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之后,伴随着中国农业的不断发展,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这些问题对以农业为生的农民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今我国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员,也必将面临着激烈的国际之间的竞争。而如何确保我国的农业能够在竞争中不被淘汰,采取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式是最有效的途径。我国目前以家庭承包土地为主,这种经营方式是在小规模内进行的,而现在中国农业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探索出一种在家庭承包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的渠道,这样才能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的综合实力,这对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农业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一)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方式无法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
目前我国土地的经营方式主要以家庭承包为主,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对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农民通过耕种土地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但如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开始追求富裕的生活,仅仅依靠家庭承包的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国有限的土地数量无法满足日益庞大的人口数量,而政府对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措施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因此,规模经营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土地承包的制度使土地变得分散,不利于使用先进的生产手段
由家庭承包土地虽然可以激发农民劳动的热情,但是却使得土地变得分散,各种生产手段的使用范围都被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很多功能都施展不开。这种方式导致农业在生产中只能依靠农民本身以及一些简单的器械,稍大型的器械会受到土地限制而操作困难,也影响了以机械为主的农业类型的发展。农户本身资金不够丰富,对科技文化不够了解,这些都会阻碍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影响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所以,要推动农业走上现代化道路,就需要实施规模经营。
(三)小块经营不利于对农业生产性的投入
虽然我国一直鼓励外商将资金投入到农业领域,但收效甚微,主要是受我国这种小块经营的模式的影响。土地分散,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导致外商对农业没有信心。就比如金融机构,如果要为各个小农户贷款,就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成本也比较高,因此,不愿意贷款给农民。而农民本身缺乏足够的资金,无法扩大生产规模,这些都会阻碍农业的发展,不利于吸收外资。
(四)小块经营的方式导致我国缺乏在国际上竞争的实力
如今我国已经成为WTO的一员,面对国际上的激烈竞争,农业是最受冲击的行业。我国生产的农产品品种比较少,还存在安全隐患,无法进入到发达国家的购物超市。我国将土地分为小块,降低了土地的竞争力,还会导致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如今各国都在农业领域推行现代化进程,种种压力都会抑制我国农业的发展。
(五)小块经营摆脱不了我国农业弱质性
农业是我国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农业稳定发展是社会和谐进步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农业领域实现现代化,才能推动整个社会进入现代化。但目前我国的农业还具有弱质性的特点,需要承担市场和自然灾害两方面的风险。农业是比较脆弱的产业,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就会产生恶劣的影响。因此,要实行规模经营来弥补我国农业中的弱质性特点。
(六)小块经营会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不利于劳动结构的优化
农业在我国产业比例中占大份,虽然现在很多人开始选择出去打工或者是经商,但在土地上劳动的农民仍有很多。我国如今对第二、第三产业加大了发展力度,未来这两种产业必然会成为我国主要发展的方向,因此,将农业领域的劳动力转移到这两产业中来,成为目前主要任务,但由于土地被家庭承包,很多农民无法立即离开土地,因此,就需要改变这种土地经营的方式。
(七)农村耕地抛荒的现象非常严重
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导致大量土地被占用,人口增长和自然灾害等原因也导致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在农村,如今还出现了严重的耕地被荒弃的现象,很多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不能生产出农产品,也不能带来经济收入。造成土地荒废的主要原因是这种经营方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人们选择其他行业来增加经济收入,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从改变土地经营方式入手。
(八)农村的劳动力开始向其他产业转移,经济上不再依靠土地
如今我国很多家庭不再只是将经济收入的来源放在农业方面,还会选择外出打工,近几年来,调查发现打工所获得收入会比农业收入高很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弃土地,而且现代很少有人愿意停留在土地上劳作,面对大量的荒废土地,将其组织起来,进行大规模生产是最有效的方式。
二、对农业规模经营造成影响的因素
(一)农业生产工具的类型
农民所使用的生产工具是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提,它对农业的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单位时间内的农业产量。生产工具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以往人们曾使用过石器、木器以及铁制的工具,目前机械成为人们主要的生产工具,机械的运用不仅简化了人们的工作,还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推动了生产规模的扩大。
(二)人地比例关系及耕地地貌特征
人口数量与耕地资源之间的关系会对生产的规模产生很大的影响。农业对土地具有非常强的依赖性,它不能离开土地来进行生产,因此,耕地资源的数量会限制国家总体的生产规模。同时,在不同类型的耕地上进行劳动时,大型的农业机械所能发挥的具体作用也不同,与丘陵或山地相比,在平原地区,机械操作难度最小,也最容易扩大规模。
(三)社会分工水平
以往农民耕种土地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与其他农民之间是分开的,没有必要扩大规模。如今社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农产品开始流入市场。社会上将农业的生产过程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生产之前、生产中、生产之后都成为了独立的部门,要扩大生产的规模就变得比较容易。而且很多人开始进入其他产业,缓解了人口与土地之间的矛盾,加上成熟的技术支持,推动了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
(四)农业企业采用技术的类型
农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将人力因素与土地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组合,不同的比例会形成不同的生产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节省人力型,它需要运用机械来节约人力,但不会降低生产效率,甚至还会大幅度提升。一种是节省土地型,它是指运用生物技术来提高单位面积内的生产量,并不需要很多土地。这两种类型对生产的规模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五)文化技术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以往农民耕种土地主要是依据经验,而如今现代化技术的发展,生物技术的运用,以及各个部门的互相合作和经营,使得生产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对新技术的运用也更容易接受,能够灵活应对各种自然因素,管理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这些对扩大规模来说都是有利因素。
(六)土地经营制度与政策
国家建立的所有与土地相关的规章制度都会对经营规模产生比较明显的影响,如土地的所有权制度、经营土地的方式等等。当这些制度发生改变时,土地规模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
以往,农民在土地上劳动来满足自身的需求,而如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与市场之间开始建立联系,激烈的市场竞争带给农业很大的压力,要不被市场所淘汰,就需要运用新的生产技术来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的效率。目前,第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这些都为规模的扩大提供有力的条件。
三、各国农业规模经营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政府积极参与,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规范
如今,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很多地区的农户开始选择进入其他产业,他们承包的土地就得不到利用,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将这部分农民土地的使用权转给种植规模比较大的农户,避免土地荒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目前,土地主要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流转,或者是在农村委员会的帮助下进行转让,导致很多真正需要土地的人无法得到转让权。甚至有些村委会为了获取利益而强迫农民转让自己的土地,这种行为深深伤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政府应该建立相关的制度,对土地流转进行约束,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并将土地转给真正需要的人。而且农业的生产是离不开土地的,要扩大生产的规模,就需要扩大土地的面积,因此,土地应该尽量连片流转,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很难做到的,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对其进行干预和规范,促进规模的扩大。
(二)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来为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可以从法人登记、税收、进入市场等等环节与农业加强合作,还可以解除一些不合理的规定,通过加强宣传和为农民做示范等方式来对农民进行引导,并为农民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及采取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让农民自愿加入到各个领域的合作当中,为建立合作组织奠定基础。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组织内各阶层人员的培训,为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从法律层面为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建立透明化、公开化、自由化以及民主化的管理制度,让农民能够了解组织内的具体情况,并且可以自愿选择加入或者是退出,充分发挥组织的各项功能,对组织内的财务进行合理的管理,让其真正的为农民、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采取鼓励政策,发挥各农户、各合作组织的经济力量来开办乡镇企业。对原有的乡镇企业进行创新,在不改变以往体制的基础上,加入现代的股份制或者是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另外,可以将收益低或者是亏损比较严重的企业出售或租出去,进行企业产权的重组。部分企业发展前景比较好,有足够的能力来应对市场的各种风险,在市场竞争中有比较大的优势,能够充分利用新技术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国家可以将这部分企业进行合并或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扩大他们的规模,还可以几个实力较强的企业联合成为企业集团,从而提高它们的综合实力,使其获得更好的发展。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各个农村的具体情况,找准时机,有效推行乡镇企业在农村的发展。
(四)逐步完善“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
我国有不少企业实力比较雄厚,影响比较广泛,将这部分企业与农户相结合,可以扩大规模,这种发展模式在目前我国主要推行的形式,虽然这种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但不表示它完全没有作用。国家应该对其进行创新,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帮助弥补其不足,促进该模式不断完善。对于一些不遵守约定的企业与农户,应该给予严厉惩罚,杜绝这种现象再次发生,确保合同能够发挥作用,提高市场的诚信度。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农业领域,我国应该大力推行规模经营的发展模式,改变以往家庭承包的形式,将土地集中起来,便于机械操作,提高生产的效率以及产量,还有利于实施城市化,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中去。国家应该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其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其能够顺利实施,体现出其最大的价值。
课题项目:2015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新时期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课题编号:2015B229)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