随着中国大陆国际化的深入,“两岸三地”文化交融的不断加深,笔者相信这一现象将会逐渐消失,电影名称翻译在大陆、香港、台湾将会更加规范化并得到逐步统一。
参考文献:
[1]封霁芯. 功能对等与电影名称翻译[J]. 新西部(下半月). 2008(09)
[2]毛发生. 两岸三地外语影片片名的翻译比较[J]. 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2(04)
[3]张彩虹. 内地、港台电影译名异同的背后[J]. 电影文学. 2012(24)
[4]郑玉琪,王晓冬. 小议电影片名的英汉翻译原则[J]. 中国翻译. 2006(02)
[5] Nida,Eugene A.Language,Culture,and Translating. .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