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地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应构建理论考核功能与行为导向功能的有机结合。能够科学全面地考查学 生对所学理论的理解、运用以及个人日常表现,并能促进学生自觉利用所学知识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的综合评价体系。
目前,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核评价,部分学校采用平时成绩加期末课堂闭卷考试方式来检查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学习效果,主要看学生考卷上分数,而对开设这门课程后学生道德行为和法律意识没有进行相应的评价,这虽然对学生掌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理论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导致在学习中为了应付考试只注重死记硬背一些“条条框框”,忽视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良好道德行为养成。可能出现学生卷面分数很高,但在操守行为上却是纪律松懈,自私自利,不守公德等,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背道而驰。没有实现理论考核功能与行为导向功能的有机结合。
其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既是系统的向学生传授马克思主义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也是对学生进行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种只管教学传统的考核评价方式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思想政治工作分离,失去了两者紧密结合,相互渗透的重要渠道和纽带。
再次,一些学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评价方式也进行了许多改革和创新,将学生处、团委、辅导员、公寓管理员纳入考评主体中,考评范围也从单纯的理论考核到理论考核、实践活动、日程行为等多模块组成。但也出现了考评主体太多,考评范围过大,协调沟通工作量过大等导致考核评价方式可操作性不强。 2015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创新计划》中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阵地,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课程,提出要坚持知行合一原则。创新考试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全面准确评价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如何发挥正能量,如何坚持不懈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头脑,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了新的挑战。必将掀起新一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考核等创新。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考核方法创新将更加注重考查大学生真实的思想道德水平是否具有健全的人格。将努力构建由全面、立体的考核目标,动态、综合额考核方式,精当、灵活的考核内容,复合、互动的考核主体和科学合理的成绩评定标准构成的考核体系。
我院也积极进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试评价体系的改革,打破才传统的考试模式,本着一是全面考察学生道德品质,日程表现,二是考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三是考评方式要有可操作性,避免繁杂的原则,积极构建有我院特色的《思修》课考试评价模式。主要有一些一些探索,一是改革不是不要考试,而是改变传统的考试内容,如名次解释,选择题,判断题等,新的试卷全部为主观题,紧紧围绕当前一些道德方面的热点问题,让学生以小论文的方式结合理论提交自己的判断分析,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这样试卷有内涵有思想,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同时积极探索期末考试随机抽取一部分学生通过口试的方式评定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二是改革评价分数的构成,由过去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大块变成,平时成绩,期末考评,思想道德素质测评,附加分几大部分组成,改革的亮点一是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分由各系辅导员负责,是学院学生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主要是根据每名学生出勤,参加集体活动,寝室建设等方面构成,每月统计公示,期末汇总,过去道德素质测评分主要用于评定奖助学金等,使用范围窄,学生重视不够,没有发挥好道德素质测评分的导向作用,现在纳入《思修》课考试评价体系,更好的考查大学生真实的思想道德水平,实现理论考核功能与行为导向功能的有机结合。同时也减轻了思政老师的工作负担,可操作性强。附加分不列入期末评定的成绩,但附加分将作为学生大二大三参加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学生处组织的学生外出实践学习等的重要依据,这样能更好的调动学生参与马研部举办的各项活动,成绩三年有效,也避免高职院校思政课集中在大一,成绩主要在大一评定,大二大三没有除《形势与政策》课外没有其他思政课,而一些思政学生校外实践学习需要大二大三学生参与时,可以利用大一学生的附加分作为参考,这样更有助于开展思政实践教学活动。
总之,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不可能也不应该把学生掌握多少知识 作为衡量学生成绩好坏的唯一依据,应是知识、能力和行为并重,行为品质更能体现这门课开设的目标,因此,必须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以适应时代对人才的需求。
(作者单位: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