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信访,如何积极化解电力企业信访工作难题

2016-04-29 00:00:00高寒
知识文库 2016年20期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国企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电力企业信访总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问题尤为突出。这一方面说明国企改革改制已进入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平衡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现行的信访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基层部门和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诸多问题,信访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强。因此,依法信访就显得十分必要。

1当前信访工作的现状和特点

1.1公众维权意识增强

信访量呈现出增多的趋势,这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有直接关系,电网改造、青苗赔偿等,一旦公众认为侵犯到其自身权益,往往第一时间采取信访的方式来寻求解决。

1.2 信访渠道多样化

与当前迅速变化的信访形势相比,越来越多的信访反映渠道也呈多样化,政府职能部门开通了“省长信箱”、“州长信箱”等,因能将问题直接反馈至权力部门而受到重视,这种渠道也越来越多的被公众使用。另一方面,随着网络科技的日益发达,利用网络进行舆论造势,吸引广大公众的注意力,当注意力集中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对表达诉求的对方产生一定压力。

2 产生信访问题的成因

2.1 现行的信访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

2.1.1 信访问题的受理越位。企业信访是指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家属、法人反映、提出的事项涉及企业的社会人员、其他组织,依据《信访条例》规定,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企业信访工作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企业处理的活动。而事实上,现在信访部门受理的问题无所不包,管理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甚至涉法案件等,信访部门作为受理群众信访问题的专职部门是“来者难拒”。结果是模糊了分工和界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访部门自身工作的无序和忙乱。

2.1.2 化解矛盾的主体错位,职责划分不到位。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是取决于信访部门,而是取决于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态度,取决于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而现实中一些信访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得不到及时解决时,上访人往往把信访部门作为事实上的责任主体,使信访部门被推上化解矛盾的第一线,直接成为矛盾的对立面。“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总的原则,但究竟分到哪一“级”、归至哪一“口”为止不甚明了,造成一些信访问题层层分级,层层归口,结果是处理问题的责任也层层被“合法”地下推。

2.2 基层信访工作仍较为薄弱

2.2.1 基层组织和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极易伤害群众的感情,造成与群众关系紧张。有的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民主作风,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建议得不到很好的体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的基层单位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推诿扯皮,本来一些较易解决的问题,拖来拖去,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致使问题复杂化,难以有效化解,从而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导致群众意见大。

2.2.2 政策宣贯仍不到位,上访群众认识上存在误区

从当前群众信访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信“上”不信“下”。上访人认为部门和领导干部级别越高,问题就越好解决。二是信“多”不信“少”。部分群众遇到问题却错误地认为只要人数多、找的领导或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问题才会得到解决。三是信“闹”不信“理”。一些群众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一旦未达到目的,就纠集一起越级上访。四是信“访”不信“法”。部分信访人法制意识淡薄,对案件处理程序、证据认定、处理意见了解不全面,攀比心理强,往往提出过高、无理要求。

3 坚持依法信访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3.1 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信访部门的职能定位,建立信访矛盾化解的新机制

一是必须建立有效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各个部门、各级基层组织的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必须充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大信访”的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二是属于企业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应坚决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谁引发的矛盾,化解处理就由哪一级或哪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三是 创新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把信访工作重点从一般程序性办信接访转到对信访问题的查处督办上来,转到对社情民意的综合分析上来,转到对重大群体性问题的预测防范和协调化解上来。

3.2 吸收信访人员代表参与解决方案的研究制定

信访问题化解方案的制定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要求各部门必须协商配合,因此需要一定的过程,往往容易引起信访人员的误解。吸收信访人员代表参与解决方案的研究制定,一方面可以增加当面讨论协商的机会,减少工作程序,直接采纳信访人员的合理意见,提高化解方案的针对性,加快化解方案的出台速度;另一方面可以让信访人直接了解方案的制定过程,打消他们的疑虑,提高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3.3强化信访法规宣传,规范信访秩序

一是重点要规范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其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二是要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特别是信访接待室要安排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接访。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群众的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培训讲座、发放信访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好《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来访群众要反复讲明信访人应履行的义务、应遵守的规定及违背信访法规应受到的处罚,提高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总之,只有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维护公司稳定的连心桥,是助推公司发展的桥头堡,认清形势,依法信访,才能正在使公司的信访工作真正做到合法合规,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