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莉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教育模式,在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越来越大的今天,高职院校必须加紧提升自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而校企深度合作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有着深远影响,但要充分发挥校企深度合作的作用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才能逐步实现。
[关键词]校企深度合作;实现路径;制约因素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8.182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8-0-02
当前,我国经济出现了增速换挡、产业结构升级、创新驱动三大特点,在这个大背景下,要实现经济发展速度“下台阶”,效益“上台阶”,不仅需要各大院校培养一大批创新、拔尖的人才,更需要职业教育体系通过校企深度合作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将研发出来的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技术扩散转移和投入实际应用。
1 校企深度合作的必要性
1.1 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社会格局的变化和经济水平的发展是高等职业教育开展校企深度合作的动力来源,为应对日益加大的资源和環境压力,国家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要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新的拉动力;二要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转变;三要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这三个转变关键在人才,尤其需要大量技术技能人才。
1.2 企业发展需求
人才培养计划具备系统性,是由教育中的资源、情景以及教学过程等活动所构成的系统性活动。应在校企合作所建立的模拟环境(企业生产与管理环境)中,有效利用实践教学法,丰富学生的经验和见识,促进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发展。目前院校与企业合作是建立在双方需求和发展前提下的合作,也是校企双方“就业、事业、产业”层面上的合作。一切以企业发展导向为主要指导理念,从实际人才需求出发,细分到工种和岗位,并进行分批、分层培养,实现了院校与企业的良好融合,在融合中做到成效化、深度化。在长期合作中双方建立起互信互惠的合作机制,在双向利益的背景下,校企合作不失为一条双赢的发展途径。
1.3 院校发展需求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是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客观要求,也是院校谋求生存发展的自身需要。国内外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成功案例数不胜数,且各自都形成了自身特色,学校是国家实行社会教育、提升国民素质的场所,也是未来社会经济的巩固者和生产者,企业则是学生未来从业的主要场所,三者间的微妙关系决定了高职教育办学所需的基本特征——必须适应行业和区域的需求,并为需求的未来发展服务。如动物科技产业,当前主要需求方向为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生产过程分为前、中、后三部分,但这三部分受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呈不定期变化,因此职业院校食品安全专业必须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树立以优质就业为导向的教学观念,为人才培养方案拟定基本原则。
2 校企深度合作的制约因素
2.1 缺乏健全的法律支撑体系
虽然我国教育机构逐渐将高职校企合作摆上台面,但还缺乏一整套科学、权威、可行性强的合作准则和法律法规。各省市政府尚未出台刚性、针对性的校企合作具体实施途径和激励机制;没有明确规定政、校、企三方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应尽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且明确划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件(如学生发生工伤或意外人身伤害)、责任分担等问题,针对性的法律条例较少,这些问题都导致校企合作缺乏深度。
2.2 院校、企业双方对深度合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从院校角度来看,虽然对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某些院校还为此成立了专门的校企合作委员会,但由于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与企业配合相对缺乏,目前开展校企合作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长此以往,合作机制将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导致很多院校不愿意主动寻求企业开展合作;从企业角度来看,尽管有很多企业主动与院校达成合作共识,但大部分企业在短期利益驱使下缺乏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合作事宜浮于表面,所起到的实质作用甚微。
2.3 专业设置与企业人才对口需求不符
201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职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对高职院校做出如下要求:在设置、调整专业,拟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要高瞻远瞩,将目光投向市场和经济格局的变动,认真开展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对各类热门人才的实际需求水平,并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对当前所开展的专业进行合理调整。但笔者从本地区十多所院校中了解到,大部分院校在设置专业时对市场调研不够深入,未考虑到市场实际需求状态,也没有邀请企业专家开展专业论证,这种现象导致院校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与现实需求脱节,如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或者人才不符合企业实际所需,从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学生的就业率。
3 校企深度合作的实现路径
3.1 政府出台政策,加强法律保障
校企深度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办学、运行、管理等多项体制,还涉及教学、培养、评价等模式问题,合作深度不仅取决于教育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自身,更取决于企业行业的发展时态和合作的积极性,某些重大问题还会涉及税务、企业管理和财政等部门。因此,政府的统筹协调是校企合作深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和保障条件,只有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才能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的合作积极性,促进合作办学模式发展并逐步形成制度化。
可采用小范围试点的模式,选取符合的院校与企业,打破传统办学合作模式,并由点及面、由表及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院校、企业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以“工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法律政策,并拟定对应的管理条例,促进企业与院校参与合作的规范化;第二,政府统一规划,对办学经费、教育信息资源、校企双方利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并出台相关政策,全面协调各方利益,保证双赢,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还要起到指导作用,对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事宜进行可行性评价,并全程监督,期间给出指导意见;第三,对企业适当进行政策倾斜,给予优厚条件,如对与院校有合作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学生带薪实习、政府出资支持教师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校企共同建设的实训基地进行资金或设备补偿,再如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资金投入等,都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对企业与院校给予减免或支持,为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创建良好条件,提高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第四,建立保障制度,完善企业与院校参与合作的激励政策与保障机制,对校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指导和辅助,并积极投身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过程中,对设置专业、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和学生到企业进修等事项提供帮助,与校企双方共同完善。
3.2 提升校企双方合作意识
高职院校要根据新时期职业教育精神,为地区经济发展、产业服务升级贡献自己的力量,秉持学校以特色专业为发展目标,教师以特技教学为权威,学生以特长技术为就业出路的办学理念,提高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在这一过程中,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意识必不可少,院校可建立校企双方互派互访机制,推荐专业素养高的教师和学生到企业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践,在企业中接收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认真学习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此外,院校还可从合作企业中聘请骨干专家来校担任兼职教师,大力开展实践教学,构建双师结合、专兼结核、雁阵型的师资力量,与企业文化、管理、研发、产品运营实现对接,为校企深度合作的双赢局面奠定基础。同时院校也要分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合作机制的建设,让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武装教师和学生的头脑,以企业实际工作为依据积极对课程进行改革,使概念性的知识转化为实践做法,如可鼓励教师下车间参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将企业的实践生产知识转化为课堂教学的项目或案例,充分保证教师的专业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场竞争力。
3.3 与时俱进,创建人才培养新模式
首先,院校要加快专业结构调整,集中精力打造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并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打造有潜力的专业,面向企业岗位形成一系列核心专业群。以某高职院校材料工程系为例,2014年该校以市场调研和专业调研结合为专业调整的依据,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从工程教育中的大工程观念入手,全面制定了全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材料科学+工程专业”的要求招生,具体专业课程设置为: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三大类。前三学期课程进度全系完全统一,在教学期间以1个月为周期,安排教师和学生进如合作企业内部进行实践,从第四学期开始按照市场需求灵活设置柔性专业模块。在方案中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实践操作环节要占总学时的30%以上,其中实验课程占11%,综合实训占20%,从强化实验,总结心得,动手设计等方面入手,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手段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其次,校企深度合作需实现资源与利益共享,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实现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的完整对接,院校可根据地区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改善专业的资源配置,将实践科堂设在企业的工厂车间或服务岗位上,建立“校中厂”和“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训基地,实行半工半读、工学结核、顶岗实训等多种人才培养途径,学校通过“引企入校”,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由院校提供实训场地,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由企业提供设备、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生产链支持。实训项目以企业的标准要求进行设计,企业安排质检人员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所得盈利有校企雙方共享,院校主要受益表现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高,企业主要受益表现为解决了人力资源供给的问题和实际利润。
最后,协调解决双方共同难题。在校企深度合作过程中,安排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时最大的难题是企业经营的淡季旺季影响,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也带有明显的阶段性特色,从某些层面上来讲,与院校固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存在冲突,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院校需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前了解合作企业的用工实际情况,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对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进度进行合理调整,实行“交替穿插、分段轮换”的教学模式,采取柔性顶岗实训政策,最终达到“院校培训不中断、实习实训不冲突、企业用人不间断”的目标,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的互惠互利。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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