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宇航
合力攻坚加快脱贫解困步伐
丁宇航
延寿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一类革命老区县。近年来,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理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三五”开展扶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贫困县,我们坚持把县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紧密结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谋划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一是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适应新常态,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扶贫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基本思路措施和运行框架。二是明确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和思路。围绕“到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基本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的任务目标,确定“基础建设要完善、环境整治上水平、产业发展上档次、脱贫途径要精准”的扶贫开发思路。三是分阶段细化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在规律制定阶段脱贫目标任务。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为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
“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扶贫工作提出的新思想和新要求,是扶贫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近年来,延寿县“注重精准发力”,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是开展建档立卡实施精准扶贫。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高质量完成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全县确定了46个贫困村、16278户贫困户、贫困人口56258人,为扶贫开发项目的确定、实施、管理和效益的发挥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建设。按照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十二五”期间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为重点,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3亿元,集中用于推进43个贫困村基础施设和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了贫困村群众居住环境,拓展了增收致富渠道,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实现2.25万人脱贫。三是开展定点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成立46个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同全部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明确帮扶任务、建立帮扶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等措施,驻村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向国家及省市帮扶单位争取,五年来累计争取帮扶资金8000多万元,帮助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有益补充。
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是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顺应扶贫工作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各部门、各帮扶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形成了“大扶贫”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坚持县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每年召开3次以上扶贫开发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并在每年的预算中对全年扶贫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实际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推进扶贫工作任务,确保完成扶贫任务目标。二是完善扶贫开发议事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活动,坚持深入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制度,用制度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沿着科学的轨道前行。三是落实扶贫开发约束机制。坚持从县级层面完善扶贫开发规范实施、群众受益、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精准扶贫识别登记及动态调整制度、扶贫互助金管理等制度,规范扶贫项目运作,确保程序公正合法合规。充分发挥县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作者系延寿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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