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
2011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首先进行营改增试点的是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我国将营改增的范围由局部推广为全国。今年初1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提交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从5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经过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建筑,房产,金融,生活服务行业囊括了约960万户的企业,而这些行业原来应缴纳的营业税额已逾1.9万亿,占国家税收缴纳的营业税80%,显然这些行业的税制变化必将对国家的预算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谨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本质和宏观经济角度来分析营改增。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和机制优缺点分析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计税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我国的各类税种中,增值税的收入占我国税收的60%以上。
实际中,商品新增价值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很难计量。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的进项税额,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额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虽说是代收代缴,最后由消费者承担。但整个商业流程不是瞬间完成的,分摊到每一个生产流程的增值税都会带来风险。假设一个包子的成本是1元,加上增值税就要1.17元,假定包子尚未卖出,所以此时商家就需要承担0.17元的风险,间接提高了商家对于资金链的要求。所以我国目前实施的增值税,即使说消费者是最终承担者,然而基于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机制,已经间接压缩他们的利润了。在经济学中,根据税收在买家与卖家中的分配情况,在正常的流通的环节中税收由卖家和买家共同承担,因为税收会改变供求量和需求量,只要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不是极限值0或者无穷,税收不可能为全部买家承担或者卖家承担。
营业税也是买家和卖家共同承担。所谓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不难发现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额,由此可见,增值税确实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企业的压力,达到了当初减税的初衷。但是从两种税收的体制来看,营业税的征收建立在交易确定的情况下,换句话讲,是在应税劳务已经提供,无形资产已经转让,不动产已经销售的前提下才用征收营业税,即这笔交易的风险已经规避。即使缴纳营业税,在纳税人的心里达到了预期。而对于增值税来说,税负即使比营业税小,但是代收代缴机制决定了要提供较高的资金,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投资,对企业是一次心理考验。换言之,当市场景气,企业经营良好,那么消费者就会多承担一些税负,企业运作宽松,当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积压存货,企业就会多承担一些税负,加剧企业负担。
二、营改增对新增四大行业的影响
1.建筑业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源于第二产业的工业化,作为第二产业中唯一征收营业税的建筑业早在“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110号”中就被指出将采用11%的增值税率,但是直到今年5月1日起才正式纳入到试点范围。漫长的等待并不是无据可行,复杂的抵扣程序及涉及的方面无法预计,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牵一发而动全身。
建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房产的获取,部分装潢,以及对建筑的修补粉饰,而这些属于增值税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方面,并不是属于营业税的提供应税劳务。但是属于增值税的部分却要缴纳营业税,很不合理。实施营改增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将会锐减,外加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现状,国家在税收的征管方面程序繁琐,建筑行业中部分征收增值税,部分征收营业税,不仅加大了征收难度而且也加大了征收成本。进出口方面,营业税对于进出口优惠力度比增值税要小的多,目前我国增值税在出口的过程中采用零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建筑业向国外伸向国外来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做到走出国门,走向国际。
2.金融业
由于整个金融行业的覆盖面广,笔者谨从银行业这一典型的金融行业分析营改增。目前,我国银行业采用的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并行的税制,这种税制显然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纵观世界各国,银行业中存在的营业税的问题早已被各国所诟病,多数国家也放弃了营业税而选择增值税。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营业税重复征税,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纳入相关已缴纳营业税的产品后会发生二次征税,进一步影响银行的利润空间,给银行的资金翻滚延长了周期。第二,银行业在某些信贷业务过程中会接触其他的行业,例如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机械制造业等,而这些行业采用增值税会在与银行交易的过程中中断。
对于银行业,营改增实行并非易事。因为税制的改动会面临技术上的问题,例如在学术公认的银行业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难以计量,虚拟的金融产品由于其特殊性质无法精准测定。即使确定了,随着经济波动,偶发事项也会影响其价值,例如经济危机,货币时间价值与通货。若是谋求省事,对金融产品采取某种简易方法征收,那么性质和营业税也就无异了。正是这些问题难以解决再加上营业税易于征管,会导致金融行业的营改增动作迟缓低效。但是总的来说,金融业的营改增无需质疑,毕竟低税负能给整个行业营造出更好的空间,这也是大势所趋。只是对于税制的具体制定方面还需经过实践的推敲,这必将是一场持久的战争。
3.房地产业
房地产是老百姓高度关心的问题,这个行业的运营有着诸多特征,第一,它的产业链条相当长,上游可接水泥业,钢铁业,物流运输业,下游可接劳务,直接影响企业厂房运作。第二,行业形势具有不确定性。营改增的实施会使得手续繁琐,给一些小型内部控制不健全的的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挑战,如果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它们不能够适应而发生税务混乱将会导致它们的成本不增反减。所以这对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内部监管良好的企业能够降低成本,脱颖而出。
另外,绝大部分的房产税都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管辖。地方的财政收入相当一部分来源于房地产税,由于改革后税收收入必然会减少,对税收依赖比较严重的地方必然会加大对税收的监管,使税收的征管更加程序化,健康化,有助我国形成一个整体协调的税收机制。
4.生活服务业
在如今的科技社会,要使得企业能够紧跟上时代步伐,必定要进行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未来的国力的衡量将不再是以传统意义上的工业较量,而是讲究生产力,低污染和技术革新的低碳经济。故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原有地位必将被服务业所取代。然而,我国的生活服务业现状不容乐观,再加上我国的服务业开始的时间较晚,起点不高,刺激服务业的发展自然成了重中之重。我国在服务业采用的是一体化的营业税税制,这与我国发展服务业所要求的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管理精细的目标不一致,采用营业税不能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况且随着服务业不断发展,必定会和更多的产业交叉,在如今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形势下,增值税的链条会被频频打断,所以营改增迫在眉睫。
纵观这次改革的几大行业,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这也是营业税被取代的根本原因,降低税负是每个产业都希望看到的事情,减轻税负,利润就会增长,这无疑是我国产业经济的春天。然而我们在营改增的分析中也发现不少的问题,第一,增值税链条中断,增值税由于现在的混合税制而断裂,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反而还会增加税负。这个问题,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会迎刃而解。第二,对于厂商的心理考验。营改增后,在产品售出前拿不到销项税额。因此,企业一旦经营不善,存货滞压,必定会占用资金,理论上加大了企业破产的可能。这就促使企业加大管理,间接了优化产业结构。第三,财政收入减少。营业税的征收容易,但是增值税征收的复杂性要远远超过营业税,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一项巨大的考验。此外,营改增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必将由于地方税减少而减少。所以依靠地方税生存的政府一定会加大税收征管,合理优化税收缴纳制度,健全税收征管体制。由此可见营改增是有必要的,至少说它符合了我国长期发展要求,对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有着重大意义,当然它还必须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参考文献:
[1]胡庆.“营改增”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影响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2]徐从力.银行业“营改增”的制度设计及社会影响[D].西南财经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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