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震惊中美两国的中国留学生欺凌同胞案件,在美国宣判。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与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
2015年3月,在美国加州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留学生,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其进行了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殴打和恐吓。随后,受害女生报警,施暴者被美国警方控制。
主犯翟芸瑶在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在她的概念里,这不过是中国学生之间的“打打闹闹”,在美国却成了可能判决“终身监禁”的大祸。她和其他共犯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其中6项是重罪。
在他们看来,学生之间打群架那不算个事儿,在中国国内的校园是司空见惯的。要是被学校知道了,顶多被校长或训导主任教训一番,严重一点就叫家长或给个警告处分,被开除学籍想都没有想过,更别说锒铛入狱甚至牢底坐穿了。
最终,严重的身体伤害、攻击还是让他们中的两人量刑多达十余年,最轻的一人因为回家了拿了一把剪刀,也被判刑6年。同时,由于他们都是外国留学生,在刑满的那一天,也就是他们被驱逐出境的那一天。依照美国的司法规定和程序,他们以后能够获准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
校园暴力事件,全球普遍存在,中国也并非个案。
相比之下,中国校园暴力犯罪的成本却很低。调查显示,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而发生此类事件的原因“日常摩擦”以55%的比例居首。从对校园暴力处置的结果来看,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仅占27.5%,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判罚居多。
更多的校园暴力案件,都在学校内部的教育调节中被淡化处理。有学校解释:“淡化处理学生的打架和吵架,既能缓解学生的紧张情绪,又为老师智慧处理预留了空间。”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校方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在校园欺凌现象严重的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
在中国,即使是司法系统,在这个领域能够做的也非常有限。多数的少年违法,法律只要求他们的父母严加管教,问题是孩子的“暴戾”很多时候正是拙劣的家庭教育产物。不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制度,都是建立一个健康和谐校园环境的必须。
事后惩罚不力,事前预防也不够。“人之初,性本善”,或许正是这种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的过度宽容,才养育出了校霸的飞扬跋扈。翟云瑶们在中国或能逍遥法外,但这种惬意最终在美国害了他们。严格的法律里,没有悲天悯人,却赋予了每个人平等的生存权。
(本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