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清
华夏健康旅游纵览与展望
文/郭清
郭清
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
麻省医药学院名誉博士
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荣获: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十大医改新闻人物
全国先进科技工作者
中国健康管理杰出贡献奖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
中国(浙江)全面小康特别贡献人物
1.应加强开发基础建设
尽管具有比较丰富的健康旅游资源,但资源开发还处在低层次的初步开发阶段。绝大多数医院还专职于传统的医疗模式,并没有把医疗旅游当作自己的一个发展方向。温泉疗养方面,广西已发现的119处热矿泉中纳入国家开发利用的矿泉水仅有10处,只占8. 4%。即使是已纳入开发利用的温泉中,也只有少数几家进行了理疗方面的开发。这些温泉也因交通不便或当地旅游业欠发达而接待旅游者的人数有限。其他如民族医药等的旅游开发,也是处于刚刚起步或尚未起步的阶段,离发展成熟还有很大的差距。
2.医院要提升国际认证
医疗旅游者到异地寻求医疗服务,他们不可能完全了解就医国家的医院情况,因此对于就医医院的选择更倾向于在通过国际认证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认证作为全球医疗服务国际认证与国际医疗服务形象的评价标准,已被许多国家所认可。目前,我国有18家医院通过了JCI认证,分别是: 北京和睦家医院、北京健宫医院、北京燕化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广州祈福医院、上海和睦家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等。因此,北京市所属医院受国际认证的程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市的医疗旅游的发展。
3.加快建立行业统计标准
健康旅游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尚未明确界定健康旅游的概念,对于健康旅游者的定义以及健康旅游服务的内容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此目前关于健康旅游者数量、健康旅游产业的产值以及增长率等统计数据都是基于不同的统计标准得出的,相互之间无法进行比较。我国目前在健康旅游领域还缺乏权威的官方统计标准和数据,各方的统计数据都难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健康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 应整合旅游资源与医疗资源
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传统的旅游业与医疗保健行业相互支持与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将旅游资源与医疗保健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进行资源互补。目前,我国健康旅游产业刚刚起步,旅游业同医疗保健行业的合作也正处于探索阶段,旅游资源与医疗保健资源仍处于分散状态,政府部门也尚未出台促使旅游业与医疗保健业资源整合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两大行业的合作面临种种困难。我国健康旅游业资源整合不足,条块分隔严重,这使得健康旅游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信息无法共享,制约了整个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
5. 进一步明确健康旅游业定位
推进健康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找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健康旅游资源,进行明确的市场定位,并有针对性地确定服务目标群体。如印度凭借传统的阿育吠陀医学以及瑜伽吸引了各国旅游者前往印度学习、医疗及旅游度假;韩国以美容整形旅游为特色,形成了集美容整形与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韩国模式。现阶段我国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则相对比较盲目,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的优势及特色,在国际健康旅游市场中缺乏明确的定位,还未形成自身的特色和品牌。
6.需要复合型人才
健康旅游是传统旅游与医疗、保健、康复、疗养的有机结合,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大批医疗、护理、导游、营销以及旅游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更需要大量兼具医疗保健和旅游两大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这类人才十分缺乏,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此外,绝大多数的医院医护人员英文水平较低,在为外国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还需要专业的翻译,这也大大削减了我国在国际健康旅游市场中的竞争力。
7.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我国在健康旅游领域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完善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目前执行的有关健康旅游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从行业管理上分散于医疗、保健、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形成多头分散管理的局面,缺乏针对健康旅游行业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健康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价格无序,恶性竞争现象存在,使得健康旅游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了我国健康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与统计标准
组织旅游、医疗保健、健康旅游研究等领域的学者及相关政府机构人员,结合我国健康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共同商讨我国健康旅游的发展方向,制定我国健康旅游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编写并发布《中国健康旅游业发展白皮书》。制定权威的健康旅游业数据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健康旅游统计口径和标准,发挥政府优势,收集和分析我国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各个阶段的数据,实时了解健康旅游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并为制定促进我国健康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2.整合相关资源,制订优惠政策
整合健康旅游相关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健康旅游业行业规范,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与健康旅游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健康旅游市场服务质量,保证健康旅游者的权益,并积极参与国际健康旅游业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研究。编列专门预算,制定税收、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医疗保健业、旅游业等相关机构开展健康旅游业务,并进一步鼓励健康旅游相关行业的融合创新,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措施鼓励我国健康旅游业拓展国际市场。
3.以健康为中心,明确自身优势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明确自身发展的优势,挖掘独具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项目。旅游观光机构应依据健康旅游者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设计相应的旅游服务方案和旅游线路,将具有吸引力的旅游景点和旅游项目融入其中,在整个服务产品的设计中贯彻“以旅游者健康为中心”的理念。
4.建立共享机制,保证健康旅游服务的持续性
大力发展医疗信息系统,在保证健康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共享健康数据,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使旅游者在接受治疗或调理后回到居住地能够继续进行有效的康复和疗养,保证健康旅游服务的延续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同旅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在共享信息资源的基础上,设计既符合旅游者健康需要又满足旅游者观光需求的健康旅游服务。
5.加强自身宣传,开拓国际市场
国际健康旅游业发展迅速,而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在国际健康旅游市场中更多扮演客源地的角色。我国健康旅游产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要发挥价格优势,利用形象宣传短片、宣传广告等方式,提升我国健康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增加国际认同感,增强国际影响力,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设计符合外国旅游者实际需求的健康旅游服务,吸引国外人群来我国进行健康旅游。
6.加强健康旅游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逐步建立和完善健康旅游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快培养适应健康旅游市场需求的各类人才,特别注重培养具备医疗保健领域专业知识又熟悉旅游市场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发挥院校和科研机构人才优势,加大健康旅游研究领域的科研投入,对健康旅游基础理论、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升健康旅游机构的科研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与科研相结合,为我国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