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成为你的生活,分享一首歌曲也不错
讲述人:晚晚
春末夏初,刚刚坐上午夜的大巴车准备返程。车里几乎没有灯光,只有一盏盏橘黄色的路灯在窗外快速掠过。
大家都睡着了,周围很静。大巴冲破夜晚高速公路上冰凉的空气时发出的“轰隆”声,好像很遥远。
我坐在走道边靠前的座位上,旁边靠窗的座位上坐着D,前面是凯尔文,我们三个都醒着。
我拍了拍凯尔文的头,虽然下手很重但是心里很忐忑,害怕又被他翻白眼。
我说来交换音乐吧,他难得地同意了。但是D很不乐意:“你听的歌他一定不喜欢听。”这样毫无道理的断言她重复了好多遍,反而显得很有说服力,可那次我们都没有理她。
我把我的耳机从前排椅子之间的缝隙里递给凯尔文,然后再插在自己的手机上,选了一首Avenged Sevenfold的《nightmare》,这是一首主音吉他跨音阶很大,开篇便非常惊艳的歌。
凯尔文非常难得地说好听。然后是coldplay的《yellow》。这么老的一首歌凯尔文竟然没听过,很惊喜地说好好听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是那种很亮很开朗的光芒,和他平时偶尔对我表现出的高贵冷艳难以取悦的气质完全不同。
然后他又主动给我听了My chemical romance的《welcome to the black parade》。这支乐队原本的名字就叫The black parade。很独特的开场旋律,像是游行时军鼓的鼓点,加上充满nostalgia的钢琴伴奏,再配上主唱有力的嗓音,有很悲壮的感觉,和此时已经充满均匀呼吸声的四周很不一样。
他说他一直很喜欢这首歌。我戴着他的黑色耳机,感觉很满足。
那个时候,D明恋着凯尔文,我们三个是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
虽然我能准确地猜出凯尔文喜欢的歌以及其他的很多东西,但最后凯尔文还是和D在一起了。他们两个都是很鲜活的人,好多人羡慕他们。
我把凑上去祝福他们的人删了。
虽然我有点不爽,但他们能这样一直下去也不错。
不过,这样一来,我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更多了。
我很想再像当晚那样,跟凯尔文交换一次音乐。
爱丁堡古老的城堡,正偷偷注视着你和我
讲述人:Vi卡
那时我住在苏格兰,还在读书,邻近考试,压力非常大。
我不分昼夜地泡在图书馆,看书复习做笔记。有一天,我一直非常喜欢的女孩回复我的微博:“有没有文艺的小活动走一个啊?”
当时我就想到一部大晚上暴走巴黎的电影《爱在黎明日出前》,于是我回复她:“我觉得没有比这个点(晚上十点)赶最后一班火车去爱丁堡更文艺的了。”当然,我仅仅是随口一说,没想过晚上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好啊,走起,在Byres Road等我。”这是她第一次让我觉得出乎意料。
我们从Partick坐车去火车站买票,正好还有最后一班列车发往爱丁堡。我们在午夜12点到达爱丁堡,一下火车就找路人给我们拍了张合影。那是我们第一次合影。
如果有机会,希望你能看一眼午夜的爱丁堡,那是一种不同于巴黎的静谧的美。古老的街道两边开着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快餐店,那些在历史里沉淀下来的建筑在夜里安静地注视着酒吧的灯火通明,而不远处被灯光环绕的城堡,就像是这个城市的守护者一样,高高地耸立在市中心的山坡上。
我们俩穿梭在午夜爱丁堡一条又一条古老的巷子里,经过一个又一个褪去晨日喧闹的景点,一路絮絮叨叨地聊着天,聊着我们彼此都不熟悉的对方的生活。
严格地说,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她。我乐于做一个倾听者,静默地行走在爱丁堡破碎的石板路上,去感受她的生活。
在回去的火车上,我们面对面坐着,都在听着歌。她用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而我在看着她。
那一刻,我是多么的安心,可又在烦恼着时间的流淌。
17岁那年最疯狂的情景,身边站着你
讲述人:季晨
高二忙生物竞赛实验考试时,压力很大,每一天都累得想哭。
某一天集训结束后,大约是晚上十点左右,我跟当时两个最好的友人Z和C路过高中操场,发现空无一人,于是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扒开铁丝门,跑到高高的白色大理石升旗台上一人站一个角,假装自己是旗手,在星光下对着空荡荡的操场大喊大叫,假装是在做“国旗下的讲话”。
我们互相调笑,以矿泉水当酒,一会儿说一会儿唱,谈实验谈读过的书谈以后想做的事……
那时我们放大胆子发疯,可当忽然有个人影闪过时,又怂得一起躲在围栏里头。最后,我们还是被保安拿着手电筒轰出了操场。
那时我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每一天都觉得自己很失败。我猜想他们也这么想。在白色大理石的升旗台上,三个失败者装疯卖傻表演狂欢,此后每逢升旗仪式,站在队列中的我总是觉得好笑。
后来呢?毕业前我真的做了一次护旗手,在台上正经得像个傻子,想象中的洒脱劲全无,结结巴巴差点忘了词。
后来的后来,C成了我的男朋友,Z将会成为一个厉害的医生,他到今天依然是我没有之一的最好的朋友。
那个夜晚很美,月明星稀。
我青春里最美好的时刻,可能就是那个夜晚了。
到底怎样的夜晚,才能配称作良宵
讲述人:清欢
·毕业后老朋友们难得相聚。独在异乡的兄弟们一年回来一两次。我们一起吃晚饭,喝茶,然后接茬去吃烧烤。
我们在无人的街道上游荡、嬉笑。谁吐糟了我一句什么,我默不作声地一脚踹过去,闪躲不及的人笑着埋怨:“哎呀,刚洗的裤子!”或者叫痛一声,照样儿贫嘴。
不管在成人世界里如何装模作样,在这样的夜晚,我们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
·和交心的闺蜜,看一部晚场的电影。电影无趣漫长。因为身边是你,可以调笑,便也不觉得闷。
电影散场,一起散步回家,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说起你想要的未来,和我想要的,彼此鼓气:“不管怎么说,好歹我们还在一块儿呢。”哪怕前路再不确定,只要你在,就很安心。
·下雨的夜晚,窝在家里。老妈在客厅看电视,外婆在甩胳膊甩腿锻炼身体。我舒舒服服地待着,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或者和家人简单聊聊,聊点儿八卦,聊点儿令人高兴的事情。这一刻没有任何事能让我担忧。
·弟弟打来电话,跟我诉说高考前的痛苦。我在电话这头静静听着,偶尔说:“乖,会好起来的。”或一些其他的、无用的安慰的话。
虽然心疼,但是想,幸好你还愿意这样打电话给我,让我能做一个可以听你说说话的姐姐。有了这样的亲情,我觉得温暖无比。
·朋友远来,睡前天南地北地聊着,聊起彼此未曾参与过的,成长中的种种。聊到困极了,互道晚安,手拉手睡着。
·一个人散步,沿着旧时明月路口。每一条街巷都熟悉,不知若干年后,路灯和树会不会记得我。
我不大认路,你总担心我不记得你家怎么走。可你永不知晓,多少夜,我曾与你共过这一窗烛火。
桃李春风,江湖夜雨。似此足矣。
·工作了一周,周五回家,晚上和家人一起吃了晚饭。清粥小菜,胃里舒舒服服的。
玩了一会儿,窗外忽然有人放烟花,紫色和金色的烟花在微雨的夜幕里绽开又吹落。
我很想念你。
·“你所不喜欢的每一天都不是你的。”你所不喜欢的每一个夜晚,也同样不是你的。那么,你所喜欢的每一个夜晚啊,都是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