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制度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6-04-22 00:00殷丹露
商情 2016年43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率改革

殷丹露

【摘要】在税收实践中,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税负不分平的现象比比皆是,如何有针对性地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使个人所得税税制更加公平合理,笔者通过一系列的列举作了相应的简要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率;改革

中国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缺陷越来越多。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负过重,虽然国家多次出台了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增加税收优惠政策等规定,但由于居民个人经济负担的不断加重和贫富差距的日渐拉大,多数人依然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偏重;二是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同样的收入在不同条件下,计算的税负差异极大。为此,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呼声在不断的提高。虽然之前国家先后多次修改了个人所得税制度,但依然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纳税人的诉求。本文就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如下探讨与分析:

一、个税所得税征收分类差异导致所得相等而税负不等的问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以来实行分类税制形式,将个人所得的收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等。其优点主要是计算简便、管理方便,利于控制税源,防止税源流失,降低征收成本等,这种个税所得税征收办法对于我国早期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十分有效;但缺点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个人所得收入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且个人所得收入差距明显扩大,高低收入之间差距悬殊。此时如继续使用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就明显不利于税收公平,并且也增加了更多的偷避税空间。

二、个税所得税的纳税计算期限存在的明显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计税方法上有按次计税和按期计税之分。按次计税对一次性的个人所得收入进行一次性征收。按期纳税对一定期限内的个人所得收入合并一次征收。二者看起来似乎差别不是很大,但在实际计算中,不同的计税方法可能导致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存在巨大差异。比如:小陈以稿酬所得的形式获得5000元稿费,如果这笔所得是一次性获得的,则其只能享有一个20%的免征额1000元,也就是说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但如果换一种收入方式,这笔稿酬所得是分5次获得的,每次获得1000元,则其可以每次享受一个免征额,税负变为(1000800)*20%*5=200元,虽然依然不能与薪酬所得的税负相比,但是比起一次性获得报酬的800元税负仍然少了600元。可见期限适用上的差异对于纳税人的税负影响依然不可小觑。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存在不合理

现行过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强纳税人偷漏税动机,高收入阶层逃税严重,比如:有的人以各种明目将个人支出性支出进入企业成本费用开支,还有的人在经济活动中以现金交易形式进行结算。而且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调节作用不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又比如:小刘是一名记者,假设2015年1月份得到4800元的薪金收入,那么当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30元;如果这笔所得以稿费所得的形式取得,那么当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120%)*20%=720元。同样的辛勤劳动所得收入,不同归类下的税负相差了690元。这一例子清晰地说明了不同所得类型的税负存在明显的不公问题,近些年的改革措施虽然大幅降低了低工资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但由于没有同时对其他类型的所得进行相应的修改,就使得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异越来越大,税负愈显不公。

四、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税额设计存在不平衡

虽然最近这些年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先后进行了多次修改,改革的方向一直趋向提高免征额、降低税率的手段进行降低税负。虽然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的主体形式是工资薪酬所得,但在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下,个人所得呈现出多元化的现状下,这种不平衡的改革使其他类型所得的获得者面临极不公平的待遇。比如,同样的进行辛苦劳作,低收入情况下(不高于4000元时),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是3500元,而劳务报酬所得的免征额仅能享受800元。

五、个人所得收入的分配调节力度不强

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在避免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方面并未发挥应有作用。首先,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是很大,而且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占的比例很小,对收入直接调节的力度不大。在2015年两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提到大概只有3000万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实际纳税人的规模应该在3亿左右。并且65%左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工薪阶层缴纳的,我国每年由此流失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该现象的存在导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集中于从工薪阶层获取财政收入,因而在缩小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方面却收效甚微。

六、个人所得税纳税稽查力度不够,偷避税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目前社会资源信息不能联通共享,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大、涉及面广。特别是在经济活动直接以现金交易、个人支出性开支以各种明显进入企业成本费用支出的现象存在,使得个人所得收入征收比较困难。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都有是以企业代扣、代交为主,个人自觉交税为辅。但由于税收政策问题和个人认识问题造成偷避税现象较多。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平的局面,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通过以上分析找到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上的缺陷,重新架构个人所得税体制,甄别不同的纳税人来分别设定免征额、纳税期限和税率标准等,使个人所得税税制更加公平合理,并在经济调节中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正面作用。

参考文献:

[1]于洋.略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8890

[2]赵恬.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研究,人民大学,2008

[3]陈香珠,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研究,教育探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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