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 淼 陈若萱
论闽台影视产业的合作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的视角
■岳淼陈若萱
【内容摘要】 新时期两岸影视产业的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十分迅猛,有必要重新审视闽台影视产业的区域经济市场拓展与区域利益增进。本文从开放型区域经济的视角对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进行规范研究,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把福建、台湾作为两个区域经济系统进行考量,探讨在自贸区政策背景下,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基础与制度供给,寻求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
福建省与我国台湾省隔海相望,一衣带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两岸通过不断的制度利好促进两岸产业交流与共同发展。发挥区域间经济优势、探究深层次的合作是两岸在世界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寻求共赢的选择。在大陆方面,经济发展开始步入“新常态”阶段,中央关于“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拓展了对外开放程度;2014年12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闽台区域性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为探索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
新时期两岸影视产业的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十分迅猛,有必要重新审视闽台影视产业的区域经济市场拓展与区域利益增进。本文从开放型区域经济的视角对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进行规范研究,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把福建、台湾作为两个区域经济系统进行考量,探讨在自贸区政策背景下,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基础与制度供给,寻求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创新路径。
开放型区域经济的概念起源于国外,来源于开放型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学者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将两个概念融合在一起,以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局势。国外学者以比较成本优势理论等经典经济学理论为源头,发展出增长极理论、竞争优势理论、新贸易理论、累计循环因果关系理论等,对开放型区域经济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例如,保罗·罗森斯坦罗丹在50年代提出了大推进理论,他认为,应利用外部力量通过对相互补充的部门同时进行投资,创造出互为需求的市场,解决因市场需求不足而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①也有学者关注由区域经济产生的其他具体经济现象,如克鲁格曼通过模型分析了造成区域分异的因素,对经济活动空间聚集现象进行分析。②这些理论经实践证明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指导价值。
党的“十五大”之后,发展开放型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自此,国内学者对开放型区域经济的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在较早研究中,部分学者把“开放”看作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例如,赵伟认为,“开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体现在制度转型尤其是微观制度转型效应、资本形成效应、技术进步效应、就业创造效应等方面。③钱方明考察了在区际开放和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内外资、技术转移、技术扩散、产业转移、制度变迁等对江浙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④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开放型区域经济理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研究,并用于指导地方经济发展。刘新智认为,开放型区域经济是指以某个区域为载体,通过整体性开放,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形成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较强的自主创新与自我发展能力的一种区域经济形态;开放型区域经济的内涵丰富,不仅强调进出口互动,同时强调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区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⑤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为笔者深入探析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提供了理论参照。
2014年12月,中央宣布成立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开放型区域经济的典型范例,为福建经济多元发展、发挥对台优势提供了新的机遇。2015年5月公布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体现了自贸区体制的福建特色。⑥首先,福建自贸区延续了自贸区的制度优点,采用负面清单模式,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营运都可以在自贸区内开展,扩大了福建自贸区的开放度;其次,简政放权是福建自贸区体制下政府转型的体现,简化入驻企业申报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政府理念,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第三,对台特色凸显,《办法》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构建双向投资促进合作新机制。在产业扶持、科研活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品牌企业赴台湾投资,促进闽台产业链深度融合”,《办法》强化了福建自贸区的对台特色。
福建自贸区的设立带来了制度的改进,为市场环境和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推动力,为福建、台湾两个区域经济体的进一步合作发展提供了空间。两岸影视产业也将随着自贸区多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出台享受到更多的发展福利。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有着扎实的文化与经济基础,有自贸区新政策的制度供给,还有灵活运用的经济整合、市场拓展等实践手段。作为第三产业的影视产业的发展必将推动闽台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反哺两岸经济、文化,推动制度供给的进一步创新,形成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循环模式,如下图。
图1 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循环模式
上世纪80年代,两岸影视合作主要表现为台湾创作者到大陆取景拍摄,后逐渐演变为联合制作、电影互映、人员交流往来等形式。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渊源悠久,可塑性强,有着扎实的合作基础。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2年6月,中外合拍故事片总数为417部,其中与台湾的合拍片共计41部,约占合拍片总数的10%。⑦2013年,通过审查的大陆、台湾合拍片为8部,占通过审查的合拍片总数的20%,⑧两岸电影合拍数量正在稳步上升,合作愈加密切。在两岸合拍片中,多见“小清新”风格的文艺片,如《星空》《如梦》《转山》,也有主打音乐明星牌的《天台爱情》等,还有部分大、中型制作,如台湾电影人参与投资的《王的盛宴》《痞子英雄之全面开战》等。
闽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闽台影视产业合作有深厚的文化基础,这种文化基础集中体现为闽南文化的一脉相承。闽南文化是以中原文化为基础,涵化和发扬海洋人文精神而逐渐形成的区域性文化。隋唐之后,不少福建人因战乱或生产移居台湾,官方数据显示,2000年,闽南人仍占台湾人口的78%。⑨在台湾,闽南文化常作为意象被融入影视作品中,常出现闽南宗教景观、乡土景观、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这与寻根语境的身份认同及富有地域特色的乡土情结相联系,体现独特的文化张力。⑩共同的文化易于双方市场的开拓,如受众的培养、相关下游产品的制作与发售等,也易于双方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
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亦有理想的经济基础。闽台两地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区域消费和吸收能力、抵御开放风险能力和较强的经济开放度。从区域经济总量来看,闽台两地经济总量呈上扬态势,位列全国前茅,2014年福建省GDP为24055.76亿元,2014年台湾GDP为5283.61亿美元。闽台之间多产业合作有较悠久的历史,形成了良好的交流传统,2008年8月,台湾“经济部”提出“一年交流、二年洽商、三年合作”的两岸产业“搭桥专案”,以“一产业一平台”等方式建立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2010年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明确将“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列为经济合作的重点内容。2011年初,依据ECFA有关条文成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专门成立产业合作工作小组,标志着两岸新型产业合作的制度化、机制化初步形成
企业是区域经济的主体,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要承载者。在闽台影视产业合作中,福建与台湾的影视企业是构成开放型区域经济的关键要素。福建的影视企业在产业化经营方面已初具规模,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福建逐步形成了厦门同安影视城(总投资1.35亿元)、漳州闽台文化影视城(总投资7.4亿元)、三明影视城(总投资约33亿元)等十余家影视产业园区这些影视产业园区注重区域内机构的协作和企业间竞争合作关系的建立,另据统计,福建省现有影视相关企业计394454家,众多的影视产业园区和影视企业成为闽台影视产业发展的纽带。
台湾地区的影视公司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密集的产业集群,市场运作模式日趋多元化。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0年,包括电影制作、电影发行与电影映演三大部分在内的台湾电影产业发展情况良好,影视公司从2007年的602家增加到2010年的664家,营业额也从2007年的约125亿新台币上升为2010年的146亿新台币台湾老牌的电影公司,如中影、学者、龙祥、长宏、汤臣等多年来一直注重与大陆合作,近年来,吉光电影、延平影业、山水国际娱乐、柏合丽娱乐等新锐电影公司也开始关注与内地市场的合作,仅柏合丽娱乐在2012年便与内地合拍电影3部。
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有较均衡的人力资本支持。地处福建的厦门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对影视创作艺术与技术等人才的教育培养较为成熟。厦门大学自2014年开始主办“两岸大学生联合影展”,网罗了两岸最具影视创作实力的院校,定期进行师生和作品的交流,2015年该项目获批教育部对台教育交流重点项目,重在培养影视人才,探索市场化的影视制作模式。影展启动两年来,成果丰硕,在两岸都赢得了较大反响。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等重点高校为闽台影视产业合作提供了创意、技术等不同层次的人才,人力资本丰富。
台湾影视导演李安、侯孝贤、朱延平、蔡岳勋、陈正道、九把刀等导演在大陆获得认可,且有强大的票房号召力。台湾众多影星在大陆也广受欢迎,从20世纪80年代的林青霞、王祖贤,到如今曝光率极高的郭采洁、陈意涵、彭于晏等,台湾影星吸引着不同年龄段的观众走进电影院。周杰伦、王力宏等流行音乐歌手也转而踏入影视创作领域,扩大了台湾影视对年轻观众群体的影响力。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人力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
制度供给为开放型区域经济提供了运行框架,规定了开放性的若干原则,持续不断的制度供给是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0世纪80年代,两岸间逐渐开始了影视产业合作,但缺乏制度规范。在随后的实践中,两岸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推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两岸影视在需求因素、生产条件、政策法规、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互动逐渐强化,卫星通讯、网络宽频传输、数字压缩技术等媒介科技引领的媒介整合浪潮,进一步打破了两岸影视交流融合的壁垒,使两岸影视走向跨区域的市场融合。福建自贸区的设立为闽台影视产业合作提供了制度利好,是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服务贸易协定》之后,闽台影视产业的又一发展机遇。
包括影视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作为重点产业,被纳入福建自贸区发展规划。2015年7月印发实施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把文化产业纳入专业服务产业集群,作为在厦门自贸实验片区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集群之一,并提出要发展进口文化艺术品和文物的保税展示、拍卖等新业务,建设文化保税产业中心,带动演艺、娱乐、高端商业等集聚发展,努力建设国家两岸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这是福建自贸区通过自我剖析与横向对比,提炼出自身的比较优势而进行的经济定位。
宏观制度上,福建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参与度,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具体制度上,自贸区相关规定能在不同程度上为闽台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提供便利。投资方面,自贸区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创新闽台金融机构合作机制,为闽台影视产业合作的资金流动提供了便利。如《办法》规定,“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推进企业和个人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等,这使两岸影视合作的资金运用更为便捷,两岸影视产业资金流动更为灵活。管理方面,自贸区实施更加便利的台湾居民出入境政策;推动两岸社会保险的对接;实行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证互认,为台湾影视产业工作人员赴福建进行影视拍摄与制作提供了便利。
审视闽台影视产业的合作发展,除了关注合作基础与制度供给,还应注意运用经济整合和市场拓展的实践手段。经济整合与市场拓展是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经济整合是指对产业结构、经济的组织结构等进行战略性调整和重组,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程度,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势互补,从而增强竞争力随着两岸往来在自贸区的政策福利下愈加方便,应探索更进一步的合作方式。在销售渠道和增值渠道方面,要充分使用自贸区建设带来的制度供给福利,整合闽台影视的销售方式,在不违背总体政策的情况下适度放开闽台影视播映,增加交流渠道。组织角度方面,要注重影视制作个体的合作方式的创新与整合,注重发挥核心影视制作企业的作用,协调闽台各影视制作企业在影视合作过程中的不同作用。闽台影视产业合作还应注重知识整合,这既包括学术上的交流,也包括专业教育资源的共享。
市场拓展指的是市场在空间范围上的延伸,是通过市场空间范围的向外拓展,扩大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区域之间的交流、联系范围,以获取经济利益闽台影视产业有厚实的合作基础,如果增加交流,不断进行市场拓展,必能促进、刺激影视产业的良性循环,为趋于饱和与同质化的本地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在产品市场方面,可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拓展闽台两地的潜在受众群体;也可依托已有的海峡两岸文博会、厦门国际纪录片节等平台,为闽台影视产品的商业化运作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探索更多元的运作方式。在要素市场方面,应提高资本、劳动力等市场要素的流动性和交流途径,既要利用自贸区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创造的机遇,创新两岸资本合作的新形势,也要通过自贸区内保险、入境等便捷的管理方式,促进两岸人才交流,加强人才合作。
注释:
① Paul Rosenstein - Rodan.Problems of Industrialization of Eastern and South - Eastern Europe.Economic Journal,1943.53(1):43 -50.
② Paul Krugman.Increa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Geography,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1,99(3):483 -499.
③ 赵伟:《区域开放:中国的独特模式及未来发展走向》,《浙江学刊》,2001年第2期。
④ 钱方明:《开放与区域经济发展兼对江浙模式的应用分析》,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0页。
⑤ 刘新智:《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6页。
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管理办法》,http:/ / www.fjftz.gov.cn/ article/ index/ aid/573.html。
⑦ 林莉丽、李霆钧:《中外合拍:整合资源技术人才赢得市场走向世界》,《中国电影报》,2012年8月9日。
⑧ 尹鸿、尹一伊:《2013年中国电影产业备忘》,《电影艺术》,2014年第2期。
⑨ 曾学文:《闽台文化是闽台两地最直接的文化基础》,《台声》,2000年第11期。
⑩ 许哲敏、王连河:《闽南意象在闽台题材影视节目中的表征作用探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年第6期。
(作者岳淼系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若萱系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潘可武】