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崔玲,邓芊洲
(1、青岛大学a、商学院b、外语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2、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300073)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李世杰1a,崔玲1b,邓芊洲2
(1、青岛大学a、商学院b、外语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2、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300073)
本文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基本思想,提出了企业环境责任承担的三个层次,同时结合生产责任延伸制的基本概念,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视角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概念模型和实施要点。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益相关者;环境责任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起源于美国,最早由美国学者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当承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相关者需要的社会责任。后来经过学者们的不断讨论研究,1953年,Howard R. Bowen首次将企业和社会联系起来,提出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还应该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也由此正式成为研究企业与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论。
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等企业社会责任基础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讨论开始流行起来。美国经济发展协会在出版的《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一书中使用同心圆模型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分成了三大层次。其中,内圈责任为企业需要履行的有关经营的基本责任,中圈责任是配合社会价值的变化而执行经济职能的责任,外圈责任则包含企业更大范围的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些无形责任[1]。Carroll[2]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金字塔模型,他认为企业最基础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在完成其经济责任的基础上,企业向上分别有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Jamali[3]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责任和自愿性责任。其中,强制性责任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自愿性责任则是策略性责任和慈善性责任,企业的所有社会责任通过强制与自愿的结合,有机地统一。卢代富[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包括对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和资源、所在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以及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基于众多基础理论,如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企业公民理论等,在对企业和社会环境的问题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最早由瑞典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提出,托马斯教授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基本思想提出了EPR制度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它们分别是产品责任、经济责任、物质责任、信息责任、所有权责任。其中,产品责任指生产者应对自身产品导致的环境或安全问题负责;经济责任指生产者应当为产品的报废回收处理承担一定的费用;物质责任指生产者对报废回收处理的产品应承担一定程度上的管理责任;信息责任指生产者应当提供产品及相关的信息,如能源信息、环保标志等;所有权责任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生产者应保留产品的所有权,用以处理产品导致的环境问题[5]。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提出受到了学者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OECD工作组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在2001年出版的《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a guidance manual for governments》和2004年出版的《Economic aspects of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两本书中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内容、目标以及现实实施当中的评价情况[6]。Reid等[7]指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是值得信任的,但是不同国家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关论证。Hickle GT[8]介绍了美国和加拿大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情况,并通过对比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发展提出了意见。
从目前的研究探讨来看,多数学者认为生产责任延伸制是将企业的责任延伸至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理阶段,以此来促进环境保护,减少产品的环境污染。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是一种环境友好的实施策略,从目的上看,它旨在减少产品在回收处理阶段的环境污染;从实施的方法上看,它提倡生产者在产品的生产设计阶段就考虑到产品在回收处理阶段可能存在的问题,努力实施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营销等环境友好的生产销售策略。但在现实情况中,由于国家、行业的不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完全达到最初设想的目标。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基础理论,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引入,我们可以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短期来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考虑各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企业的这些承担行为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利益相关者的视角下,环境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它的利益却经常被企业忽略。近几年,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凸显,人们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议题正在越来越多的被提及。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了环境资源减少、生态系统被破坏的巨大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自身对环境的破坏,承担一定的环境责任。不同的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程度也不同,本文认为企业对于环境责任的承担可表现为三个层次:法律责任层、道德意识层、企业文化层。这三个层次可用三个同心圆模型表示(见图1)。最里层是法律责任层,处于该层的企业,它们的环境责任承担行为表现为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企业可能会进行一些自愿的环境保护活动,但当这些活动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产生冲突时,企业会停止这些活动;中间层是道德意识层,处于该层的企业有一定的环保意识,能认识到环境和企业的关系,企业愿意从长远利益出发,自发进行环境友好的经营策略,对自身周围和自身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消费者等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最外层是企业文化层,处于该层的企业在长期的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企业文化和责任理念,企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超出了企业所处行业供应链的限制,企业愿意为环境问题的保护和治理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这三个层次由内向外,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进行环境保护所覆盖的范围逐渐扩大,其中法律责任层和道德意识层的主要区别是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是出于自身有意识的环保行为还是出于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约束,道德意识层和企业文化层的区别则是企业对环境保护是否超出企业业务范围的限制。
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的视角来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作为一种提倡企业对自身末端产品进行回收处理的制度,它设立的基本思想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下企业应有的环境责任承担一致,企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就是企业在照顾利益相关者中环境的需求。从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三层次来看,主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企业处于三层次中的道德意识层,在某些行业(如家电行业),由于政策法规的要求,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处于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三层次中的法律责任层。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大部分企业都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自身经营的准则,很少有企业关注自己的环境责任,所以处于环境责任承担中的道德意识层的企业较少,这就解释了很少有企业主动实施生产责任延伸制的原因。因此,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时,有必要设立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先从一些比较好实施的行业入手,逐步通过法律确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转变为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三层次中法律责任层中的行为要求,以此来要求企业处理自身利益相关者中环境的利益。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我们
可以把它定义为企业为了承担环境责任而实施的一种针对废弃物处理的制度,它在实施过程中不仅面向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过程,更提倡通过供应链前端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和绿色生产来降低整个供应链中产品的环境污染,提升整个供应链中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模型(见图2)。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要点。
1、注重整体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基本思想,企业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时,存在多个利益相关者,企业应当关注自身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并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虽然这样可能会损失企业部分利益,但从长期来看,这种行为可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形象和更大的竞争优势。同时,由于各个利益相关者追求的目标不同,它们的利益追求也不同,甚至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追求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冲突,这就要求企业做好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分析,调节好与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保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正常实施。
图1 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三层次
图2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2、提倡可持续发展
企业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时不能局限于完成政府的要求,也不能因为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增加成本,更不能为了弥补这部分成本而进行各种不利环境的经营活动。企业应该将视角扩大到整个供应链中,采取诸如绿色采购、绿色设计等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策略,真正切实完成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3、建立法律法规和奖惩机制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某些特定的行业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实施尚处于企业自愿性社会责任的范畴,为了更好、更彻底地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政府有必要针对一些行业,通过出台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规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同时建立好奖惩机制,真正促使企业自愿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制度,它的实施在资源日益衰竭的当前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极少有企业处于企业环境责任承担中的道德意识层,所以目前很少有企业主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相信随着学界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不断探讨,未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会得到全面的实施和完善。
[1] 王晓珍、汤丽萍、贾娇娇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J].江苏商论,2009(10).
[2] Carroll AB.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J].Business Horizons,1991,34(4).
[3] Jamali D,Mirshak 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Theory and practice in a developing country context[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7(72).
[4]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5] 李艳萍:论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J].环境保护,2005(7).
[6] 魏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下的企业回收逆向物流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6.
[7] Reid Lifset,Homas Lindhqvist.Trust,but Verify[J].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2002(5).
[8] Hickle GT.Comparative Analysis of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Polic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J].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2013,17(2).
(责任编辑:刘冰冰)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关键问题研究,编号:J11LG03;青岛市软科学研究项目,青岛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研究,编号:14-4-3-1-(33)-z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