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莲妹
(中共晋江市委党校 福建 晋江 362200)
晋江市养老服务模式实践探究
吴莲妹
(中共晋江市委党校福建 晋江 362200)
摘要:21世纪是老龄化的时代,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成为一个现实性问题。晋江市着力构建集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敬老院“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创造了晋江特色的养老模式,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关键词:晋江;民办;养老;经验
21世纪是老龄化的时代,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带来的问题逐渐凸显,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成为一个现实性问题。晋江市按照“政府指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创造了晋江特色的养老模式,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集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敬老院“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全力为老年人打造温馨幸福家园。①先后获评“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晋江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6所,在建3所筹建6所。全市已建在建村级敬老院共55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36个,老年活动中心502个,床位数5000多张,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②笔者认为,晋江养老模式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晋江市委、市政府把发展老年服务事业作为改善基本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幸福康城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晋江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经常带头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调查研究以及慰问困难老人,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晋江市人大、市政协连续四年将养老工作列为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养老工作进行专项视察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二是落实责任。晋江市政府连续五年把养老床位占有率列入镇街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连续五年将建设村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6年更是将村级敬老院建设纳入市重点项目,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三是齐抓共管。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农村幸福院健康发展。其中,民政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引导和推进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保障经费,老干部门配套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卫计部门支持养老机构开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文体部门支持配套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其它有关部门也在职责范围内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提供必要支持。
注重从政策制度上对养老服务事业进行整体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江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布局。在规划建设上,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明确规定居住(小)区在制定规划时应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供应上,要求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养老建设用地,各镇(街道)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村(社区)充分利用村集体土地或旧建筑物等兴办敬老院。在用房保障上,村级敬老院用地预留2-5亩,建筑面积根据村(社区)户籍人口数量设置在1000-3000平方米之间,每个村(社区)和居住小区设置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税费优惠上,对养老机构实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如用电、用水、用气、固定电话的使用费与居民用户同价,免收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和数字电视建设费等。[1]
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敬老院相互补充、逐步提升、相辅相成,把这三种服务载体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可充分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近年来,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将老年活动中心升级改造为居家养老服务站,并鼓励条件较好的村(社区)投资兴办综合性敬老院,逐步构建起“三位一体”的村级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大力推进村级敬老院建设。2013年起,晋江市委、市政府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起草并出台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村居为主、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决定每年新建、改建一批集养老、医疗、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并做到建设规模、规划设计、申报流程、补助标准和时间安排“五个统一”。建设规模方面,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亩,建筑面积根据村(社区)户籍人口数量确定;规划设计方面,必须编制规范完整的设计方案文本并送规划部门审核,按照“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要求,统筹规划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申报流程方面,按照项目申请、审核、实施、管理、验收等操作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联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手续。补助标准方面,原则上按主体建筑中标价,由市、镇、村按“3:2:5”的比例投入,最高补助金额按村(社区)人口规模2000人以下、2000-3000人、3000-5000人、5000人以上,分别控制在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时间安排方面,上年度12月前确定下一年度建设申报项目,上半年办理预审施工手续,下半年方案设计及启动建设。二是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010年以来,逐年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多样、有声有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家政保洁服务公司挂钩,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家政护理服务;有的通过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健康老人服务疾病老人方式,建立起“日间托管”服务机制。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经费2850万元。三是积极扶持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不断加大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助力度,新建老年活动中心老干局给予补助6万元,镇街配套补助4万元,民政局补助5万元。修缮、补充、配套养老设施的,民政局给予3-5万元的补助。同时,加大公益福彩金投入,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681万元,扶助288个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2]
采取“村居自筹、社会募捐、政府补助”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补助标准。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建村级敬老院补助40-180万元,自建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床1.2万元,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统一提高至每床每年0.24万元,贫困家庭失能老年人专项护理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0.24万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补助、运营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个10万元、2万元。2010年以来,晋江市财政累计投入村级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184万元。二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晋江民营企业发达,又是著名侨乡,晋江人素有爱拼敢赢和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企业家和海内外华侨致富不忘报答家乡,纷纷慷慨解囊捐助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晋江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奖励表彰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兴办养老机构。对捐助金额达主体建筑部分50%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冠名;对捐赠达到一定数额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奖牌和颁发荣誉证书。全市大部分村级敬老院或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均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资助。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补助。晋江市农村幸福院建设也得到了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大力扶持。2013年以来,省民政厅补助晋江市农村幸福院共65个,累计下拨补助款764万元。
一是提高养老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低保、五保对象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580元,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82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助金;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50-300元不等的高龄生活补贴。二是规范养老服务标准。出台了《村级敬老院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晋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分别对村级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出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助老服务员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专业养老服务;引导村(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结对帮扶、慈济关怀等爱心志愿服务。2011年以来,共组织500多人参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安排100多名社工介入养老服务工作;共有5000多名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四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发动村民、企业和华侨捐资等方式兴建村级敬老院,形成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格局。整合利用资源改建。金井围头、东石萧下、磁灶东山、深沪华峰等村将旧村委会、旧小学装修改造为敬老院,投资成本较少、建设时间较短、成效显现较快;争取村集体土地新建。英林嘉排、东埔,磁灶大埔、下灶、洋宅等村为新建敬老院,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受到老年人欢迎;结合宗教机构创建。晋江信奉佛教的老年人众多,寺庙大部分由本村老年协会管理,因而许多敬老院都与寺庙庵堂相邻而建,既方便老年人烧香拜佛,满足老年人精神追求,又能将收取的香火钱用于敬老院日常运营;引进专业机构运营。龙湖镇尚善养老院、磁灶社区养老院均引进专业运营团队,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晋江养老服务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养老设施总量还不够、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等问题依然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在客观分析民办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晋江市应加快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研究,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注释:
① 资料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江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晋政办〔2013〕2号,2013:2-3.
② 资料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江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晋政办〔2013〕1号,2013:3-4.
参考文献:
[1]晋江市民政局.市委书记李建辉调研新型社区治理工作[J].晋江民政,2015(254):2.
[2]李大玲等.晋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现状调查及研究[J].福建稻麦科技,2015(33):2.
责任编辑:林淑周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072(2016)03-049-03
收稿日期:2016-05-20
作者简介:吴莲妹(1967-),女,福建尤溪人,福建中共晋江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主要从事哲学和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