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九
“五险一金”下调,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对我国脆弱的社保体系再增新的考验。
4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我国关于降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呼声由来已久。去年出台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就曾经提出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去年2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去年6月份,国务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不过,去年的调整主要涉及失业、工伤和生育险,这三项保险的规模不大,实质性影响并不明显。在今年3月份的总理记者发布会上,李克强总理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各地情况不同。地方政府可发挥自主权,视当地具体情况,可以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例,可算是实质性触及到了养老金体系,与去年的调整相比,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账户,可能都会在这次下调后出现相对明显的变化,企业的负担有所减轻,个人实际到手的收入有所增加。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体系的一大弊端就是缴费率过高,而替代率过低,通俗而言就是交得过多,领得过少。根据有关方面的测算,我国“五险一金”占工资的比重超过四成,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已经成为相当大的成本开支。在中国经济放缓之际,企业的盈利压力加大,为企业减轻负担被提上日程,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的五大经济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降成本被列为今年的五大任务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下调“五险一金”的费率,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从企业员工的角度来看,很多人也是宁愿多拿现金,而不是缴纳过多的保险,一是因为人们更愿意增加眼前的收入,而不愿意将钱放在几十年之后,第二是因为将现有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的投资回报率极低,过去10年的收益率低于2%,基本上跑不过通货膨胀。因此,对于很多人而言,还不如将这笔钱直接用于消费,或者自己投资理财,也可以比缴纳保险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从刺激经济的角度来看,让人们获得更多的即期收入,而不是被强制缴纳保险,也可以提升人们的消费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从这次调整措施来看,在现有“五险一金”的体系中,除了医疗保险没有调整,其余“四险一金”都出现了下调,尤其是失业保险,因为实际领取人数并不多,所以调整幅度最大,在去年从3%统一降至2%之后,今年再度下调为1%~1.5%。
“五险一金”下调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负,但同时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缺口压力可能会越来越大。我国的养老金体系尽管在全国范围内尚有盈余,但是具体到不同省份,已经有很多地方收不抵支,出现缺口的省份越来越多;而且全国范围内的整体盈余,也是建立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扣除财政补贴之后还是存在较大的缺口。从动态的角度来看,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升,未来养老金的收入增长将难以追上支出的速度,这意味着未来的缺口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从2011到2014年,我国养老保险的收入增速分别为25.9%、18.4%、13.3%和12.6%,而支出增速分别为20.9%、21.9%、18.6%和16.5%。也正因为如此,我国通过了争议颇大的延迟退休,一方面增加职工的缴费年限,同时减缓养老金的当期支付压力,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减缓不断加剧的养老金缺口压力。在养老金缺口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如果考虑不周,“五险一金”的下调可能更会加剧缺口压力。
可能是为了避免“五险一金”下调对养老金收支平衡带来过大的冲击,此次“五险一金下调”并不是一刀切,基本原则是养老金结余较多的地方可以多下调,结余不多的则少调,避免加剧养老金缺口压力。同时还将“五险一金”下调限定为阶段性措施,实施阶段为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尽量将下调带来的负面冲击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两年之后是继续维持下调还是恢复到现有水平,可能需要看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下调带来的综合影响而定。
从养老金收支平衡的角度来看,在减少企业对养老金的支出的同时,必须同时在其他方面增加投入,才可能维持养老金体系的收支平衡,否则就会使得养老金体系更加不可持续。养老金体系的资金来源无非个人、企业和政府三大块,在企业和个人减少支出的同时,增加政府对养老金的投入成为唯一的途径。
我国从1991年开始建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1991至1997年,养老金体系基本实现收支平衡,1998年以来,我国养老体系首次出现赤字,财政补贴由此开始介入养老体系,2004年以后,全国范围内的养老金开始出现结余,但是部分地方省市的缺口却一直存在,财政补贴也始终还是弥补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方式。不过随着未来财政收入放缓,以及养老体系的缺口不断加大,依靠财政补贴解决养老金的缺口也非长久之计,必须为养老体系寻找新的资金来源。“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及“制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通过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可能会成为未来政府补充社保基金的主流方式,国企归民开始逐渐回归其本意。在“五险一金”下调之后,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可能会加快步伐。
虽然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的大方向已定,但是具体如何实施仍需多方探索,比如是将国企的盈利划归社保,还是直接将国企的部分股权划归社保,都会带来相当不同的影响,划拨国企利润可能会对原本存在盈利压力的国企形成新的负担,而划拨国企股权给社保基金,则可能带来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如果不能通盘考虑,原本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而下调“五险一金”,最终反而有可能引发更多的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